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tangcpa 的文章
剛看了一下收費標準,建議如下....
1.
限京都住戶使用茶棋室,舞蹈教室,視聽室....繳保證金+租金,建議改為扣點數方式.
2.俱樂部5月份所有課程須繳費150元~250元,建議改為扣點數方式,點數使用完採購買點數方式較為合理.
我們已花錢買了公設,每個月繳了管理費,領了點數,而使用公設時另繳費用,不合理.
並不是所有住戶都使用到溫泉,遊泳池及建身房.例如我們家開放公設到現在1個點數都沒用到.只能用在每週2小時舞蹈課程,5月開始須繳費.那完全沒用到的點數可以退錢嗎???加點數是多少錢,就退多少錢???{:4_144:}
3.對外租借場地必須維持保證金+租金,原因他們並未買公設且未繳管理費而使用公設就要付費.
以上3點就麻煩管委會委員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