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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點數之有效期

2011-04-10 01:22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4-10 01:22 編輯


剛剛登入了遠雄數位服務平台逛了一下下~後來發現以下部份雨點數有關的供大家參考~~~

一,原來每個月所收到的點數有半年的有效期~也就是說~2011/01/01所增加的點數~會在2011/06/30過期~不知道是否曾經討論過這個議題呢?我一直以為是沒有所謂的有效期的~

二,遠雄代管的時程是由去年的九月份開始到今年的九月份~可是為什麼點數卻只有從公設開放以後才有呢?我一直以為從遠雄正是開始所謂的「代管」開始就應該有點數給住戶啦!?怪怪~在不然不是應該從交屋那一天開始算起嗎?
{:4_201:}
2011-04-10 01:38 · 2樓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點數由公設正式開放日起算 個人無異議...

若由交屋日起算..
那時大部份公設都還未能使用.. 發點數給大家的話.. 呵 呵..搞不好會有人要求換現~{:7_491:}
2011-04-10 01:41 · 3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換現也不錯喔!{:4_163:}
2011-04-10 01:43 · 4樓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換現也不錯喔

您說出了熊哥最不想聽的話~{:4_147:}
2011-04-10 02:05 · 5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基本上熊哥除了看到管委會馬上簽署公設點交的文件以外還想聽什麼呢?過去住戶提出的所有問題都不會是熊愛聽的啦!
{:4_169:}
2011-04-10 11:17 · 6樓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基本上熊哥除了看到管委會馬上簽署公設點交的文件以外還想聽什麼呢?過去住戶提出的所有問題都不會是熊愛聽的啦!
{:4_169:}

哇, 這是我沒看過的動作
是對熊挖鼻孔嗎
好休閒派的"沉默的抗議"
下次管委會住戶在場列席也可以用"一起挖鼻孔"抗議嗎?
我一定可以幫大家拍張經典照片的!
2011-04-11 00:42 · 7樓
回覆 verysimple 的文章

下次管委會住戶在場列席也可以用"一起挖鼻孔"抗議嗎


喔.. v大好有創意! 最好連拍照的人也一面照一面挖鼻孔 那才叫經典!!{:7_463:}
2011-04-13 12:54 · 8樓
那請問...
沒用完的點數在有效期之前都是累計的嗎?
這個月沒用完,會累計到下個月,直到過期為止...?
是說,現在是還不用繳管理費啦,
不然繳費而相對得來的點數有期限還真怪,
就像付費買的禮券不該有使用期限是一樣的邏輯吧。
2011-04-13 13:36 · 9樓
回覆 紹武 的文章

這個月用不完會累加到下個月~直到六個月期限到期為止。這部份我還需要再跟物管那一邊詢問看看~
2011-04-13 14:24 · 10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4-10 01:22
剛剛登入了遠雄數位服務平台逛了一下下~後來發現以下部份雨點數有關的供大家參考~~~

一,原來每個月所 ...


請教U大:我們還在裝潢中,可是我們也想去泡一下,請問點數要向誰申請?(不好意思,我家總是在狀況外)
2011-04-13 14:42 · 1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4-13 14:43 編輯


回覆 藍藍 的文章

拿著你的京都卡~拿著你所需的衣物~帶著愉快及輕鬆的心情走到泡湯的大廳給它刷一下卡~就應該ok了!

點數會在每個月初加入帳號內~~~不用申請~~~

如果擔憂點數問題~可以先去到泡湯的大廳服務台詢問一下~應該就會知道有幾點了~~~
2011-04-14 17:33 · 12樓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雖然這樣子的簡單,還是要謝謝U大的指點。感恩啊!
2011-04-14 17:37 · 13樓
回覆 藍藍 的文章

記住~~~目前點數是有六個月的有效期~~~還沒有裝潢或還沒有入住的住戶要記得去用掉點數~不然就~~~{:4_205:}
2011-04-14 22:08 · 14樓
回覆 藍藍 的文章

拿門禁卡去就有點數了.
2011-04-14 22:12 · 15樓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建議列入下次委員會討論改為無限期.這樣對所有住戶比較公平.因為這個權利本來就屬於住戶的.只要有繳管理費就沒人可剝奪他的權利.
2011-04-14 22:33 · 16樓
回覆 tangcpa 的文章

有必要喔~~~我覺得很繆論~暫且不論目前是誰在負擔管理費的~點數本來就有如自己購買的一樣~怎麼可以設定有效期呢!?再說~如果遲遲未裝潢~一年後才來開始裝潢入住~那前半年的點數不就沒得用了!

