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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地下室機車停車收費之事的好消息

2011-04-19 18:03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tangcpa 於 2011-4-19 18:11 編輯


有關代管期間.地下室機車停車收費之事.前天聽小螞蟻說他每月繳交100元清潔費給物管中心.我認為沒有道理.我今天向遠雄反應.我說代管期間住戶管理費及停車費都免收了.為何機車管理費要收呢?周小姐回應說假如委員會決議不收.物管中心以前收的都會退還給住戶.這是一個好消息.我將在4/23委員會議提議此一案.希望其他委員支持.
2011-04-19 19:41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4-20 12:50 編輯


為何機車管理費要收呢?周小姐回應說假如委員會決議不收 物管中心以前收的都會退還給住戶


這是件好事~
但遠雄的這個反應感覺有點怪怪的~
既不解釋當初為何要收機車格清潔費..
又還要由管委會決定他們已經收進口袋裡的錢要不要要吐出來 好像京都管委會是遠雄老闆似的...
....任誰用膝蓋想也知道 管委會當然一定通過說好的啊..
有誰看過熊哥曾經這麼慷慨乾脆過? 莫非這個收費動作是不合法的?
2011-04-19 19:52 · 3樓
我比較在乎的是「假如委員會決議不收」這一句!

之前是誰決議要收的?這一筆又進了誰的口袋了?那管委會決議不收的情況下~那這部份的款項從哪裡支付?代管商那裡嗎?可別在預繳的管理費上動手腳~到時再把責任推回給管委會說「是管委會決議不讓住戶繳交這部份的費用」才是~
2011-04-19 22:04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桃莉 於 2011-4-19 22:04 編輯


tangcpa 發表於 2011-4-19 18:03
有關代管期間.地下室機車停車收費之事.前天聽小螞蟻說他每月繳交100元清潔費給物管中心.我認為沒有道理.我 ...


支持+1
既然遠雄代管期間停車費用都不收了..獨獨收個機車的清潔費這事也是挺不合理的..
2011-04-20 00:52 · 5樓
tangcpa 發表於 2011-4-19 18:03
有關代管期間.地下室機車停車收費之事.前天聽小螞蟻說他每月繳交100元清潔費給物管中心.我認為沒有道理.我 ...


順風問一下,
目前汽車停車位的管理費在代管期間是沒有收費的嗎?
2011-04-20 10:03 · 6樓
jimmysucm 發表於 2011-4-20 00:52
順風問一下,
目前汽車停車位的管理費在代管期間是沒有收費的嗎?


印象中,代管期間不用繳錢,由遠雄付喔!{:5_218:}
只有預付半年的管理費,有沒有含停車位管理費要找收據看看....
2011-04-20 11:33 · 7樓
tangcpa 發表於 2011-4-19 18:03
有關代管期間.地下室機車停車收費之事.前天聽小螞蟻說他每月繳交100元清潔費給物管中心.我認為沒有道理.我 ...


京都財委不僅為管委會看緊荷包,也為住戶省了不必要的開銷,否則繳了機車管理費變成遠雄的額外收入,真冤枉;謝謝唐財委的用心,慶幸選對了人。
2011-04-20 12:29 · 8樓
回覆 的文章

預繳6個月管理費及汽車停車費是從今年9月以後才抵扣.
2011-04-20 14:03 · 9樓
tangcpa 發表於 2011-4-20 12:29
回覆 英 的文章

預繳6個月管理費及汽車停車費是從今年9月以後才抵扣.


thanks Tangcpa.{:6_308:}
不用找收據了......
2011-04-20 22:04 · 10樓
c3253366 發表於 2011-4-20 11:33
京都財委不僅為管委會看緊荷包,也為住戶省了不必要的開銷,否則繳了機車管理費變成遠雄的額外收入,真冤 ...


謝謝唐委員 {:7_361:} {:7_361:}
2011-04-20 23:09 · 11樓
回覆 tangcpa 的文章

~~預繳6個月管理費及汽車停車費~~
有沒有孳息阿???
2011-04-21 00:18 · 12樓
我這個小人物來白目一下...
請問...周小姐是遠雄的代表嗎...?
(因為她說通過就退費...?)
不知道會不會變成挖洞給管委會跳...?
2011-04-21 20:38 · 1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4-21 20:46 編輯


回覆 紹武 的文章

周小姐是遠雄的代表嗎

素滴~ 傳達熊哥訊息的現任代表...

(因為她說通過就退費...?) 不知道會不會變成挖洞給管委會跳...?

