5月報稅月~~~
因採列舉方式申報
在整理單據發現99年度婆婆去樹林仁愛醫院看診的收據全部不見了
翻箱倒櫃就是找不到
打了電話詢問補發收據的方式
仁愛醫院給的回答是---
申請一張收據需要費用$50元,若是開立日期二年以上,費用一張$150元
因為只是申報用,我也清楚告知不用正本只需影本或副本
但對方說收費金額是一樣的
婆婆因病99年度一直往返仁愛醫院
若依照這計算方式,申請個10張收據就要$500元-----
想請問各位這種收費是合理的嗎???
有什麼其他辦法可以代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