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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狀況下才必需調漲管理費?

2018-10-28 16:43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0-28 18:17 編輯


我們知道主委的辛勤與付出,但我們也都盼望管委會主委他不只是個甩手掌櫃而已。
以前時常聽到某任主委說出一種駭人聽聞的話,他說在我任內保證不調漲大家的管理費,管理費調漲這樣簡單嗎?是一個人說了算嗎?
今天有我們一向自傲自稱理財高手的主委因為(上任以來樽節支出砍這砍那的),竟然拋出要調漲管理費議題,要請教大家在哪種情境下需要漲管理費?/

1、如題示,公寓大廈如果遇到需要調漲管理費的時候,
有幾個問題需要解決,例如怎樣的狀況下才可以調漲管理費?如實有必要調漲管理費,適法的程序應該是如何?

二、之前法制未備時,
公寓大廈的管理費是化外之地,有心人士常介入管理委員會干涉管理費部份,以求圖一己之利。惟法制健全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0條第2項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是就管理費標準之訂定,本應依照區分所有權人之應有部份比例分擔,並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
三、而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有一定的程序需要遵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規定: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是就出席數部份,應有住戶至少
3分之2以上出席,出席數4分之3以上同意(此處假設住戶之應有部份比例均相同),才可以調漲管理費。
是就管理費標準之訂定,本應依照區分所有權人之應有部份比例分擔,並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

四、況且,在進行區分所有權會議開始之前,管理委員會也要依循一定的法定程序進行通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十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但有急迫情事須召開臨時會者,得以公告為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二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0 條定有明文。倘若管理委員會未在此法定期間內通知住戶,該決議可能就會有合法與否的問題。
五: 管委會應無議決管理費收取標準之必要與權利???????????





2018-10-28 17:26 · 2樓
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92127
錢很重要,但它代表的「那樣東西」更美好。

2018-10-29 09:49 · 3樓
管委會....無議決管理費收取標準之權利

但管委會可以提案並召開臨時區權人會議,
經區權人會議中討論併表決通過, 才可做管理費收費的增減...



2018-10-29 22:33 · 4樓
看社區大小維持盈餘吧,我是建議每年盈餘最好是戶數*2000

多了要少,都好講,缺了要多,有如殺人父母...

不過越高級社區越不會發生這種事情,有些社區為了五塊搞得有夠難看

明明就社區沒錢,還要在那邊短視近利...


有些社區收的高,但也會要求相對應物業拿出品質
夏天進去帶看冷氣涼到不行

反觀東省西省,然後社區東壞西壞的
根本把管理基金搞的本末倒置..
2018-10-30 08:46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0-30 09:18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8-10-29 09:49
管委會....無議決管理費收取標準之權利

但管委會可以提案並召開臨時區權人會議,

是呀我們主委是知道要召開區權人會議要通過是有難度的。但為什麼有人敢以(不調漲管理費)做為邀功與人情做為政見嗎,我很好奇!

更好奇的是:既然自稱理財高手。上任一年一直替社區省錢(停用耗電的冷藏垃圾處理機,減少公設冷氣機使用時數等等)。光比較前一年度虧損他就少虧損了幾十萬幾十萬------但還是想從調漲管理費著手,諸如此類,當然我們不以人廢言,也不以言廢人
這裡是理性討論。
謝謝回復

2018-10-30 09:14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1-12 21:23 編輯


Dora貓 發表於 2018-10-29 22:33
看社區大小維持盈餘吧,我是建議每年盈餘最好是戶數*2000

多了要少,都好講,缺了要多,有如殺人父母...

謝謝指教:
大大的意思是每年盈餘比如200戶◎2000=ˋ400000 nt 大開眼界 漲知識了
比較好奇的是 管委會不是營利事業。收入只有管理費。每個月都有開銷管委會還有每月最多十萬元使用額度,那麼哪來盈餘?
說到調漲管理費,倒不是 為了五塊錢弄得難看,高級的社區沒這情形,我贊同有錢人不會在乎五塊錢,但另外一面來說,越有錢的人越會算,不是錢數目多寡問題,不然有錢人是怎麼來的?

