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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租金有上限 套房8千變6百

2011-04-15 07:31 · 樓主
買不起房子的無殼蝸牛族,每個月通常都得花上萬元租房子,不過你可能不知道,房租的計算有法律規範。這套計算模式算起來的租金,都比市場行情低上好幾倍。房客一旦發現租貴了,就可以請地方政府介入,強制要求房東降價。不過房仲業者直言,因為這法律沒有罰則,加上租屋契約沒有「公證」就無法主張,這法律規範恐怕沒有效果。


打開房門,這只能放下一張床,一張電腦桌,連櫃子都擺不下的迷你套房,就位在台北市文山區,一個月租金就要8千,但如果依照法定房租公式計算,文山區1坪租金只有220元,這房間1個月只需要660元。

房客楊宗育:「哇,怎麼差這麼多,所以我不知道有這規定,我不知道應該用這種價錢,得到這個房子。」

原本6個房間,租金總價就將近5萬,但依照規定一算,租金只剩下5、6千元上下,房東搖頭,不敢置信。房東兒子王勁文:「還滿不合理的,因為這價錢3千多元一間,幾乎可以說去住山上,或是邊陲地帶,才有可能這個價錢。」

根據土地法規定,房屋租金上限,是依照土地、建築物的申報價值的年息1成為限,這樣一來,台北市每坪租金破千的,只剩下大安區和中正區,北投區最便宜,每坪只要164元。

再以台北松山為例,30坪30年的老公寓,市面行情價就要3萬6,依照公式計算,租金砍掉超過一半,只要1萬5,相差2.4倍,一旦房客主張權利,要求地方政府介入,房東就得接受。房仲業者徐佳馨:「我們認為是沒有用的,因為房東他當然可以選擇他的一個房客。」

租賃契約沒公證,沒有法律效力,即使房客要求降價成功,房東毀約也幾乎不用賠償,這看似有利無殼族的法律規定,能發揮的作用恐怕很有限。

2011-04-15 07:48 · 2樓
這種法律,保障了誰?
很可笑的法律。
2011-04-15 08:40 · 3樓
計算公式應該是n年前制定的吧!!
若以此計算,那沒人要當房東,房客都沒房子租
中南部不是更低,一間套房不到100元
2011-04-15 08:43 · 4樓
那樣應該有一堆投資客要殺出了喔
2011-04-15 09:09 · 5樓
大頭 發表於 2011-4-15 08:43
那樣應該有一堆投資客要殺出了喔


可能想太多了

大不了房東不租你
想租的人還是會租
租金一樣會比法定的高
依市場的供需法則而定

先租後再請地方政府介入以便節省租金?
笨的房東頂多第一次吃虧
你覺得以後他還會跟你定1、2年的租約嗎
乾脆契約全部改成月租

房客有找到正義了嗎?
除非你很有時間每個月搬家一次

所以這種法律
看看就好
{:4_202:}
2011-04-15 09:14 · 6樓
回覆 ianchung50 的文章

是ㄚ
市場機制是不可能這樣子的
如果真的那樣
應該沒人會投資房市了
2011-04-15 09:56 · 7樓
這樣ㄉ法律覺ㄉ有點可笑
2011-04-15 11:36 · 8樓
若真是這樣的話,那就打了打房政策一巴掌
因為房東寧願賣掉也不出租
房客租不到房子,只好去買房,正好活絡房市,
因為需求增加,房東樂得把房價提高出售
2011-04-15 11:52 · 9樓
哪個天才力立法~哪些天才審核~要不要立法薪水一個月一定要10萬元台幣阿~這樣大家都可以買房囉~還用"鼓勵"企業加薪咧~立法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