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關於「地下停車場請小心慢行」一文

2011-04-07 23:15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yl2200 於 2011-4-8 01:07 編輯


我就是事主,關於這篇文章
我個人感覺非常不舒服!!!!

第一,當時我車上有雙胞胎、我媽媽
車速絕對不會過快!!!
錄影帶上有證據可以換算速度

第二,該清潔人員將推車置放在轉角的車道上
請注意!!
是整台推車都在車道上
而且是轉角位置的車道上

人站在推車後掃地
我一轉彎看到的反應就是一台推車跟一個人在我馬上會行經的路線上!
(等會我請我老公擷取影帶畫面PO上來!)
如果繼續前進勢必撞倒推車,再撞倒清潔人員
我第一反應是方向盤整個往右打
錄影帶上錄到的部分是我已經方向盤整個往右打
我的車子當然會在綠色PU上
我開車時或許確實有壓到部分綠色PU,但那個轉角要不壓到綠色PU,很難吧!!
一般車子正常轉彎過去時
以推車的位置、轉角的角度
車轉彎後看到清潔人員就是一瞬間的事情
我事後回想,我應該可以急踩煞車
但我當時的反應就是會撞倒推車跟人!!!!
為了怕傷到人,加上我車上有兩個小嬰兒
因為我家寶寶矯正年齡未滿一歲,急煞車對小嬰兒的頸部很不好!
這一年來,他們在車上時,我養成的習慣就是不急踩煞車
所以當時我的直覺反應就是方向盤往右打

我不知道路人甲有沒有下去實地開過
如果在不急踩煞車、不傷到自己車子跟柱子的情形下閃得過
那我非常佩服您!!
但以我的開車技術,很抱歉!!我做不到這件事!
或許這跟我開車技術跟經驗不是那麼純熟有關
但第一時間,我要確保的就是人的安全跟小寶寶無傷
財產都是其次

我知道清潔人員一個月薪水很低,
可能是派遣人員,也沒什麼福利
我第一反應也沒打算求償
只是對於清潔人員竟然覺得把推車放在轉彎車道上沒問題這件事很驚訝!!
我才會上樓跟物管反應!!
現在看到這篇文
說實話,我很怒!!!
我犧牲自己的車子以避免傷到人員
第一時間,是上樓跟物管說:請告訴清潔人,推車不能放車道上!!
晚上之前,我也沒打算請求賠償
沒想到晚上卻是看到這樣的文章

如果您有看過影帶上推車擺放的位置
如果您有實地將推車擺在同樣位置,實地開車試試看
那您才有資格這樣在網路上批評我的行為
要不,我想這樣的一篇文章對我非常不公平!!!!

2011/04/08 AM1:05補充
補上從影帶上擷取的畫面
誠如我上文提到,我事後回想,當時最好的作法是踩煞車
然後下車請清潔人員移開推車,
不過當時我真的想不到這麼多!!
但不管我是否與有過失
這推車的位置也太危險了吧!!




2011-04-07 23:19 · 2樓
補充一下,當時我有下車告訴清潔人員,
推車不應該放在車道上,
但該位清潔人員竟然是把推車停到另外一邊的「車道」上
我過去跟她說,推車不能放在車道上
他竟然跟我說,
「我有放邊邊啊!有什麼關係!!!!!」
2011-04-08 00:56 · 3樓
請物管公布影帶 若真的是清潔人員不當操作器具
而使用路人產生危害之事實 應當給予告誡及懲處
也請物管儘速教育所屬清潔人員 避免再次發生此狀況
再次強調 停車場轉彎處駕駛人一定要放慢速度 以免發生會車碰撞
2011-04-08 06:11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1-4-8 06:12 編輯


不能把推車當警示標示~推車是清掃工具~
而是要有三角錐擋在車道前方約10公尺處再做車道清理~
由此看出此清潔公司也是有問題~
用不齊的設備(未添購三角錐)或注意車道清理的安全教育訓練~



2011-04-08 09:02 · 5樓
就照片上來看
是真的很危險

轉彎的地方算是死角
一彎過來之後就看到清潔車停放在車道上
當下反應當然會急踩煞車或是方向盤直接往反方向轉....

至於路人甲的PO文,我已跟他說明
日後此等文章最好等事件處理結束後再上PO
其目的並不是要警告事主或是讓大家批評
而是再次提醒社區的住戶,進出停車場還是盡量減速、慢行、開大燈....

此次路人甲的行為亦有所思慮欠周到,還望日後多加注意....
2011-04-08 09:11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毛怪 於 2011-4-8 02:12 編輯


黑麻麻 發表於 2011-4-8 02:02
其目的並不是要警告事主或是讓大家批評
而是再次提醒社區的住戶,進出停車場還是盡量減速、慢行、開大燈....

此次路人甲的行為亦有所思慮欠周到,還望日後多加注意....