還有管理費使用方式是視每個主委的三觀(註釋1)而定。這有很大討論空間

所謂高級社區?是不是由於管理費收得高就是高級社區?那怎麼樣叫社區明明沒有錢?多少才叫有錢?
我覺得多數人還是搞不清楚的

註釋1: 三觀: 世界觀:你怎麼看世界的?人生觀:你覺得人活著是為什麼?價值觀:你認為做什麼是最有意義的?
這世界上人與人之間最遙遠的距離不是不是年紀,不是生與死,而是三觀,鄰里間的三觀



2018-10-30 10:43 · 7樓
蕊貝佳 發表於 2018-10-30 09:14
謝謝指教:
大大的意思是每年盈餘比如200戶◎2000=ˋ400000 nt 大開眼界 漲知識了
比較好奇的是 管委會 ...


不是有錢人會不會在乎五塊錢
而是不會為了省這五塊錢把整個社區弄得亂糟糟

我房仲看的社區應該比你多,也是比較客觀公正
當然也不是倚老賣老拉,不過你認為客觀與否,我就不清楚了

而所謂的高級社區,也不是說什麼多高貴的社區
但是進去社區就是明顯有落差
尤其是人的部分,一個社區該開冷氣的地方沒開
該保養補強的地方沒弄,該修剪維護的花草沒弄
高級與否差在這裡吧.... 本質是『人』所影響

此外管理費這個議題在愛北大討論很多次了
會出問題的就是那幾個社區,別的社區都沒有這種狗屁倒灶的事情
總而言之,一個社區內的居民意識沒有提高到一個水平
整個社區管委會、物業都會搞的綁手綁腳

不知道你身邊有沒有這種人??
問他要做什麼、待會去哪裡玩,都會說隨便,好配合。
一旦方向出來,又會各種嫌東嫌西的,理由意見很多這樣?
通常一個社區內這種人一定有,就那幾個、甚至一兩個
搞到社區烏煙瘴氣的機率很高

且外我也不知道你是哪個社區,而那個社區又怎樣了
就算看過上百個社區的仲介也不可能對每個社區管委會都熟悉
不過自己熟悉的那幾個來做比較,高下就很明顯了


2018-10-30 21:44 · 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10-30 21:48 編輯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92 年度 簡上更一 字第 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93.11.17
裁判案由:給付管理費

裁判全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簡上更一字 第一號
(節錄)
四、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一)按修正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 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 費用。」、「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 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 比例分擔之。」、「前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管理、維護費用,區分所 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準此,管理委員會就共用部分或 約定共用部分之管理維護費用,並無決議之權限。被上訴人所持有之停車位, 係屬上開法條第一項所指之約定專用部分,其修繕管理維護,固應由被上訴人 為之並負擔其費用。而被上訴人使用該停車位,於進出車輛尚需使用到系爭大 廈共用部分時,倘應繳納或分擔共用部分之管理維護費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固可另為決議或訂定規約加以規範,惟非管理委員會所得擅自為之,此觀同條 第三項之規定自明。至於上訴人主張依據系爭大廈規約第十條第三項,業已授 權管理委員會制訂各項費用之收繳支付方法,故依管理委員會之決議或所制定 之「樓中堡大廈簡易停車管理辦法」,自得據以請求被上訴人給付「設備維護 費二千五百元」等語,然查,系爭大廈規約第十條係有關「公共基金、管理費 之繳納」之規定其中第一項為「為充裕共用部分在管理上必要之經費,區分 所有權人應遵照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決之規定向管理委員會繳交下列款項:一 、公共基金、二、管理費」[backcolor=yellow]第二項為「管理費由各區分所有權人依照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分擔[/backcolor]:買賣契約或分管契約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未規定者,各區分所有權人應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第三項為「各項費 用之收繳支付方法,授權管理委員會訂定」,上開規定中,「管理費之分擔」 係規定於第二項,亦即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買賣契約或分管契約之 約定、各區分所有權人應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等方式決定,至於第三 項係延續前項規定而授權管理委員會訂定「收繳支付方法」,換言之,管理委員會只能訂定「管理費、公共基金」之「收支方法」,而非「分擔之金額」, 該規約並未授權管理委員會得決定各戶分擔管理費之金額。從而,上訴人所舉 之第一屆第五次委員會議決議或管理委員會所制定「簡易停車管理辦法」,並 非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亦欠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授權,故其據以請求 被上訴人按月給付設備維護費二千五百元之主張,自非可採。
2018-10-31 08:49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0-31 15:08 編輯


