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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物管中心作業機制裡可【輕重緩急】處理任何事件

2011-03-17 20:27 · 樓主
3/14晚上回來B4停車場N棟梯間電燈已壞~
3/16電話通知物管稱已報修工務,請能催促工務3/17修好~
3/17下班回來仍要摸黑進出梯間再電物管以同樣的話回應:已報工務換修~
以上就只是換個燈管也能拖上四天仍未處理,
實在不知物管中心要什麼事情才是即時處理~
管理中心作業機制裡該有【輕重緩急】吧?
梯間沒有照明燈是暗房,萬一藏有不明人物~怎麼辦?
而且梯間出入門已四天沒有關上~
住戶安全,物管是如此態度看待處理的嗎?
如果發生不幸事件誰來負責呀!
2011-03-17 21:17 · 2樓
我相因該是物管已經送單給工務單位了
只是工務單位常常不鳥他們
物管因該也是有盡到責任去跟催
因為目前留守工人真的不多都調往其他工地了

不過這個公設修繕問題 攸關住戶安全 物管還是要強勢一點跟催
不要每次都看到督導跟設備長兩人在做工....真的有點無言..
2011-03-18 08:20 · 3樓
waitai 發表於 2011-3-17 21:17
我相因該是物管已經送單給工務單位了
只是工務單位常常不鳥他們
物管因該也是有盡到責任去跟催


同意+1
2011-03-18 18:12 · 4樓
自然 發表於 2011-3-17 20:27
3/14晚上回來B4停車場N棟梯間電燈已壞~
3/16電話通知物管稱已報修工務,請能催促工務3/17修好~
3/17下班回 ...


可以感同身受
後來我發現物管有一個必須立即改進的地方!
就是--
物管從不主動告知住戶後續處理的情形
而且一再反應
也都沒有下文

是忘了處理?
還是工務耽誤?
至少要做個回覆或回應
讓住戶知道你有沒有在處理!!
2011-03-18 18:51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自然 於 2011-3-18 18:58 編輯


回覆 時捷飛 的文章

目前為止,仍未處理~
住在【世紀館】顯然有些無奈~
燈壞了~物管置之不理,第五天了~~況且是每天都得進出的梯間變暗室~
真的不知道何時高興才要換!
無奈呀~管理費可不可以也拖到住戶高興再繳呀~~
看來為了安全似乎住戶買個燈管換換都比較快哟~~
物管該檢討檢討了~~
2011-03-18 19:54 · 6樓
回覆 自然 的文章

在此舉個例~上次因為男廁小便斗感應器不會感應~報修工務所~主任說是沒電~叫我們自己換~我們就自己換~結果ㄋ~後來電池出水導致機板受潮短路要換新的~主任說是我們自己換的~要我們賠~請問大家~那以後我們趕自己做嗎~目前因為還未點交~
住戶還是公設有問題~都是報修工務所~物管是報修單位而非修繕單位~等一切點交後~社區有機電人員~會負責修繕維修~最重要的是~因為管委會跟麗寶的財務擅未移交~所以物管也沒有經費去買這類的消耗品~但如果工務所有提供備品~我們也可以作更換~而委員會也會跟建商工務所作協調的~這陣子算是陣痛期~請大家多包涵~
2011-03-18 20:11 · 7樓
回覆 時捷飛 的文章

其實很簡單~報修單是四聯單~住戶一張~物管一張~工務所一張~派修工人一張~工人修繕完住戶簽完交回工務所~工務所再交給物管做消單~但是有嗎~從來沒有~而工務所不管修繕前還是修繕後~都不會通知物管~
目前報修804、已修繕406、未修繕308~這都是物管之前追蹤登記的~還有500件未修繕~如果要追蹤的話~500通電話要多少錢?這到頭來還是管委會要出的~如果大家都同意多出這筆錢~也會請秘書一個星期做一次總追蹤的~
2011-03-18 23:00 · 8樓
現在管委會錢還未進帳,東西未點交之前,所有損壞均需報請麗寶工務維修
物管想要自己修也沒錢買,現在皮球踢到管委會
物管→工務→管委會→麗寶→工務→物管→管委會
2011-03-18 23:35 · 9樓
大廳通往宴會廳的大門門把~~~還沒處理都已經過完年都還沒處理ㄟ~~
水晶還在開採嗎~~~還是還沒磨好~~~還是擺爛~~~~
2011-03-19 11:46 · 10樓
回覆 mika 的文章

