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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炒房大咖,先砍3黃1劉

2011-03-25 09:06 · 樓主
時報-各報要聞】不查不知道,查出來不得了!日前台北市議員鍾小
平向台北市國稅局檢舉大咖投資客「勇哥」黃勇義,北市國稅局在詳
查後,從三十六名疑似人頭資料中,查出九四○筆財產交易,平均每
名人頭四年來買賣近三十戶。若以每戶成交價一千萬、每戶獲利一百
萬來保守計算,「勇哥」至少要補稅八‧四六億元,如加上罰款,連
補帶罰最高要繳三十九億元。

 北市國稅局表示,「勇哥」的涉案資料太龐大,還在逐步釐清中,
但因為調查人頭戶難度頗高,已請檢調單位協助,共同偵辦,若涉及
不法,將直接移送法辦。不只是「勇哥」,其他如黃文雄、自\稱「
帥過頭」的黃家進、與「劉媽媽」劉月釵等「三黃一劉」大咖投資客
,都列入今年重點查稅對象。
  除「勇哥」外,「帥過頭」黃家進因戶籍在新北市,相關資料已
經移送北區國稅局詳查;本來排定明年查稅的黃文雄,提早到今年立
案調查,正從地政機關等單位調查財產異動資料;初步調查「劉媽媽
」名下不動產並未查出賣出紀錄,顯示其「口袋甚深」,目前尚無稅
務問題,將進一步調查「劉媽媽」之子俞昌哲,以及「劉媽媽」名下
公司的相關資料。
  北市國稅局雖然過去都有收到「三黃一劉」的檢舉函,但以此次
鍾小平提出了一○二筆不動產、三十六名人頭的檢舉最為具體。
  北市國稅局初步調查後發現,三十六名人頭都和「勇哥」有親戚
關係,合理懷疑是人頭戶。因此,調查三十六名人頭戶近四年來的報
稅資料,共查出九四○筆財產交易,平均每位人頭每年買賣超過六戶

  稅務官員指出,倘若無法確認此三十六名是「勇哥」的人頭戶,
這些人頭還是要因每年買賣房屋超過六棟,被視為營業行為,要加課
營業稅,最高罰五倍。倘若證明出此三十六名確實是「勇哥」的人頭
,「勇哥」就要面臨天文數字的補稅加罰鍰,人頭戶則要因「協助他
人逃漏稅」面臨三年以下的刑責。
  假設「勇哥」九四○筆交易都涉及人頭戶逃稅,以每戶成交價一
千萬、每戶獲利一百萬來保守計算,成交價一千萬,課五%的營業稅
為四‧七億元;每戶獲利一百萬,課四十%綜所稅則為三‧七六億元
。此尚不計入營業稅最高五倍與所得稅最高二倍的罰鍰,「勇哥」就
要補稅八‧四六億元。如計入罰款,且國稅局都課以最高罰鍰,「勇
哥」連補帶罰要繳納三十九億元的稅金與罰鍰。但如果其交易額平均
超過一千萬、獲利平均也高於一百萬,則其要補罰金額又不止這個數
字。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1-03-25 09:25 · 2樓
希望不是風聲大雨點小
2011-03-25 09:29 · 3樓
{:7_506:}不是~~~只是做政策呼口號而已~~~
為什麼?????
他們買房又不用貸款~~所以沒有貸款的問題~~
財力雄厚~~頂多買了房子放著養蚊子~~
台北市買賣不動產必須繳納不動產交易所得~~查逃漏稅?????
我想是政府只是想表達他們有在打房吧~!!
對這些人一點影響都沒有
2011-03-25 09:32 · 4樓
最近的一連串行動,看起來應該是玩真的
先找這幾個炒房大戶下手 也對
別打到無辜的換屋族
2011-03-25 09:59 · 5樓
都沒有官員出來說:這些人不查辦,我就切腹!
所以...看看就好!
2011-03-25 21:23 · 6樓
支持 .贊成+1{:4_140:}{:4_180:}{:4_127:}
2011-03-25 22:01 · 7樓
該查該辦就該快快去~
不是先到媒體放放話,拿幾個到電視鬥爭,這算甚麼?
可以還沒判定,民意代表就拿個人資料到電視去放大鬥爭嗎?
這和我無關,這些人和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但社會風氣這樣,大家都覺得無所謂??
還是有犯到自己,這些才要評論一番? 在北大特區停車檔到你,才要批論? 其他都無所謂?
就算有人炒100間房,和炒5間有何不同?? 有何不法,就該好好的交給國稅局或相關單位去查核! 怎可以先放媒體,讓大家評論批斷! 實在看不懂的社會!
換成是你,我.............你受的了嗎?
社會很多的問題都是標準不一造成的,或許很多事感覺和我們不相關,但一點一滴都在侵矢著大家的心靈!
2011-03-26 07:58 · 8樓
回覆 michelle416 的文章

算有人炒100間房,和炒5間有何不同?? 有何不法,就該好好的交給國稅局或相關單位去查核! 怎可以先放媒體,讓大家評論批斷! 實在看不懂的社會! {:4_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