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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公布條例 非自願離職須賣屋 免奢侈稅

2011-05-05 08:07 · 樓主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更新日期:2011/05/05 02:51 沈婉玉/台北報導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昨日由總統公布,預計六月一日正式上路,財政部指出,為配合奢侈稅上路,奢侈稅相關施行細則已出爐,明定所謂「非自願離職」賣屋者,是指因企業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等因素而離職,或依勞基法規定被資遣者,在兩年內買賣非自用住宅者,可免徵奢侈稅。


同時,建商興建房屋後第一次移轉者,免徵奢侈稅。奢侈稅施行細則明訂,包括建商以自有或他人土地興建房屋後銷售,或者是合建後建商銷售分得的房地及約定建商附買回條件再出售房地,都免徵奢侈稅。


財政部官員指出,為配合奢侈稅實施,奢侈稅施行細則將課稅定義、範圍及起算時點明確化,免稅及退稅條件也規定清楚,以避免傷及無辜。在行政院預告施行細則後,民眾仍提出許多疑問,財政部將修改施行細則,或未來用解釋令方式來處理。至於因「非自願離職」而不得不在二年內「買新賣新」房屋者,可免課奢侈稅。奢侈稅相關施行細則明定,對「非自願離職」定義,是指因企業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依勞基法規定被資遣者。若有其他「非自願因素」必須在二年內「買新賣新」房屋者,只要提出證明,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免徵奢侈稅。


2011-05-05 08:12 · 2樓
配套措施還是要完善
2011-05-05 08:22 · 3樓
又是替人頭戶解套呀.......打房打假的啦!!
2011-05-05 09:22 · 4樓
看起來立意良善...但應該會被拿來解套用吧 = =
2011-05-05 13:52 · 5樓
還是要顧慮到實際操作上的困擾
非自願離職的確也是身不由給
2011-05-05 14:11 · 6樓
基本上政府想靠奢侈稅打房,基本上只是一個夢想,只能壓抑一下房價,但降不下來。解不解套都無所謂了,根本起不了作用的法令,何需解套?二年內轉手買賣才征稅,有本事的投資客都可以向銀行爭取三年的寬限期,所以說行政官不食人間煙火的大有人在。
2011-05-05 14:24 · 7樓
小小蘋果 發表於 2011-5-5 14:11
基本上政府想靠奢侈稅打房,基本上只是一個夢想,只能壓抑一下房價,但降不下來。解不解套都無所謂了,根本 ...


房價要降....大概要對岸丟個幾枚機蛋過來吧~
只要樓高超過10層的,通通夷平~
這樣房價應該降的很快!!{:4_87:}
2011-05-05 17:08 · 8樓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5-5 14:24
房價要降....大概要對岸丟個幾枚機蛋過來吧~
只要樓高超過10層的,通通夷平~
這樣房價應該降的很快!!{:4_8 ...


估計不用實際丟,用恐嚇的就行,呵呵,不過那我情願還是讓房價漲,和平的過日子,否則像我這種錢不多,做移民沒人收,做難民跑不過別人,搶不過別人,那不是要英民早**。
2011-05-05 18:32 · 9樓
非自願性離職?
超容易造假的!
2011-05-08 18:30 · 10樓
愛北大HI 發表於 2011-5-5 08:22
又是替人頭戶解套呀.......打房打假的啦!!


{:4_113:}
2011-05-09 11:38 · 11樓
這樣有辦法的人,就有免奢侈稅的機會,~~嘆氣。真的被遣散還有錢可以買房子,我想這樣的人應該經濟能力不會差到哪吧.....
2011-05-10 11:48 · 12樓
所以, 投機投資客成立投資公司, 不想繳稅就是讓老闆fire後, 處理完再回來? {:4_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