..............

+1 推這一段!!
2011-04-08 09:39 · 7樓
回覆 yl2200 的文章

如果有保險公司+錄影證明搞不好最後責任歸屬是清潔公司要賠車主毀損的部份
之前很多車禍都是因為施工單位未放置明顯的警告標誌而造成車主損壞最後判例是車主獲勝
2011-04-08 10:51 · 8樓
呃 還真是危險....如果讓我這個反應慢的來開......真的會直直撞上去="=.........出人命耶 嚇死了...................。
2011-04-08 11:46 · 9樓
小不點 發表於 2011-4-8 10:51
呃 還真是危險....如果讓我這個反應慢的來開......真的會直直撞上去="=.........出人命耶 嚇死了......... ...


小不點........妳.........要不要考慮.........別開車了?

聽你形容, 好像在路上遇到妳要閃遠遠的 {:4_87:}
2011-04-08 12:18 · 10樓
進出車庫如有小朋友在旁更應注意
有的會自己走上車道也很危險
2011-04-08 12:48 · 11樓
Teddy311 發表於 2011-4-8 11:46
小不點........妳.........要不要考慮.........別開車了?

聽你形容, 好像在路上遇到妳要閃遠遠的 {:4_87 ...


她連開車都會睡著咧!!!!{:4_100:}
真佩服怎能天天從家裡開到公司上班!{:4_113:}
2011-04-08 13:00 · 12樓
請問大家~今天如果你在馬路上開車~突然發現有一隻狗在中間~你為了躲避牠~造成追撞或自己去撞到電線桿~
請問可以跟警察說~我為了閃狗~所以才造成其他損傷~試問~請問這樣就可以不必賠償嗎??
如果今天按照限速小心開車~就算緊急煞車也不會造成損傷~如果要看現場~大家可以親自去看~L棟B3轉角處如果是開在正常車道上~一定看的到清潔人員~而該住戶車輛是偏右開~甚至壓在PU上~轉彎當然看不到轉角~如果今天是清潔人員突然跑出來~那他當然要賠償~但是他是早就在車道上清掃~如果車速放慢~開在車道上~也就不會發生意外了~如果大家要看錄影帶~管委會同意得話~
也可以放上來~我今天並不是偏袒哪一方~只是就是現實情況~如果今天是住戶推著嬰兒車走在車道上~你剛好開過去~不小心發生意外了~那也要怪他怎麼推著嬰兒車在車道上嗎??今天並沒有規定說車道上不能有人~反倒是開車要多加小心注意~今天如果車速放慢~小心開車~就算突然有人衝出來也不會發生意外~地下B1也常有小朋友在那騎腳踏車~多次勸導後線在已經比較少了~如果今天是撞到小朋友~那後果不堪設想~~我也實話實講~今天我在這時間也不多~我也不住這裡~我也不是當事人~我只要報告管委會讓委員知道就好了~~我何必PO文上來~會PO這文~主要目的是要大家小心開車注意安全~並沒有其他意思~如果昨天沒PO文讓大家知道~會不會有人PO說發生事情了~物管又在狀況外??
2011-04-08 13:10 · 13樓
回覆 Teddy311 的文章

teddy大........
我......今天有開車.........{:4_120:} .....還載了二位共乘的小姐....到內湖上班唷............可怕了吧 hahahahahaha~~

我真的有考慮不開車耶.....找個時間~來出租車位好了。
2011-04-08 13:12 · 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4-8 13:32 編輯


回覆 路人甲 的文章

唉~~~

所以....
是又要起爭執了嗎?????

就說了這個並非世紀館的官方網站
網路上所說所言所看所聞
"認真就輸了"

不是說不能PO
我不是說了嗎?
可以等事情處理到一定階段
再來用提醒的方式來告知住戶們

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理由
今天清潔車在可以有其他更安全的地方停放時
本來車道就不是優先考量的地點

當然,也有可能事主的車速也過快
以致於轉彎時就算看到了也反應不及

若真的理出個道理來
這種情況還真要第三公正單位介入才行

這種事並非在第一時間就能解決的
若雙方其實都有心想私下合解的話
況且到現在不管是麗寶還是管委會
尚未決定要對哪一方提出損壞賠償吧?
那麼早PO上來,壞處多過好處呀

雖說你的心意可能僅是為了提醒大家要多小心
但沒有完整的事發說明及後續處理的情況下
很容易造成對方的不滿的
這點還希望路人甲能了解.....
2011-04-08 13:29 · 15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恩~我了解~其實今天是卡在公設修繕的問題~其實這我也可以叫比較熟的裝潢工~有作泥作的可以順便幫忙補一下~
或是點交時請麗寶做個修補~這就解決了~只是。。。。。。。最後又搞到請警察來~在此也跟該住戶說聲抱歉~
太快PO上來沒顧慮到你的感受~唉~~~~是大家都知道的~只是目前現場人員有限~只剩我跟督導~
保全組長跟秘書也都沒作了~實在是蠻ㄍ一ㄥ的~連我也跟督導說我不想作了~但是想一想~那就只剩督導一個人~
公司我看也沒有多餘的人來支援~如果有服務不周的地方~還請見諒{:4_160:}
2011-04-08 14:10 · 16樓
停車場可以請麗寶多加一些標語
如:速限10公里~當心兒童~請開大燈等等 多一點提醒少一點意外

