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借錢的人說她不是個借錢不還的人~但事實呢?

2011-05-06 10:18 · 樓主
http://tw.myblog.yahoo.com/kk148739
請大家參考借錢篇及部落格留言內容.
我想貼她的部落格.問何時才會還我錢.但她把我列入黑名單所以我無法在她部落格留言及貼文.
我該如何才能要回我的錢.
2011-05-06 11:26 · 2樓
唉~今天都5/6了...

人心好可怕啊...你就別心軟了...直接調解委員會見吧~
2011-05-06 11:41 · 3樓
看了對方的態度後,覺得對方根本沒打算要還的。
2011-05-06 11:49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6 11:49 編輯


回覆 evelyn0026 的文章

嗯.我本來想貼文請她按承諾支付.如一樣不付.才去申請調解.
必竟她們夫妻都是某議員助理.她老公還是現任里長.
所以不想做的太絕.但無法貼文.看來只能去申請調解了.
2011-05-06 11:54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6 12:14 編輯


回覆 kennyc 的文章
97.1.跟我借錢說97.5月會還.
從此像沒這回事.到我後來跟她要錢.快2年.
嗯.99年7月說要還~沒還.
說100年3月會還~沒還.
當初跟她要錢.從此不接電話.不回應.貼她部落格.被刪.
最後只好貼我自己的部落格.總算有回應.但~她回說~忙到忘了.我就知道她一點都沒有想要還.
我沒想到人~為什麼是這樣.
她跟我借錢.為什麼要等她朋友還我.????????
2011-05-06 11:57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aoAndy 於 2011-5-6 11:58 編輯


個人經驗:
1.不要查封我的車子,我如果沒車子就借不到錢來還你! 你可知我每天一早起床就要多少費用,可不像你那麼一滴點的
2.還錢? 有錢就還你啊! 先別急著要錢,吃顆釋迦吧! 一斤八十咧(那是十五年前)

看看我們這些被欠錢的,真的是格局太小,搞大點!! 進入法律程序才有機會要回來。
案例1.遷址給我追,我拿到法院判決追到天母連他家電鍋都查封,錢~要回來了。案例2.跑到大陸去了,大家來耗,你的票我就一折賣給黑道等著你
2011-05-06 12:01 · 7樓
30000看清楚一個人....

我個人覺得還算划算...

他覺得他們夫妻人格只值30000...那就由他吧

不過~該走的法律途徑~還是先走

建議先寫存證信函到他的...工作地

敬啟者:台端於民國00年0月00日向本人借款新臺幣000000元,並有借據為憑,依約定應於民國00年0月00日完成還款,惟迄今還款期限已屆滿,但台端仍未依約付款
,特函限台端於民國00年0月00日前完成還款行為,否則將自催告還款期限期滿之日起依民法第203條規定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希勿自誤為禱!
2011-05-06 12:02 · 8樓
回覆 KaoAndy 的文章

{:4_113:}
2011-05-06 12:07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6 12:13 編輯


回覆 midui 的文章

嗯.謝謝.她老婆跟我借錢.她老公應該是覺得又不是他跟我借.所以不會還.
只是幫議員出席場合.常會跟他老公碰面.
2011-05-06 12:17 · 10樓
無常變化的結果
此一時也,彼一時也
2011-05-06 12:20 · 11樓
回覆 阿慌 的文章

ㄏ.我只能說還好我花了匯費轉帳給她.而她自己傳了簡訊給我.
我才有證據說我借錢給她.否則也許現在連要的餘地都沒有.
2011-05-06 12:24 · 12樓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1-5-6 12:07
回覆 midui 的文章

嗯.謝謝.她老婆跟我借錢.她老公應該是覺得又不是他跟我借.所以不會還.


沒差....

