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8-8-17 09:58 編輯
Luke 發表於 2018-8-17 06:24 
我相信,有良心的好委員是多數,但非常壞的委員也不在少數,
經常運用人數上的優勢,無視法令規約和區分 ...
哈哈哈....都很熟悉?....我的許多社區經驗....根本一堆委員都是不熟悉社區管理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只是基本的, 還是有很多需要靠有經驗的提供資訊來增修補足的....
有些規約是不夠嚴謹....常常發生了事才找補救措施.....
尤其第一屆區權人大會時, 若社區的住戶不夠熟悉, 就有可能規約有所缺漏....
還有如前面有網友舉的例子....時間性比較重要還是依照社區規約制度走而不管時間急迫性呢...
還有...
沒經驗的, 大型活動到活動前兩個月才啟動規畫詢價(還需有一定時間的公開公告期)等等,
這需要有經驗的提醒, 大型活動需4個月前就規劃,
但, 若這4個月剛好跨越前後兩屆,
請問這活動該是前任還是後任委員負責?
依社區規約規定, 至少比價三家,
但, 若公開公告期間內沒有三家投遞標單, 要繼續延遲時間等待, 還是就依此決標呢?
依法繼續延遲時間等待, 結果導致時間不夠....
請問...這一屆委員要不要想辦法辦這活動呢?
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ㄌㄟ....有經驗的都知道....是很不足的....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 守法做事就可以, 怎會違法?...哈哈哈哈哈.....
若只依此法....可能社區公共基金很容易的就被不法者搬空了
總是聽到這類風涼話....
最好委員都給你當, 社區規約都給你修改...就完全不會出任何錯了....
社區管理....事情多得很....許多委員都是兼任, 常常工作忙時, 是有可能對社區事務有些疏漏, 都不會出錯?
那就不要當委員啊, 當了委員就是要盡心做好啊....
用心參與社區經營才是上策,
總是抱持著懷疑猜忌之心, 人性本惡啦....
總是覺得想當委員的都是有心之士, 需慎防之....
這樣, 只會造成社區住戶間衝突不斷, 人人皆不再擔任委員, 不再熱心社區事務....
這才可能讓讓有心者有機可趁....
社區住戶都熱心參予了, 怎可能社區會被少數委員控制呢?也怎可能六年都沒發現總幹事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