Dora貓 發表於 2018-10-30 10:43
不是有錢人會不會在乎五塊錢
而是不會為了省這五塊錢把整個社區弄得亂糟糟


1, 我先聲明一下,其實我不反對調漲管理費。如果區權會通過的話。
2, 我認為你夠客觀,有提出實際數據,例如年盈餘目標 戶數乘以2000 ,但什麼是推算的依據則加上說明會更完整。我們就是外行呀,(或許在未實地了解帳務之前會誤解管委會也說不定 )
3, 我們是中小型社區,我覺得我的社區非常好。人文,環境設施,質量,水平都很高。提出問題討論是因為愛自己的社區。不喜歡就沒必要管它(有人的理念是愛社區就什麼都不能說)。讓它爛掉算了。 你說是嗎? 所以我是不認為大多數社區沒問題,只是沒有人願意談而已。

4,不可否認,社區裡最難的是 【人】 ,因為人有三觀。有人願意三觀盡毀。節操掉滿地你又能奈何他?
5, 搜尋本社論壇裡面,管理費問題過去有談論過,是調查管理費一坪多少? 卻很少論及管理費如何使用? 沒有個標準
6, 壞人的猖狂是因為好人的沉默。如果大家都能時時關注社區的動態。社區絕對不會搞得污煙障氣喔
7, 我會找時間了解我們管委會財務狀況若有誤解,會作更正道歉。保不齊這屆管委會成效驚人。


2018-10-31 08:57 · 10樓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10-30 21:44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92 年度 簡上更一 字第 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93.11.17
裁判案由:給付管理 ...


謝謝D 大回復。辛苦了

2018-10-31 16:07 · 11樓
收支與調漲調降都是需要用實際的數字加上易懂得判斷而去進行討論評估

最後決定而來,管理與費用永遠是需要溝通成為共識的議題。
2018-11-02 13:46 · 1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1-12 20:54 編輯


文兒 發表於 2018-10-31 16:07
收支與調漲調降都是需要用實際的數字加上易懂得判斷而去進行討論評估

最後決定而來,管理與費用永遠是需要 ...

去年換了一位女性主任做事比較細心,看財報表也有感覺。針對管委會主委最後提出的幾個議案我有些看法。希望能旁徵博引得到最正確答案。6個提案裡我大概認同4個,我是參考下面連結來的,後續再針對不認同的來說

社區財務報表5大關鍵
1.檢視管理費「應收」與「實收」費用,了解是否有住戶欠繳管理費。
2.社區每月「固定支出」占應收管理費的比例,若為5至6成,代表屬於財務健全的社區,未來調高管理費的風險較低。
3.社區每月管理費收入與每月固定支出若為損益兩平,未來恐出現管理費不足的問題。
4.檢視社區不動用的「公共基金」金額為多少,若以社區從每月管理費收入可提撥20%進入公共基金,為財務極佳的社區。
5. 檢視建商提撥的「修繕基金」金額;另外,有多筆定存代表社區財務較為穩健
https://www.myhousing.com.tw/index.php?option=com_flexicontent&view=item&cid=1100:2012-12-17-06-56-07&id=64019:blank-30576127&Itemid=153


原文網址:買屋前看仔細 你繳的管理費合理嗎?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2820200818.html

2018-11-07 18:20 · 1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1-12 20:57 編輯