已經有通知損壞的工人限期內修護完成~否則將寄發存證信函~
2011-03-19 13:11 · 1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莉莉 於 2011-3-19 13:13 編輯


物管從不主動告知住戶後續處理的情形
而且一再反應也都沒有下文
2011-03-19 13:16 · 1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莉莉 於 2011-3-19 13:17 編輯


物管從不主動告知住戶後續處理
而且一再反應
也都沒有下文
2011-03-19 18:52 · 13樓
回覆 莉莉 的文章

我覺得貴住戶有點偏激喔
住戶不管詢問公設或自家報修問題
物管都會告知已報修工務所
工務所的修繕卻完全不告知物管
「物管非修繕單位」
今天發現哪裡有缺失
報修工務修繕
這才是物業的工作
如果物業物管還要負責修繕
那還要需要工務所嗎?
也沒見過保全還要兼水電的吧!
請大家明察。
2011-03-19 22:31 · 14樓
路人甲 發表於 2011-3-19 18:52
回覆 莉莉 的文章

我覺得貴住戶有點偏激喔


你可以代表回覆...但無需批評!
不了解狀況,是目前物管的狀況,現在多頭總司令,聽誰的算數,
但做該做的事做能做的事,應該是本份,巧婦誰為無米之炊,但可沒叫你們都不用做了
壞了就推給工務,一定壞的嗎?那大廳左側門桿是L楝6F住戶叫送貨員推車撞斷的,
以後請住户下樓來帶,當天我有看到送貨員延路通行無阻,現在撞斷要當事人賠卻搞離職
請問如何處置.................
2011-03-19 23:30 · 15樓
回覆 Bear 的文章

是這樣壞喔,,,哪因該有送貨員賠~~還是請請他上去的住戶吧
2011-03-19 23:41 · 16樓
回覆 Bear 的文章

上面已經有回覆給住戶了~已經通知該工人了~限期內如未修繕~將寄發存信信函~這應該不是批評吧~我只是把事實陳述~今天該是我們做的~我們一定做~但不是我們做的~為何通通推給我們~工務所主任最近說電梯下面機坑的平衡水陲怎麼不見了~說有將近一千隻~要物管負責~機坑除了工務所的工人跟電梯保養人員才下的去~現在~又要通通推給我們~今天不是說我們要推卸責任~
而是工務所的態度就是整個”不屑”我們物管~就好比住戶報修單~主任每天經過大廳~他也不會過來簽收~都是我拿過去工務所請他簽收~可是他總是說在忙沒空簽收~後來是委員門跟主委有去協調說每天的5點半到6點半主任會過來簽收~但結果ㄋ~還是一樣要來不來~1個星期可能才來簽收~那住戶今天來詢問報修狀況~物管該怎麼回答??住戶都以為報修了~物管就要負責~甚至要我們去修繕~說真的~每天去幫住戶處理不少問題~如~對講機異常~瓦斯爐點不著~家裡dvd沒聲音~電視沒訊號~副鎖故障~馬桶不通~水管漏水~曬衣架遙控器沒動作~換家裡燈泡燈管等等~這些有的是工務所負責~有的是住戶本身要找水電行的~再怎麼樣也不是物管負責的~但是我跟保全組長還是去幫住戶服務~我們能做的會做的~就盡量幫住戶服務~但是現在卻變成都是物管要負責的~大家都說安杰爛~說實在話~以車道保全跟清潔人員的確真的有很大的問題~車道保全抽煙吃檳榔喝阿比未盡職責~被我一個換一個~結果我被公司的人說我逼迫保全走路~說我濫用職權~搞的我二邊不是人~不及格就汰換是正常的~但如果是表現良好的ㄋ~晚班的大廳跟早班的大廳~住戶都蠻稱讚的~不過他們二個也要走了~我也找他們聊過~他們都說最大的原因不
是在公司~而是住戶(大部份)~在這裡遭受住戶ooxx大家已經都覺得是正常的了~我是說某一部份不是指大家~上次的牛奶事件住戶還說要發存證信函給督導~最後我們只好賠錢了事~安杰其實並沒有大家所想的那麼爛~公司的名聲是不錯的~那為什麼來到這後~變得一文不值??都是公司的問題嗎?也不全盡然~我自己每天在櫃檯接觸到各種住戶~說真的~什麼奇奇怪怪的事情都有~我自己也住社區~對我們家的物業物管也不會這樣~ @_@ 最後~今天不管是哪家物業得標~安杰如果再續約~我也會請公司把我調離別的案場~那如果是別家~就恭喜大家~也希望新物業公司能夠符合大家的要求~祝大家~事事順心~
2011-03-20 06:38 · 1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莉莉 於 2011-3-20 06:42 編輯