她不是可以說了算的層級.. 所以只是代轉熊哥的意思..
這件事應該是遠雄小小的友好表示.. 正面看待~
2011-04-21 20:50 · 14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周小姐的權限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傳話使者~~~因此,對她大小聲也沒有用啦~
2011-04-21 21:04 · 1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4-21 21:07 編輯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對她大小聲也沒有用啦

這就跟繳罰單時對收罰款的人呲牙裂嘴詌譙一樣..自爽而已~
不過這種例行舞台劇她不知已經演過幾遍了.. 應該很有經驗..不會一回到家就躲到棉被裡哭~
2011-04-21 21:12 · 16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基本上~他是否會回去哭也跟我們沒有關係~如您所言~對他大小聲~除非是為了要自爽而已~不然還真的很沒有意義~也沒有建設性~哈哈哈~
2011-04-21 22:33 · 17樓
本週開會遠雄那邊除了周小姐之外
不知道大雄會不會派一個可以做主的人一起來開會
這樣才叫做有善意和誠意
2011-04-24 10:00 · 1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達芙妮 於 2011-4-24 10:02 編輯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1-4-21 22:33
本週開會遠雄那邊除了周小姐之外
不知道大雄會不會派一個可以做主的人一起來開會
這樣才叫做有善意和誠意



結果...................第二次管委會一個遠雄代表也沒出現, 直接缺席囉!!

所以決議以管委會正式發文向遠雄提出抗議

誠意和善意就看雄如何回應我們的行文囉
2011-04-24 20:36 · 19樓
回覆 達芙妮 的文章

會不會來個『抗議無效』說呢?嗯~
2011-04-24 23:54 · 20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4-24 20:36
回覆 達芙妮 的文章

會不會來個『抗議無效』說呢?嗯~


這~~
也不是沒可能的!!
2011-04-25 12:14 · 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4-25 12:20 編輯


回覆 達芙妮 的文章

第二次管委會一個遠雄代表也沒出現, 直接缺席囉!!!
所以決議以管委會正式發文向遠雄提出抗議 !


..這點個人有不同看法...

大家都知道周小姐只是個‘單向’傳達熊哥意思的人..
來了 唯一的功能性也只是代替遠雄讓我們抒發不滿而已~
為何說是‘單向’傳話人?
..請問有誰看過周小姐記錄我們會中對遠雄要求的那本筆記 知道她確實有記下? 或是知道她確實有上呈?
或是接到遠雄對於我們那些要她轉達內容的正式回覆?
....都沒有吧?

所以 以後管委會決議對遠雄有什麼樣的要求 就都一律正式行文給它
來個雙掛號 就像寄存證信函一樣.. 保證屠總收到~
確定熊哥有收到我們對它發出的訊息才是重點...
周小姐或其他遠雄的人有沒有來 根本就不需要在乎它...




2011-04-25 13:04 · 22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這是尊不尊重的問題,目前還在代管期間,遠雄就放牛吃草,我們的管委會例行會議禮貌性派個代表參加都做不到,那更別奢望日後完成點交他們還會鳥我們。其實管委會的決議或要求事項,不論是由與會遠雄代表呈報或是直接書面行文給遠雄,什麼該做可做他們應該早有腹案跟經驗值,要說我們的訴求能上達天廳到屠總的層級簡直是天方夜譚。大家集思廣益將缺失及要求儘可能列出,遠雄願意接受30項改善,我們絕對不要只提29項,漏提的一項他們是絕對不會良心發現主動幫我們做的。
2011-04-25 13:17 · 23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單向?根本就沒有方向?也就是說~熊哥要跟我們傳達的也未必會到我們這裡~我們要傳達給熊哥也未必會傳到那裡~~~簡單來說~~~咱們就是被耍一族!?
2011-04-25 13:17 · 24樓
喔~或者說~會不會被說成我們京都管委在那搞小團體?哈哈哈~{:4_140:}
2011-04-25 13:47 · 2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4-25 14:33 編輯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會不會被說成我們京都管委在那搞小團體

管委會是京都多數區權人授權的‘小團體’沒錯啊... 於法有據~
只要有人說著也會爽 愛怎麼說就讓他去說...
2011-04-25 14:26 · 2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4-25 14:31 編輯


回覆 愷愷爸 的文章

這是尊不尊重的問題,目前還在代管期間,遠雄就放牛吃草,我們的管委會例行會議禮貌性派個代表參加都做不到,那更別奢望日後完成點交他們還會鳥我們。

講這樣就對啦~ 這是目前的事實 希望大家都能清楚體認到...


要說我們的訴求能上達天廳到屠總的層級簡直是天方夜譚。

屠總當然看不到.. 但行文是一定要針對對方的法人代表才正確..
跟我們的買賣契約上面的簽章可是屠總... 總不能貶低自己搞錯窗口發給遠雄裡面的‘下層單位’吧?


大家集思廣益將缺失及要求儘可能列出

+1.... 請大家務必積極動員..
大家都會注意自己家裡有哪邊遠雄沒做好 發現就馬上報修..
同理 發現公設裡哪邊有缺失也是要提出請熊哥處理.. 因為那也是大家的財產...
遠雄願意接受30項改善,我們絕對不要只提29項,漏提的一項他們是絕對不會良心發現主動幫我們做的



以我的認知..
如果我們自己不積極主動找出問題來要求處理的話.. 遠雄‘主動願意’接受的缺失改善...一項也不會有~
若還是一廂情願‘認為’熊哥會自動自發地發覺問題、解決問題
(有啦~ 如果大家還有錢沒進它的口袋 或許會)... 那個時間點早已經過了...
期待商人的‘善意’往往落得一場空.. 自己的權益就自己努力爭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