下面的小姐在我告知其不合理的層面之時~對方竟然會回我說「那是贈送的」!當下我只回她在我的觀點這點數並非如她所稱的「贈送」~也懶得再跟她講太多~建商哪有可能那麼慷慨~贈送!{:4_120:}
2011-04-14 23:13 · 17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4-14 22:33
回覆 tangcpa 的文章

有必要喔~~~我覺得很繆論~暫且不論目前是誰在負擔管理費的~點數本來就有如自己 ...


現在代管期間管理費是遠雄付的,就當他是「贈送」吧!他要那麼小家子氣規定送的只能用半年,那我也認了。不過9/18開始管理費是從我口袋出去的,就沒理由說我半年內沒用完就必須充公。
2011-04-15 01:38 · 18樓
愷愷爸 發表於 2011-4-14 23:13
現在代管期間管理費是遠雄付的,就當他是「贈送」吧!他要那麼小家子氣規定送的只能用半年,那我也認了。 ...


同意!!
我付費,所以有點數可以使用公設,
依此邏輯,如果點數會過期,
那他收到的新台幣會不會過期呢?
不然就是如果點數過期可以,
那請把我沒用完的點數(付費點數我認為是新台幣)退還給我~
2011-04-15 12:46 · 19樓
紹武 發表於 2011-4-15 01:38
同意!!
我付費,所以有點數可以使用公設,
依此邏輯,如果點數會過期,


據了解
目前劍橋社區的公設點數是沒有期限的.....
2011-04-15 13:03 · 20樓
紹武 發表於 2011-4-13 12:54
那請問...
沒用完的點數在有效期之前都是累計的嗎?
這個月沒用完,會累計到下個月,直到過期為止...?


不能設有效期+1
2011-04-15 18:36 · 21樓
雀兒喜 發表於 2011-4-15 13:03
不能設有效期+1


+1{:5_288:}
2011-04-15 21:10 · 22樓
目前唯一可以想到要設效期的合理理由是..
怕有些人已經把京都房子賣了 卻把累計的點數連同門禁卡外賣
結果變成外人也可以自由進出社區使用公設...
這樣就不只造成社區保全有問題 也對現住戶不公平
2011-04-15 21:51 · 23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這也就得想辦法去進行稽核了~但是防的了君子防不了小人的~
2011-04-15 22:28 · 24樓
mssltsai 發表於 2011-4-15 21:10
目前唯一可以想到要設效期的合理理由是..
怕有些人已經把京都房子賣了 卻把累計的點數連同門禁卡外賣
結果 ...


M大想的還真遠,我從來都沒思考過這樣的問題,可是想想點數應該是以各戶為單位累積,而不是累積在那張卡片裡面,所以如果真有M大說的狀況,接手房屋的買主應該會發現吧,自己沒使用點數卻會莫名其妙減少,系統中應該也查得出來是用哪張卡號來刷卡使用的,直接將那張卡片disable掉就好了。這種生意風險太高,應該沒客戶敢買這樣的卡片來鑽漏洞吧!
2011-04-15 22:39 · 25樓
回覆 愷愷爸 的文章

問題是賣卡與買卡的人大概都會有僥倖心理..
想說累計的點數很多..新屋主也不見得勤用公設(就ibeta上的相關議題來看,點數用不完的人佔多數)
所以被發現的機率可能不高....
這種事還是預防一下比較好..只要有錢賺 什麼洞都會有人鑽~{:7_437:}
2011-04-15 22:45 · 26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要不就這樣好了,貼個公告,房屋有買賣的請新任屋主至物管中心核對手中拿到的門禁卡號,凡原屋主沒有確實交接的,一律鎖卡處理,這樣賣出去的卡片頓時變成垃圾,豈不快哉!
2011-04-15 22:56 · 27樓
回覆 愷愷爸 的文章

房屋有買賣的請新任屋主至物管中心核對手中拿到的門禁卡號,凡原屋主沒有確實交接的,一律鎖卡處理

+1 brilliant idea ! 這意見薦請安委列入門禁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