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4-25 15:40 編輯
回覆 圈雪 的文章
依據我個人的標準,停車場本來就應該是來停車的!不然還叫什麼停車場呢?改名為『置物場』不就好了嗎?
除非管委會通過停車場可以放置其它物品,不然我是比較在意的(還好目前所放的都是在停車格外)!對於所有想要放置私人物品於停車場的住戶感到很抱歉~
對我而言停車場若每戶都把一些私物放到停車場去~那停車場整個環境一定會亂~不管怎麼管理再好~都一定會變亂~現在乾淨~明日就會亂~明日乾淨也難保後天不會亂!
當然~有住戶一定會提出『停車格是我買的為什麼不可以放置我想要放的東西』等等~我覺得這部份還是留給管委會去決議~
此議題是否有明文規定停車場不可以放置私人物品我就不知道了~也因為這個原因,到目前為止只要是在『停車格』內所放置的東西我並不會太過於苛求,但是如果放置在停車格外面的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區權大會之前家族一直在那鼓勵所有的家族朋友要留意規約的內容~也就是想要訂定一個較完善的生活規範讓大家遵循~
至於腳踏車的部份~我目前還是持保留的態度。但是如果有因住戶把腳踏車停放在停車場而發生任何的爭議之時,那就可能比較麻煩一些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