這屆委員們努力改革做了很多事,是應該給本屆管委會極高評分。不否認他們的辛勞。『公共財的悲劇』一語道破,誰也不愛管。尤其是鄰里間消費觀念差異大的人無法共事,
所以我同意委員說要給有出席開會的委員出席費。不過我還是有以下幾點淺見就教大家
1,每個月的財務報表跟會議記錄都製作非常透明,井然有序,樹立起良好規範。只是不知將來繼任者會不會傳承下去? 還是朝令夕改?
2, 物業公司指派的本屆主任做事中規中矩。對社區事務做到勤懇,迅速,確實 。值得嘉獎。但主委屢屢 建議物業公司對其員工調薪或發獎金。立意雖好。但此種干涉業者內部作業實在欠妥。除非社區可以自己拿出來獎勵別人。否則慷他人之慨的行為徒顯本社區不夠大器!!! 應該避免
3. 管委會主委希望調高管委會原使用額度10 萬元至12萬元以上
以前布莱克市長辭去了石油公司總裁的職務,以避自肥之嫌。現在管委會是否也要避嫌? 社區財務不是已經吃緊,要調漲管理費了嗎?
別跟我说,我寧願自肥,不願减肥。
4, 垃圾空壓處理機的利與弊?
管委會將提出後續處理三方案來表決: 思考方向需明確
A 維持現狀,封鎖處理器 ( 閒置不用機器容易壞掉)
B,開始使用要花多少錢? (垃圾空壓機一年維修費用15000,垃圾委外處理一年289800,還有耗電問題)
C,將垃圾處理機拍賣掉?考慮重點在(這是當初建商提供社區使用現在市價約70萬若二手拍賣是多少?對社區財務有何助益?)


2018-11-07 18:35 · 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1-9 23:10 編輯


當停用 冷凍垃圾壓縮儲存處理機後。社區周圍就被垃圾圍繞著。是提升社區生活品質或讓社區價值降落?
有圖有真相。

冷凍垃圾壓縮儲存處理機 http://www.proten.com.tw/products-1.htm
產品特色
1. 具有簡易破碎壓縮儲存功能,減少垃圾清運次數,直接減少處理費用及減 少垃圾佔放空間以美化環境。
2. 雙重密閉構造,垃圾不會曝露,污水不溢流,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3. 自動噴灑消毒除臭,以避免蚊蠅、蟲害、病菌(登革熱)滋生傳染,免除 二次公害之發生。
4. 操作簡單容易,垃圾從投入-破袋-壓縮-儲存-排出-完全自動化,清 理人員不必接觸垃圾,衛生又安全。
5. 一般垃圾混合處理壓縮能力大約3:1 ,可壓縮原儲存空間66%。
6. 可二十四小時無人管理,節省人員開支。
7. 因採密封式,故可免除舊貨商翻撿及貓狗動物翻咬,所造成之垃圾髒亂。
8. 垃圾收集作業方便,清運過程迅速,司機一人即可操作。
9. 設備經規劃可多部組合運作,作為區域性垃圾清運轉運站。
10.搭配破碎機,可處理較大體積垃圾之困擾。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276&extra=page%3D96
可以參考上面討論串。可知贊成使用的居多


2018-11-09 23:15 · 1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1-12 21:52 編輯


蕊貝佳 發表於 2018-11-7 18:35
當停用 冷凍垃圾壓縮儲存處理機後。社區周圍就被垃圾圍繞著。是提升社區生活品質或讓社區價值降落?
有圖有 ...

有圖有真相大家有誰會希望自己的社區是這樣呢?
社區斤斤計較的算計「省錢」,是否建立在清潔人員的辛苦上呢?清潔公司換過多少的清潔員?
垃圾處理機,来解决目前“垃圾圍城”的问题。也将真正
實現“變廢為寶,垃圾變能源”的環保目標
垃圾貯存設備之特點
1.貯藏槽雙重密閉結構,壓縮後減少放置空間,並自動消除臭,避免二次污染。
2.完全自動化,投擲和清運皆方便衛生。
3.不銹鋼內槽和粉體烤漆外殼,堅固耐用
*除臭消毒,提升環境衛生
*自動控制,人力資源節省
*空間運用,室內外可設置
*雙重密閉,垃圾不會外溢
*壓縮貯存,增加貯存容量
*安全衛生,人員免觸垃圾

