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為推動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立院內政委員會18日
初審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要求買賣雙方在所有權移轉後
30日內,向內政部登錄包括交易價格等資訊,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
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罰。
不過由於該案爭議太大,關鍵條文都遭保留協商,二三讀還有變
數。
內政部目前已建立不動產交易登錄機制,收錄房仲業成交資訊,
但由於是自由登記,不強制登錄交易價格,不僅登錄資訊的時間稍落
後,價格資料亦僅供參考。包括美、日、韓等國都強制登錄不動產真
實交易價格資訊,打壓不當炒作房價,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領銜提案「
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要求強制登錄房屋交易資訊。
草案第47條修正條文增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
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登錄成交案件資訊。另外,為
避免民眾產生「申報交易價格可能移作稅捐機關課稅使用」的疑慮,
草案明訂,申報價格除供整體統計分析,並得公開或提供查詢之用外
,不作其他用途使用。
草案同時增訂81條之2規定,權利人及義務人未依規定向中央主管
機關登錄成交案件資訊,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新台幣
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報告時指出,為推動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
內政部原規劃兩階段修法,第1階段先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草
案」,立法規範不動產經紀業登錄並揭露成交案件資訊種類,並在適
當處理保護屋主隱私權後,再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第2階段再修改
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等相關修法案,對拒登錄資訊或登錄不實者
重罰,但立委既先審查平均地權條例,內政部予以尊重。
但審查過程中,仍有朝野立委認為強制登錄不動產價格茲事體大
,要求其他配套法案到位後再開審,但主席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擔心法
案繼續拖下去可能夜長夢多,更不利不動產交易價格強制登錄制的建
立,裁示全案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但兩項條文在二讀前仍須朝野
協商,是否能順利通過二三讀,也還有變數。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是否能順利通過二三讀,也還有變數。...{:4_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