回覆 路人甲 的文章
我覺得貴住戶有點偏激喔
何未偏激?
偏激 乃是一種主觀想法的認定 也就是說 當你偏激的時候 你就是以自我為中心 用自己的角度下去思考 就失去了客觀性

所以有時候 會變成一件沒什麼的小事 或在別人眼裡無關緊要的 對你而言 卻變得莫名的重要 完全讓自己偏向天平的某一邊 這樣常常會造成對事情的誤判



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都有不同的價值觀與想法。有的人,凡事都往最極端的方向想,無論做任何的事,都以最激烈的手段表現‧證明。對他而言,好與壞,是非常強烈的表現。沒有什麼中間的模糊地帶,凡事都是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所以只要有關他的ㄧ切事情,他都會以他特有的方式去判斷‧衡量,以最為顯著‧突出的方式表現。在他人眼中,他是個性偏激,不中庸的人。然而對他自己而言,他只不過衷於自我,不想同流合污,不想有任何ㄧ絲ㄧ毫的放水。其實無論你的觀念為何,都沒有什麼錯,因為每個人本來都有自我思考的權力!



對某件事情特別的在意~敏感~甚至你根本不想有人提到某些話題~~
2011-03-20 09:31 · 18樓
人與人相處最基本的互相尊重,坦白說,在某些住戶身上看不到...

2011-03-20 12:56 · 19樓
回覆 莉莉 的文章

如果讓妳感到不舒服~那我跟妳說聲抱歉~但是這種複製的文章~應該沒什麼說服力吧~現在是民主的社會~大家都有言論發言的自由~但是~發表出來的就一定是事實嗎???每個人都有自己主觀的看法~但如果知道事情的流程~看法也許就會不同~我今天並不是在幫物業物管講話~只是我覺得各盡其職~每個人都有自己負責的區塊~就如同各委員~今天不可能工務的問題找文康吧~
如果住戶有任何的問題~都可以先到櫃檯做詢問~指明找”設備長”~我能幫上忙的一定盡力幫~但如果不是我能力所及的~我就沒辦法了~也希望貴住戶能到大廳櫃檯~由我親自為您解說~以免造成誤會~今天風和日麗~也祝大家有個美好的假日時光~
2011-03-20 20:12 · 2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莉莉 於 2011-3-20 21:44 編輯