24小時使用,隨時可丟棄垃圾,無需等候或追趕垃圾車。
完全自動化,投擲和清運方便。
提高垃圾收集效率、節省人事費用。
自動消毒除臭,抑菌衛生。
輕鬆達成政府垃圾不落地政策,守法又環保。






2018-11-12 21:05 · 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1-12 21:37 編輯


不是沒人要管事只出一張嘴,
消費觀念不一致,做朋友,沒問題: 做委員做同事,沒門。話說的不是經濟水平,而是消,費,觀,念。

一個剛滿十年的社區,還有人動不動就喜歡說,電梯這有問題那有問題。一部要幾百萬,希望別再危言聳聽嚇唬別人了。

電梯其實最花錢的部分在於整台換新,這個才是最花錢的只要好好保養不會出什麼大問題的
只要不要亂簽電梯保養廠商都大可放心,至於使用年限就看管委會的評估了,通常20年要換一台電梯
是不太可能的,大概使用年限會在25-30年之間,這中間已經存了好多錢
至於換甚麼鋼纜,器材,消耗品已經都於平常電梯維護費(每月的保護費)裡面出了,管委會不必再出一毛錢。

2018-11-18 13:58 · 1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2-16 19:52 編輯


蕊貝佳 發表於 2018-11-12 21:05
不是沒人要管事只出一張嘴,
消費觀念不一致,做朋友,沒問題: 做委員做同事,沒門。話說的不是經濟水平, ...

最近有跟委員討論請轉交管委會重新檢討垃圾處理器問題,但是委員的費觀南轅北轍;簡直雞同鴨講。最後他憤憤不平退出討論。
大xx博物館跟我們社區相比 品質有差,當初許多人就是因公設多,浪費多才選公設少的南Xx社區。立足點根本不能比。相信XXX 的多數住戶,並非眼裡只看到錢而寧願跟其他社區一樣不顧品質。

社區的水平是看垃圾間不是看大廳氣派漂亮與否

可以少聚餐少旅遊,但環境衛生是每一天關係生活品質至關重大,這就是 三觀不同,價值觀不同。
何況清潔工作越來越多台灣人不想做,外勞不能做社區工作,將來等到請不到人需要機器時再買機器成本就更高。建商提供冷藏垃圾處理機不是每個社區都有。這讓住戶驕傲真的要感恩並善加利用,提高社區生活品質。不要輕易浪費。

2018-12-16 20:18 · 1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8-12-31 11:10 編輯


蕊貝佳 發表於 2018-11-18 13:58
最近有跟委員討論請轉交管委會重新檢討垃圾處理器問題,但是委員的費觀南轅北轍;簡直雞同鴨講。最後他憤 ...

每個管委會成員都希望做完一屆受到住戶的肯定與支持。畢竟這只是靠呼吸榮譽感與認同感在支撐下去的職務(監督職責),因為住戶把一大筆錢託付你保管而你天天喊自己沒薪水,

住戶會怕萬一碰到得寸進尺的人那還得了? (以上純屬個人猜測) 升米無仇,斗米無恩,曹操對此解釋是:你給我一升米沒讓我餓死我感激你,可你給我一斗米就能給更多,你不繼續給那你就是仇人。

這屆區權會表決是否給委員開會津貼是否調高管委會使用權限我是表贊同的,無奈都沒通過。
只有通過要賤賣冷藏垃圾處理器。此事利弊短期是看不出,往後3-5年才會彰顯,有人短視只想到能賣一點錢比較重要。看不到其他更重要價值
為什麼其他用社區用得起冷藏處理器我的社區用不起?這社區以前十年用得起以後十年就用不起?
我表示遺憾。天要下雨娘要嫁。又能如何?

只有通過修改法則否則你們把無給職老掛嘴邊也於事無補改變不了什麼。只有越做越鬱卒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