因家中有幼子,當初選車位時特別避開主要車道~但是小孩子有時候真的很容易爆衝~車速一快真的非常危險...
2011-04-08 15:05 · 17樓
大家都是有風度的人
給"美麗的人"拍拍手{:4_127:}
加油
2011-04-08 17:12 · 18樓
回覆 路人甲 的文章

簡單回應一下
就您提到的兩個例子,

關於狗的那個例子,
過去已經有法院判決,針對這種狗忽然跑出來,以致造成車禍事件時,
飼主必須要賠償汽車駕駛人的損失及其他衍生損失

關於嬰兒車的例子,
民法中有一個關於無因管理的規定
正好可以適用在這樣的情形
我以個人的費用而避免相對人之損害(推車被撞毀、人員受傷)
在此情形下,我可以向對方請求我所支出的必要費用(換言之,就是修車費)
而以上主張適用在這類案件,過去更有許多判決支持

另外,我承認自己駕駛技術不良,有待精進
誠如我自己補充中提到
當時最好的作法是緊急煞車,請清潔人員離開
但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方向盤往右打,避免撞倒人
錄影帶中看到我車子到停下來不過兩三秒
而我看到推車的第一時間,方向盤就往右打了
當然錄影帶上看到的車子會是壓在綠色PU上的
再者,就算我也有過失,那也是比例酌減賠償的問題
不妨害我的損害賠償請求

更何況......
路上的狗、推嬰兒車的媽媽看到車子來了會趕快閃
但從影帶上您可以看到
該位清潔人員從我車子過來、到撞上柱子
再到我下車質問他
他自始至終始終都在做自己的事
沒有想到要移推車、沒有想到閃躲
這是在停車場打掃車道的SOP嗎?
而事實上當我準備離開時
清潔人員正在打掃車位(綠色的部分)
但清潔推車仍然放在車道上!!
換言之.....
清潔人員跟您說他是為了掃車道
推車才放在車道上
那是他在呼攏您

從頭到尾,不管他掃車位、掃車道,
他就不覺得推車放在車道上有什麼問題

最後
我到昨天半夜才知道您是哪一位
我平常對您印象很好,
覺得您是很負責,對住戶也很nice的人
我無意針對您,只是.......
您或許有您的立場
但這是公開論壇
您的第一篇發言忽略清潔人員的疏失
而把過錯完全放在我身上,實在讓我覺得這樣的發言對我來說有欠公允
也會讓我覺得以後很難在社區行走-->我怕人家會覺得我是亂開車毀損公設的人啊!!

最後的最後
誠如我們一開始就表明
如果今天沒有人跟我們求償
我們也不會打算求償
工作加上帶我們家兩個早產雙胞胎已經讓我非常心力交瘁
對我們來說,時間的價值遠勝於金錢啊!!有空當然趕快睡覺去!
何況公寓大廈相關案件進到法院
法官的第一句話也會是要不要和解(此類案件法官有義務先試行和解)
但我就是一個壞脾氣又激不得的好戰份子
這次的事件,我或許也有過失,但絕對不是主因
一再看到強調清潔人員的行為沒有太大問題,
過失多半在我的發言時
實在會激起我想把責任歸屬說明白的一口氣啊!!!

拜託!!!您我都很忙,和氣生財!!
我真的很感謝您對社區的付出,請繼續加油!
這件事情就擺著靜觀其變吧!!
2011-04-08 17:50 · 19樓
回覆 yl2200 的文章

第一時間忽略了您的感受~再次對您說聲抱歉~督導也有跟清潔人員加強宣導了~大家都是為社區好~大家都辛苦了~{:4_160:}
2011-04-08 17:57 · 20樓
yl2200 發表於 2011-4-8 17:12
回覆 路人甲 的文章

簡單回應一下


處理事情的態度,1.絕不偏袒2.了解狀況3.補救辦法,追訴是最後的手段!
希望以後清潔人員訓練守則,加入注意事項
死角處未來增設警示裝置,再則補充防撞壓條!
想來路人甲也只是提點住戶,麗寶建設陷阱多,請小心!
要不.....熊出沒.注意!...貼幾張吧!
2011-04-08 20:07 · 21樓
回覆 yl2200 的文章

但我就是一個壞脾氣又激不得的好戰份子

我也是好戰份子外加投訴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