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最近有些話題圍繞在B1機車停車場...
機車位、電動車位、或許將來有腳踏車位...都擠在那裡 難怪會有話題
有人照規矩申請車位而被佔用..表示有人完全沒申請才會亂停車
對於社區內那些不守規矩無視他人存在 隨便侵犯他人權利的鄰居..該如何約束?
..當然情節嚴重就依法規該怎樣就怎樣.. 但如果不是嚴重到‘違法亂紀’的地步時又該如何處理?
是否把違規事實拍照公佈在公告欄上或電梯裡...同時對違規的住戶以扣公設點數的方式來做為懲戒
不知大家有什麼看法?
不守法的人,有些卻很會搬出一堆有的沒有的法條來替自己辯護
訂購房屋同時就一併將機車位列入合約
有合約力遵循及權利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