其實這東西~寄去家裡效果不大~

要就是寄去他最得意的場所

工作~社團~
2011-05-06 12:37 · 13樓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1-5-6 12:26
我曾借錢給社區守衛.但後來他跟我說.你有甚麼證據證明我跟你借錢.
我老公選代表時.現在的社區主委老公來跟 ...


ㄏㄡ~這麼好說話,拿三千五來借我,我想包車去有雞吃雞。

您就是心太軟 心太軟 . . . . . . 。 豆干殘殘切五角,不然~就 : 忘了吧~再想它還有什麼用? 還不是煩惱多一重,還不是有始無終,借匆匆,說還錢就無影蹤 . . . .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快 狠 準,才能要回錢來 (您怎可以比欠您錢的含蓄又客氣呢?)
2011-05-06 12:40 · 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6 12:41 編輯


回覆 midui 的文章

嗯.其實在選舉期間.我曾幫議員騎小蜜蜂去宣傳.在安溪國小門口.狹路相逢.
她們夫妻正在安溪國小門口拜票.
但她的臉色我不會忘記.我沒有停下來跟她要錢.
當初總想留個餘地.
2011-05-07 08:07 · 15樓
禱告....很有效~
上次有人被倒會,
禱告完了以後,
就還錢了耶~

不信,妳來試試看~
2011-05-07 08:21 · 16樓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1-5-6 11:54
回覆 kennyc 的文章
97.1.跟我借錢說97.5月會還.
從此像沒這回事.到我後來跟她要錢.快2年.


此等案例屢見不鮮,若沒有白紙黑字真實借據,對方無心還錢,誰能證明他有向你借多少錢?
最後只怕變成你是騷擾他的人,但是這種情形受害者當不只你一人才對啊!
2011-05-07 09:04 · 17樓
哎~
姿佑會長怎遇到這種衰事?!!!
真的是人太好了被人家欺負~{:4_82:}
2011-05-07 09:21 · 18樓
回覆 快樂讀書會 的文章

多年前被倒會
求爺爺告奶奶
不還就是不還
還口出惡言
逼得訴諸法律程序才要回來

所以~~
借錢ㄧ推理由
不還錢更是ㄧ推藉口

這種情形下也只有訴諸法律程序了
加油
2011-05-07 09:58 · 19樓
30000元當作繳學費!

就好比開車闖紅燈,紅單1800元,再加違規記點.
如果是一般平民老百姓開車違規,鼻子摸摸繳錢了事.
如果是周董開車違規呢?水果日報馬上大書特寫了!然後周董出面道歉了事.
(版上如有周董粉絲請別炮偶喔!舉例而已)
也就是外在身分上的不同,對於同一件事務,看法角度也就不一樣,但是...

紅單還是要繳的!{:4_200:}

過去幾年偶也曾發生類似事件,最後,學會要懂得保護自己,有餘力之後,再去幫忙他人.
個人建議...
請放下外在身份上的包袱,就事論事,化繁為簡,保留書面記錄(證據)付款事實.
不管以後能否拿回款項,事實就是事實,真是真假是假.

實務上...
這種事情您也不要四處張揚了,反正自然會有人力廣播電台四處播送(反正NCC管不到!),
靜靜的默默的把相關資料備齊,等待出手之時,相信您到時會得到的會比30000元還來的多!

請參考{:4_160:}




2011-05-07 10:37 · 20樓
KaoAndy 發表於 2011-5-6 11:57
個人經驗:
1.不要查封我的車子,我如果沒車子就借不到錢來還你! 你可知我每天一早起床就要多少費用,可不像 ...


wow !!!!!!!!!!
你太威了吧~~~~~~{:4_176:}
2011-05-07 14:20 · 21樓
上調解委員會吧~{:7_358:}
2011-05-07 14:24 · 22樓
回覆 midui 的文章

他覺得他們夫妻人格只值30000...那就由他吧



+1
30000就把人格給賣了
真的便宜.還買1送1咧!
2011-05-07 14:34 · 23樓
列印所有電子檔,留言,訊息,
上法院...
沒有第2條路!