人與人間相處本來就是相互尊重
這次我只是非常認同時捷飛所說:目前物管人員似乎並沒有主動回覆住戶所詢問的事項
這句話
我正好也有感而發
所以將他所說的話放大字體
凸顯現狀
這也是我與貴物管同仁多次交涉的親身體驗
您若不認同
當然可以舉一個反證加以推翻?
證明物管標準作業流程會針對住戶詢問事件項等了解查明後會主動回覆告知處理結果的實例
就以我本人本月初放置在車位旁腳踏墊遭清潔人員丟棄一事為例
接話者:不是說督導休假就是說設備長正在忙
:等了解後會請他們回電
可是結果呢?
有回過一通電話或以對講機告知嗎?
我除了等還是等
就算過了三天兩夜
我再打電話過去詢問究竟
您們也可以當做若無其事
或著表面上口頭表示歉意虛應一番
我有惡言相向嗎
我不也是自我反省
自己確實不該貪圖一時之便而將車踏墊留置在車位旁邊
這樣會讓清潔人員誤認是廢棄物
而且他這麼認真做事
沒有理由要求他賠償
自己只有認賠了事的份
但也希望您們能夠回話告知處理情形
不要讓人傻等
您們當場不是也口頭承諾答應嗎?
為何會對此有如此反應?
再者所謂聞過則喜
有則改之無則嘉勉
我也相信您設備長是位有責任感的物管從業人員
不然也不會針對此文有如此反應了
認為自己認認真真
做了這麼多
沒有功勞至少也有苦勞
但仍遭受指責
所以滿腹委屈
但就這件所指摘的事項來說
若是莫須有的
是遭栽贓的
當然可以理直氣和地說"貴住戶你的說法有所偏激喔"
也就是你不客觀有成見
我不接受您的看法
您設備長與督導先前不也自承目前物管確實仍有改善的空間
難道只是一句場面話?
內心主觀意識上並不這麼認為?
所以如果您這次是真的發自內心誠意道歉
我欣然接受
也希望您能夠針對缺失盡速改進
這樣也不會照成誤解啊
不是嗎?
我想說的
就這些
到此為止
不再做任何回應
2011-03-20 21:41 · 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自然 於 2011-3-20 21:51 編輯


回覆 路人甲 的文章

想必您是設備長吧!辛苦了!
但您的辛苦得不到最有效率的成果~
或許您的工作態度不夠用心與誠懇哟~
您得相信貴公司是最專業的服務業~
住戶的財產生命安全以最真誠的交給貴公司~
也或許您得細細思考是不是
給住戶最貼心的服務是服務業最高執行原則~
得到的回應一定是相對的尊重哟~
在此提出具體事實如主題&內容來說:
住戶就是尊重您工作上的作業專業(有本篇發文&回覆可考)
二次電話告知報修均稱:已報修工務單位~
卻拖到第六天(3/19)早上(督導不在,設備長休假),仍未見換修~
為了進出停車場安全起見,住戶只好親自到工務單位了解處理~
迅速2小時之內完成您該做的事。同時也將其他棟同樣問題也一併解決~
才知:報修流程出了問題~物管中心並未將住戶報修單傳送工務單位~
卻一再回應住戶已向工務單位報修(工務單位並無任何物管報修紀錄)
工務單位依據什麼前往修換呢?
如您所說承管委會指示由工務曾主任前來簽單取單而不能迅速完成任務~
那必定流程有瑕疵,可向管委會提出檢討改進呀!
物管人員非修繕人員千真萬確,但物管人員職責卻是有責任跟催將住戶報修單視輕重緩急
在最短時間內送交工務單位完成修繕工作。
以上,實在是住戶的實際經驗與心聲。
2011-03-20 22:17 · 22樓
回覆 自然 的文章

