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4-9 00:17 編輯
竹瀅 發表於 2011-4-9 00:03 
如果是因為遛狗不繫狗鍊,害狗被撞,害人撞狗....狗主人要負全責才是
{:6_314:} {:6_314:} 如果真的是遛狗不慎造成的狗主真是會花粉大一條
新聞報導南部一位婦人騎機車撞到路旁竄出的流浪狗(因為狗沒人敢來認),因而跌倒致成身故,家屬求償無門,再向保險公司提出「機車強制責任保險」理賠申請,不過卻被保險公司以「單一事故」理由拒絕,家屬認為不是已經有保機車險了,怎麼會沒得賠呢?
理賠不包括因「單一事故」所造成的傷殘或身故,例如因為道路不平整、有坑洞、天雨濕滑或是為了閃避路中的障礙物(竄出的野狗野貓),自行摔倒、撞上電線桿、安全島或民房等,這類情形並不是被其它汽、機車撞擊導致傷害或身故,而且強制責任險是採交叉理賠方式(事故後,你賠我,我賠你),所以這樣的「單一事故」就不在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的理賠範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