我也被借了很多很多錢..切身之痛!!
2011-05-07 16:58 · 24樓
夫妻是某議員助理.......她老公是現任里長........
這樣的身分.....很好要阿.......{:4_164:}.....上新聞媒體........里民/議員/觀眾....都會幫你要回那筆錢{:4_121:}{:4_140:}
2011-05-07 17:13 · 25樓
fox 發表於 2011-5-7 10:37
wow !!!!!!!!!!
你太威了吧~~~~~~


不是威,是被氣瘋了! 欠錢還講一堆 阿殺不滷 的理由,變成跟他要錢是我不對,不要便罷!既然決定要了,嘿嘿~我就讓欠債的連吃飯都會想到電鍋被我查封了{:4_163:}
2011-05-07 17:49 · 26樓
回覆 老熊 的文章

ㄏ.謝謝老熊.只是我覺得錢要回來可以讓我小兒子繳很久的學費.
我兒子一學期學費才1000多元.
2011-05-07 17:50 · 27樓
回覆 小王子 的文章

嗯.調解單拿回來了.等5/25回是沒回應.就去寫調解單.謝謝.
2011-05-07 17:52 · 28樓
回覆 johnshuetw 的文章

嗯.對.還好當初她自己有傳簡訊說她會還我錢.不然真沒證據.
2011-05-07 17:58 · 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7 18:02 編輯


回覆 可可^^ 的文章

.ㄏ.97.5.月後.過了很久我一直沒開口跟她要錢.一直到98年底.
我才開始跟她要錢.即始上次在四季會館做梅子.有她的議員老闆.及陶博館館長在.
我也沒跟她要.但認識網友說我怎麼不當他議員老闆的面.跟她要錢.
還叫我虧她老闆是不是福利不好.
有朋友欠我更大條60萬.我沒去要.是因為我覺得他有困難.
但我覺得她的態度我無法接受~忙到忘了.~不應該.
2011-05-07 18:11 · 3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7 21:19 編輯


回覆 的文章

謝謝.我覺得維持良好友誼.真得還是不要借貸.
莫名其妙變成路人.
上次鄰居來借27000.一直沒還錢.我老公說她生活不好.讓我不可以去要錢.
鄰居在和平街賣衣服.每次我要去逛街還得遶路走.以免尷尬.
後來聽朋友說.她瘋了.哀.人生無常.
2011-05-07 18:13 · 31樓
回覆 豬肉 的文章

謝謝~~~~~~
2011-05-07 18:32 · 32樓
既然大家都在政治圈....納最簡單的作法就是請議員調解囉
快速又簡單
2011-05-07 18:59 · 33樓
樓上網友都給很多實用的建議,大大自行評估適合自己的方式。
假如不考慮情面問題,單純從法律面建議:
先發存證信函(中斷時效證據)
再發支付命令,對方異議,就會進入訴訟(調解)程序。
因為你有證據(簡訊等),案情明確,小額訴訟,二審級完結。




2011-05-07 19:02 · 34樓
KaoAndy 發表於 2011-5-7 17:13
不是威,是被氣瘋了! 欠錢還講一堆 阿殺不滷 的理由,變成跟他要錢是我不對,不要便罷!既然決定要了, ...


XDDDD
那如果有人欠我錢不還
也可以麻煩你出馬嗎XDD""
2011-05-07 21:28 · 35樓
欠錢還錢是理所當然的呀!
2011-05-07 21:32 · 36樓
回覆 FANNY!FANNY! 的文章

我老公說欠債還錢.其他借口就不用多說.
2011-05-07 21:34 · 37樓
對方真的是太超過了.
2011-05-07 21:49 · 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7 21:49 編輯


日常生活中,也許每個人都經歷過朋友之間、親屬之間或鄰里之間為應急之需向你伸出求援之手。 都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就有這樣的人,向你借了錢,過後卻隻字不提還錢的事。該怎麼辦?明討?拉不下面子。暗示?如果她想不起來呢?