物管有二種報修~一是住戶報修~一是公設報修~之前都是工務所王主任每天會到櫃檯來簽收~後來王主任調走後~曾主任並不會到櫃檯來簽收~我怕擔誤到住戶及公設報修~我就每天拿到工務所請主任簽收~但是主任總是不在~就算在了~也是說要忙沒時間簽收~叫我改天再來~那請問~我該怎麼辦??我也實話實實講~工務所整個就是不鳥我們~後來是主委跟委員協調主任後~主任答應每天晚上5:30~6:30會到櫃檯來簽收報修(可詢問委員或主委)~但是ㄋ~並沒有每天來~一個星期可能才來一次~主任每天經過大廳~我們看到還會提醒主任簽收~但是他的回答卻是~”不是說過有固定時間會過來簽收~現在不到時間~不要半路攔截我”~實在是有苦難言~之前王主任跟助理阿傑在的時候~他們都拿備品請我幫忙換~我有時間就會幫他們換~大家互相體諒~互相幫忙~這都ok~那現在為什麼會這樣??我覺得應該不是我這邊的問題吧~今天主任如果有拿備品給我們~我們一定換~但是主任的態度~實在讓人不敢恭維~只說現在管委會成立了~就是管委會要負責~督導自從一月住戶大會到現在~自己總共墊了6萬多~麗寶到現在錢都還沒撥下來~所以我們也不敢再自己先貼錢了~而妳所說的瑕疵~何來瑕疵ㄋ??我拿去~他不簽~他答應時間過來簽~也沒來簽~那問題出在哪??物管沒權力要求工務所要不要簽收~而是工務所本身願不願意簽收~報修問題我也報告過委員跟麗寶彭專員~也請他們居中協調~至於妳所說的工作態度不夠用心不夠誠懇~我會加強改進的~謝謝~
2011-03-20 22:31 · 23樓
回覆 莉莉 的文章

在此再次跟委員你說聲抱歉~因為清潔人員把你腳踏墊當做垃圾丟掉了~督導也承認是教育不足~也積極的跟清潔公司老闆連繫商討後續~但一直未連絡到~而督導又剛好休假~中間浪費了許久時間~因為督導要他賠也不是~不叫他賠好像也不對~他直覺是垃圾所以就丟了~以至於處理時間過長延誤通知你後續的動作~真是深感抱歉!
2011-03-20 23:56 · 2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自然 於 2011-3-20 23:58 編輯


