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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權會定案的規約..公告的內容確實是會中定調的那些嗎?

2011-04-10 09:45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4-10 09:51 編輯


前天在信箱收到物管發的規約... 有些內容好像不大符合當初會中修正且表決通過的版本..

是不是要請物管調出錄音 確實核對一次後再正式公告?
否則這樣草草了事 會很對不起當初為了讓規約合理制定而辛苦起擬草約的大大們...{:7_470:}
何況 從來沒有見過條約不需核對、也不見負責單位主管簽章就可逕自公告的...
2011-04-10 22:23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tangcpa 於 2011-4-10 22:32 編輯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完全同意.昨天我也在委員會中也提出許多物管中心行政工作的疏失(每份文件均錯誤嚴重).我們這些委員將來可能需要更費心去監督.
2011-04-10 23:33 · 3樓
回覆 tangcpa 的文章

謝謝 t大會中一直堅持程序正義的立場~
很多事一定要先確立前提才有辦法做下去
還好 那位老大哥終於也從善如流 接受了建議....
2011-04-10 23:39 · 4樓
回覆 tangcpa 的文章

這間物業公司不是在業界還算不錯的嗎?怎麼會這樣糟糕呢?是這間物業整體的管理有問題?還是在場的管理員能力不足?又或者我所收到的資訊有問題?又或者是管委會要求的過於嚴苛了?又或者...{:4_101:}
2011-04-10 23:44 · 5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作業程序先立好,才比較能夠排除最根本的問題。物管應該是幫住戶及管委會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更多問題的吧。又或者我太天真了!
2011-04-10 23:54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4-10 23:54 編輯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這間物業公司不是在業界還算不錯的嗎

以目前所問過一些其他社區的網友.. 似乎評價都還正面~

在昨天之前 我們和物管之間的關係其實是蠻模糊的..
但現在 即使仍是三角習題 但總可以開始正式磨合..
大家就多加強和他們在業務上的互動.. 過段時間總會走出個方向 到時候要再檢討的話 也比較有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