現實中欠債人記憶突然短路分為兩種:一種是真的忘記了向你借過錢,一種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如果是第一種還好說,欠債人會通過你不斷地暗示和提醒突然記起,並羞愧難當地向你不斷道歉。這時,你要很大度地表示自己不急需用錢,更沒有討債的意思。當然,對於還錢心切的欠債人所許諾的還錢日期也沒必要推遲。

要是遇到第二種可就有點麻煩了,暗示對於他們就是瞎子點燈——白費蠟。重要的是他們忘記了借錢和還錢都是對彼此的一種尊重。對於這種不尊重你的人,沒辦法,直接把事情挑明是最好的選擇。

面對親戚的無期借款

中國有句老話叫“親是親,財是財,親兄弟明算賬”。無論是朋友、同事還是親屬和鄰里,一旦有借貸發生,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兩者之間就只存在著一種關係,那就是債權和債務的關係。

一般私人之間的借款都發生在親戚朋友和同事鄰里之間,越是熟悉的人之間就越有可能發生債權和債務關係。所以,很多時候都會義字當頭,錢借出去卻沒有留下任何借據。

可是,借錢容易要錢難。債務問題處理不好,不但讓你心中不爽,搞不好還傷了大家的和氣。對於有些人,你的借款不但是關鍵時刻幫助了他/她,而且還會很直接地維繫了親情增進了友情。但是對於有些人,你的借款就是得罪他/她的開始。要知道,欠債不還往往都是發生在你意料之外的人身上。

因此,往外借錢的時候一定要三思而後行。首先要考慮對方由於種種原因而不能及時還款的時候,你們的關係損失的程度是否會比金錢損失的多。所以,立下借款字據還是很有必要的,這樣既對你負責,同時也是對你們的友誼和親情負責。

討債4法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對於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
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方法二:“易貨”置換法  
至於那些“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後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範。不過也沒關係,學會“易貨置換法”准叫他/她防不勝防。
首先注意觀察屬於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於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後,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方法三:借刀“殺雞”法  
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然後,圍繞目前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並把佔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
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駡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四:動用武器法  
對付那些“滾刀肉”般的欠債人,也許你即使是使盡渾身解數也依然無效。那就只能動用最後一招——訴諸法律。
因為法律注重證據,畢竟是空口無憑,當白紙黑字的借條存在時,如果借錢人不按借據約定支付欠款,法律就是對付上述類型欠債人的最有力的武器。

http://www.yp-888.tw/tags04/1546.htm
2011-05-07 23:36 · 39樓
38樓的dingding說的真好!! 其實這年頭 再要好的朋友最好都別有金錢上的往來
我們夫妻也有切身之痛 跟我認識二十多年的同學跟她先生 原本就是會多少佔我們便宜 自從跟隨我們夫婦來北大買房後 更是欺人太甚 日前借我們公司倉庫放貨大半年 也是說的很好聽 要補貼水電房租 事實上我先生早就料到他們不會付 之後更加欺人太甚 而後我們在愛北大這邊說開來 然後她們夫婦惱羞成怒 隔天把貨由我們公司搬走 當然 一毛錢也沒付!!
而半年期間 進出我們公司倉庫如他家廚房 看到公司的產品 贈品 無一不想拿 甚至別家公司借放的音響架也想 A..... 我們公司倉庫亦裝了攝影機拍攝 原本實在很想PO出讓人欣賞 只是我先生已經對此對夫妻感冒的很 再也不想跟他們有所牽扯 雖然損失了幾萬元 時間跟精神 但把兩個人認清看透 一點都不可惜!
最後 還是希望你可以把錢要回來 只是這年頭....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2011-05-07 23:45 · 40樓
看起來是不想還~還硬ㄠ{:4_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