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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住戶資料外洩

2011-03-30 13:07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萱 於 2011-3-30 13:11 編輯


如題~3/29晚上至俱樂部泡湯
於休憩區(有鏡子有吹風機那裡)吹頭髮時
發現俱樂部之意見調查表背面蓋有紅色大小章
很疑惑~為何意見調查表還需蓋大小章
所以拿起來翻開看~
我嚇了一跳~全是X棟全棟住戶資料~也就是區分權會時選委員的那ㄧ張選票
個人認為~~這些資料是住戶的隱私
我想沒有人願意外流
所以就跟櫃檯反應~櫃檯說~~是去物管影印時物管影印機使用回收紙所致
如果住戶覺得不妥會馬上收起來(但沒有看到立即指示收起來的動作)

我很疑惑~這些資料(委員選單)是區分權會時遠雄建設提供的
為何物管會有而且還拿來當回收紙使用
一點都不尊重住戶個人資料(有違反個資法嗎?)

所以請今天去泡湯或游泳的芳鄰
如果您也認為此事很重要~
請注意~~俱樂部之意見調查表背面是否是使用印製選委員用的回收紙
如果是~~請抗議


2011-03-30 13:19 · 2樓
回覆 的文章

唉.....這個遠雄,唉.....這個物管,兩個都不把個人資料保密當成一回事,這東西在台灣好像觀念還是很薄弱。
2011-03-30 13:58 · 3樓
萱 發表於 2011-3-30 13:07
如題~3/29晚上至俱樂部泡湯
於休憩區(有鏡子有吹風機那裡)吹頭髮時
發現俱樂部之意見調查表背面蓋有紅色大 ...


這是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嫌..
負責此資料製作的企業如被舉發有可能受罰
2011-03-30 14:18 · 4樓
萱 發表於 2011-3-30 13:07
如題~3/29晚上至俱樂部泡湯
於休憩區(有鏡子有吹風機那裡)吹頭髮時
發現俱樂部之意見調查表背面蓋有紅色大 ...


所以你認為那個選票是遠雄做的
所以物管不會有?

事實上那些選票及通知都是物管做的阿
甚至我還看過門口警衛室裡的警衛在幫忙處理這一大推通知開會的資料也
就在開會的前一天看到喔
2011-03-30 14:51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萱 於 2011-3-30 14:54 編輯


回覆 ianchung50 的文章

我當然知道遠雄會指揮物管會做選票
但~責任歸屬
第1次區權會~應該是誰負責提供選票呢?
第1次區權會是遠雄依規定昭開的

此發文重點是希望芳鄰們~如果認為住戶基本資料很重要 且 不願意隨意外洩
就請大家共同監督物管.俱樂部等使用回收紙應注意住戶隱私~僅此而已

2011-03-30 15:25 · 6樓
簡單來講~我管它資料是誰處理的~個資隨便被回收回來重用本來就是不妥的!正確的做法應該要碎紙機把它給碎掉才對~{:4_214:}
2011-03-30 16:02 · 7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3-30 15:25
簡單來講~我管它資料是誰處理的~個資隨便被回收回來重用本來就是不妥的!正確的做法應該要碎紙機把它給碎 ...


没錯! 更何況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
因流會, 要回收住戶資料回去的主要目的, 不就是不讓住戶資料外洩嗎?
大家應該還有印象是遠雄人壽的那個主席說的吧!
但, 怎麼感覺好像做賊的喊抓賊勒......{:5_230:}
2011-03-30 17:18 · 8樓
愷愷爸 發表於 2011-3-30 13:19
回覆 萱 的文章

唉.....這個遠雄,唉.....這個物管,兩個都不把個人資料保密當成一回事,這東西在台灣好像 ...


當初在開第一次區權人會議
後來不是流會嗎
那時就有住戶提出要把選票帶走
結果台上的遠雄代表就說不可以
因為會違反個資法

如今看來 真是諷刺呀
{:4_182:}
2011-03-30 17:25 · 9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3-30 15:25
簡單來講~我管它資料是誰處理的~個資隨便被回收回來重用本來就是不妥的!正確的做法應該要碎紙機把它給碎 ...


安全委員.....我們個人資料的安全出現問題了!請向主委反應!:lol
2011-03-30 17:58 · 10樓
回覆 京都小螞蟻 的文章

反正大牌的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小卒的就只有認了~~~{:4_205:}
2011-03-30 17:59 · 11樓
回覆 alakao 的文章

安全委員管這個?
2011-03-30 18:56 · 12樓
回覆 京都小螞蟻 的文章

有住戶提出要把選票帶走
結果台上的遠雄代表就說不可以
因為會違反個資法


拿印有社區所有權人名字及地址的紙張回收再使用 表示對於事情輕重的判斷能力還待加強
雖然廢紙回收再印製其他資料很節約很環保 但洩露了更重要的個人資料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 不值得~

流會那次.. 遠雄的人沒特別提醒帶走選票有可能會違反個資保密法 也任由大家帶走
就很明顯看出他們對客戶資料保密沒什麼概念.. 所以物管出這個包是早晚的事
..管委會已經成立 社區事務的管理工作監督之責就開始由我們自己負責..
就麻煩安委們明天去實際了解一下狀況吧~
PS.有哪位鄰居住的離主委近一些 麻煩跟他說一下... 因為老大哥不上網 可能還狀況外~
2011-03-30 19:02 · 13樓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安全委員管這個?


當然管~ u大生不逢時 早在long long time ago.. 這職務跩得很呢~ 叫做‘人二’
那時候哄小孩不會說‘再哭..叫警察 ’..而是說‘人二來了..還哭’.....
2011-03-30 19:08 · 14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人二?

實在是抱歉~~~我較現代人~對古文沒有太深的鑽研~~~{:4_160:}

受教了~
2011-03-30 19:20 · 15樓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人二是整天喊保密防諜的白色恐怖時代
警備總部佈建在所有不管公家或私人團體裡擔任特務監視的職務..
2011-03-30 19:52 · 16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3-30 17:59
回覆 alakao 的文章

安全委員管這個?


是資訊安全沒錯, 若能保全證據, 也許跟遠雄交涉時也不失為一個籌碼!!
2011-03-30 20:51 · 17樓
回覆 小當當 的文章

當大~
你.我二人是人證
你趕快叫你家女王去女生那邊看看~是否還有物證~
也許男生那邊也有
2011-03-30 20:57 · 18樓
萱 發表於 2011-3-30 20:51
回覆 小當當 的文章

當大~



先保留證據囉!!!
2011-03-30 22:41 · 19樓
達芙妮 發表於 2011-3-30 20:57
先保留證據囉!!!


哇, 現在去俱樂部下班了...
2011-03-30 22:43 · 20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3-30 19:08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人二?


講好聽是"第二間人事室"
其實作用就在監督單位裡面所有的人事時地物...
只要有任何的風吹草動就開始展開秘密的調查...
2011-03-31 10:32 · 21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3-30 19:08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人二?


就是現在的政風機構!專門為U大而設計的部門
2011-03-31 10:36 · 22樓
回覆 alakao 的文章

是為了社區而設的吧?!
2011-03-31 10:49 · 23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3-31 10:36
回覆 alakao 的文章

是為了社區而設的吧?!


錯!是U大.....:lol
2011-03-31 10:55 · 24樓
回覆 alakao 的文章

要記得來拿東西喔~~~下班後~~~不要再趴趴走了~~~
2011-03-31 11:14 · 25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3-31 10:55
回覆 alakao 的文章

要記得來拿東西喔~~~下班後~~~不要再趴趴走了~~~ ...


我儘量....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