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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規約訂定

2011-04-28 20:09 · 樓主
關於訂規約,我以為要不寬不鬆,在原則問題上堅持,例如安全及保安公司管理方面,其他小地方小細節還是要住戶自律自覺的,規定住戶太多太嚴,不就跟坐牢一般嗎?再說規定的再嚴要違規的人照樣違規,只有苦了守法的人,因為有種無名的坐牢的感覺,不是嗎?
2011-04-28 22:04 · 2樓
沒有具體的規範是會有爭議的!因此不管是正面表列或負面表列的規範都要清楚,不然就不像規約。
2011-04-28 22:21 · 3樓
bigbirdef 發表於 2011-4-28 20:09
關於訂規約,我以為要不寬不鬆,在原則問題上堅持,例如安全及保安公司管理方面,其他小地方小細節還是要住戶自 ...


個人不是很同意這樣的說法,規約就是要有明確的規範,白紙黑字寫清楚就跟法律條文一樣,盡量減少事情發生時的爭議,不然都寫個大方向大原則就好,會遵守的就遵守,不遵守的就放牛吃草,那就沒有意義了。

其實規約的一些限制絕對不會去佔住戶的便宜或剝奪你的居住自由,只是希望以社區為重,不要去影響他人或公眾的利益,有良好居住道德的住戶,不管規約訂得再嚴格都不會造成什麼困擾,因為本身就是會注意自己的行為去尊重他人;對於不守法的住戶,規約當然是越鬆越好,才有許多漏洞可以鑽,沒有明文規定你奈我何!

2011-04-28 23:40 · 4樓
回覆 愷愷爸 的文章

規約的一些限制絕對不會去佔住戶的便宜或剝奪你的居住自由,只是希望以社區為重,不要去影響他人或公眾的利益


+1 {:7_490:}
2011-04-29 12:44 · 5樓
愷愷爸 發表於 2011-4-28 22:21
個人不是很同意這樣的說法,規約就是要有明確的規範,白紙黑字寫清楚就跟法律條文一樣,盡量減少事情發生 ...


{:7_463:} +1

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加油.
公民水平不一, 用大原則的話, 很容易造成亂象.
人情固然好, 社區價更高啊...

支持治亂世用重典. 像在高速公路閘道逆向只罰6000...真的太少了, 60000 都嫌少.
我又離題了... {:4_96:}
2011-04-29 22:56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京都小螞蟻 於 2011-4-29 22:57 編輯


像在高速公路閘道逆向只罰6000...真的太少了, 60000 都嫌少

說到這
真要提一下
每天上班在三峽交流道南下閘道口
都會遇到一些車子靠邊停載人
有些車子載完人竟然會倒車轉向一般平面道路
跟在後面
真是把人嚇死了
{:4_176:}
2011-04-30 01:10 · 7樓
回覆 京都小螞蟻 的文章

有些車子載完人竟然會倒車轉向一般平面道路
跟在後面 真是把人嚇死了

跟在後面... 剛好用行車記錄器拍下 交國道警察局告發~{:7_460:}
2011-04-30 01:17 · 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4-30 01:19 編輯


回覆 bigbirdef 的文章

規定的再嚴要違規的人照樣違規,只有苦了守法的人,因為有種無名的坐牢的感覺


規約是盡可能不讓有些不守規矩的人把一己之私的想法付諸行動 侵犯了守規矩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