回覆 路人甲 的文章

流程若無瑕疵,為何不能順利完成管委會與麗寶工務單位達成的協議流程以達成住戶報修的任務?
您不彷站在住戶的立場去關心思考~就會是一件屬於您自己的事積極處理~試試看~加油~~
期待報修修繕的事不是住戶去做才能完成囉~~因為這是貴公司的職責所在~~
2011-03-21 10:39 · 25樓
我的想法是,最根本的問題仍在工務所 (自己也有所感觸)
有時,物管也真的已盡力提出住戶的問題,也已做到了push動作,但工務所如果仍擺爛不願協助,說實在話,物管終歸也只能
在一旁一直push而已!實在達不到住戶想得到的答案.
我的建議是,在管委會尚未拿到全部的實權之前,管委會還是可以跳出要求工務所應盡服務維修的職責!
而物管方面則可以與工務所配合,在每一件報修案件應如何追縱與回覆,雙方一定要有互動! 不然,真的會達不到成果.
2011-03-21 13:10 · 26樓
我不想做人身攻擊,但是曾主任的態度與處事方式的確是爛透了.
每次都要反映到麗寶總公司才會處理,
所以我只能"一直"自力救濟.
2011-03-21 13:14 · 27樓
補充具體實例
11月報修前陽台補漆,到現在也不安排處理,我也反映到總公司去了.
沒辦法,誰叫我已經交屋搬進來住了.
自認倒楣!!! :@
2011-03-21 14:11 · 28樓
叫物管去push工務所?真不知道物管何來這種權力?
除了麗寶總公司,誰叫得動工務所?
另,維修工作是物管的服務項目之一嗎?如換燈泡、刷油漆...等,
我以為物管只負責收單、遞單(通知維修廠商或單位)、追蹤維修進度,
像備料這種事情,保固期間內由工務所提供,保固期過後由管委會出錢,
至於公共設備維修,保固期間內通知工務所,保固期過後通知特約廠商,
物管是負責通知追蹤還是負責維修備料,應該跟住戶說清楚講明白。
2011-03-21 14:34 · 29樓
把我們社區想成一間飯店...會請大廳櫃台來你的房間換盥洗物品嗎.會請大廳櫃台送來你要的餐點嗎....
還是都要找負責的部門處理..不是這樣嗎.
公共設施.公共安全的事沒處理好.是物管要負責.但住家的一些修繕本來就要自己追蹤.物管不住在裡面怎會知道工務所來處理了嗎...
如果照我們的要求物管要去追蹤.那廠商來處理好的報修單.是不是住戶也要打電話給物管說我們處理好了要銷單...想想我們會如此做嗎(為了達到流程的完整性.這是要有的.)
2011-03-21 14:54 · 30樓
不是說設備長跟督導不夠努力.而是你們的努力可能努力錯方向.對住戶有切身的感覺.應該是從家門出去的廊道.梯廳的清潔.就是因為一直以來不乾淨.讓住戶覺得付了管理費.而沒感覺到有一定的程度清潔有所不滿...而心生起物管什麼都沒做的感覺.
我知道你們辛苦但請問你們有去已住的樓層巡邏過清潔的如何程度嗎.有去劃分清潔人員的負責範圍嗎.有去看裝潢戶的樓層有每天清潔嗎.(多繳了3000清潔費是要更注重清潔).
我不懂安全樓梯為什麼要清潔人員去刷樓梯的梯縫.
2011-03-21 17:58 · 31樓
如果是工務所態度有問題
可以反應給管委會並出面請麗寶要求其改善
但重點是
物管可不可以在住戶反應報修時
第一時間記錄內容和通報時間以及工務所回應情形
主動回覆住戶
通報記錄可做為佐證
才可以釐清到底是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2011-03-21 18:28 · 32樓
回覆 Lydia 的文章

我自己個人的想法是 物管只是負責通知 與 追蹤. 應該不至於要負責到全程甚至細節.
但,在管委會未拿回實權之前,物管與工務所之間要如何做好通知 及 追蹤的二項工作真的要好好溝通如何配合案件運作,
才能達到住戶們想要的成果,不然,往後這類情況,我相信一定還會再度發生!

不過,本人也只是提供一點小小的想法及建議供管委會參考~ 希望問題能夠解決~
最終還是看管委會如何去處理了.
2011-03-21 18:31 · 33樓
回覆 時捷飛 的文章

有時候還真的搞不太懂,為何工務所給某些住戶的印象都是不好的...
他們真的忙到無法撥出時間來處理問題嗎~ (很疑惑) 還是~~~ 另有原因
2011-03-21 23:53 · 34樓
時捷飛 發表於 2011-3-21 17:58
如果是工務所態度有問題
可以反應給管委會並出面請麗寶要求其改善
但重點是


很好的建議~
物管中心可參考哟~~
2011-03-21 23:57 · 35樓
李夫人 發表於 2011-3-21 10:39
我的想法是,最根本的問題仍在工務所 (自己也有所感觸)
有時,物管也真的已盡力提出住戶的問題,也已做到了pus ...


很好的建議~
物管中心可參考哟~
2011-03-22 01:05 · 3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豬阿魚 於 2011-3-22 02:01 編輯


總算看完了,其實很想替物管他們說說話,憑良心說,我認為他們有在進步(但不表示沒有改善空間)。但是~如果住戶們仍用非常放大的角度來看待事情,或者是將物管的責任範圍無限上綱,我想,即便換掉現在的物管,換其他的物管公司,大家也都不可能滿意的啦。{:4_182:},管委會是不是應該把物管與工務所的責任範圍,看是否能稍微釐清一下。或者將物管他的服務內容,或者是修繕通報系統的SOP制訂出來(也許這是工務所的事),但是不是有公告或其他方式,讓大家知悉一下呢)。其實,我也報修很久都沒有修繕,但我知道,問題出在工務所,因為我打給曾主任很多次。還不是沒下文~~~{:4_101:}
2011-03-22 09:33 · 37樓
之前有住戶在梯廳自設鞋櫃(木工訂製)/放雜物請問有後續處理,之前管委會未成立故不處理,請問現在處理ㄌ嗎!!
2011-03-22 09:38 · 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3-22 11:13 編輯


以下的話,或許有些人不同意,但這是我住到社區之後所見所感

物管是真的有可改善的空間
他們應該可以更主動一些
在各班的訊息交接上更完善些
這樣住戶下來詢問時才不會讓住戶覺得都不清楚、不知道
都要問某特定人士
車道保全作的不好,一個這麼明顯的位置
如果一直無法升任作好,在沒有其他人選的情況下,其實可以調往他處
反正就不要讓住戶看到就好

清潔的部份,管委會上次已經請安杰以滿編的要求來維護社區的乾淨
最近天氣很濕,地板是反潮,拖了也不會乾,反而更容易沾到灰塵
如果大家知道原因,可以"建議"物管是不是這二天改用乾布擦拭
而不是一直去罵物管為何清潔沒有作好
最好各家的室內地板都沒有反潮啦!!!
我家的後陽台濕了3天,到今天早上才乾燥!

我們是花錢"請清潔人員來幫忙整理環境",如果只是一張紙屑沒有清理掉
大家也可以順手丟到垃圾桶中呀!
就寧可見垃圾躺在地上,為的就是要看清潔人員什麼時候清理
很奇怪的理論???這個社區不也是大家的嗎????

但請問社區的某部份人士
你們付錢就一定是大爺嗎
每個人的事情都叫急件
慢了一點就直接到物管中心罵人
不然就是還沒搞清楚情況下就直接po在網上罵人
所謂的飯店式管理並不是各戶配一位"管家"好嗎?

物管中心也不過是一個住戶跟管委會或是建商的一個橋樑
很多事,物管中心並沒有決定或處理的權利
當然,他們在回話的方式應該要更有技巧些
但是最終可以解決問題的窗口並不是他們好嗎?

管委會一個月開一次,第二次開會時已經請物管及工務還有管委會成立起維修流程
工務親口說:沒啥大問題的部份,一星期會處理好,如果一定要在周末處理的,可能要等一個月
如果是外廠商的物件,也要等外廠商的時間能配合,但盡可能在一個月內完成
物管的工作就是每個星期去跟工務了解進度及處理情況
有必要時,可以跟住戶連絡確認維修理時
但他們沒有"親自解決"的能力

可不可以用"建議、提醒"的方式來代替漫罵呀!
如果住戶自己的心態沒有整調好
再請更有經驗的物管都一樣
都會被罵跑的


2011-03-22 09:40 · 39樓
mika 發表於 2011-3-22 09:33
之前有住戶在梯廳自設鞋櫃(木工訂製)/放雜物請問有後續處理,之前管委會未成立故不處理,請問現在處理ㄌ嗎!!
...


木工的部份已經請該棟的委員去說明了
2011-03-22 09:44 · 4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3-22 09:52 編輯


路人甲 發表於 2011-3-18 20:11
回覆 時捷飛 的文章

其實很簡單~報修單是四聯單~住戶一張~物管一張~工務所一張~派修工人一張~工人修 ...


該花的錢就花下去
管委會跟麗寶不同
只要是有理由的花費
我們沒有理由壓著
況且一通約5分鐘內解決的電話
卻讓住戶的感覺由負的轉成正的
最重要的是,可以解決到問題(至少是住戶跟物管之間的問題)

不是怕花錢,就不作,這樣好像也不太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