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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北大特區的願景

2018-05-18 18:33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airgarden 於 2018-5-18 18:37 編輯


縣市長 將可調整行政區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去年年終記者會宣示,今年將啟動研議台灣行政區重劃。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行政區劃法」草案,將建立公開合理的行政區劃程序,也為各級政府辦理行政區劃提供法源。完成立法後,除了傳統「由上而下」的調整方式,各縣市的鄉鎮市區也可「由下而上」啟動行政區調整。縣市長將有權調整行政區。內政部表示,行政區劃是指行政區域的新設、廢止或調整,其劃定目的是為了確認各級政府權力行使、責任歸屬、管轄居民及財政取得的範圍。
2018-05-18 18:39 · 2樓
是否有民意代表可以代言
2018-05-18 19:12 · 3樓
行政劃分法劃哪裡都一樣??領導主事者沒變,沒差喇。
2018-05-18 20:30 · 4樓
希望脫離三峽區、樹林區,自成一個北大特區。


[hr]

以上是許多人的心聲
2018-05-19 08:47 · 5樓
Dora貓 發表於 2018-5-18 20:30
希望脫離三峽區、樹林區,自成一個北大特區。




除了滿足特定族群的虛榮感

我實在沒想到有什麼助益??
2018-05-19 10:12 · 6樓
我只知道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是美國首都,是很多重要機關所在地,北大特區是台北大學這個特別的地區住著非常特別的人有著很多的機關重地?
2018-05-19 10:31 · 7樓
北大特區就這麼小一塊有必要再自立門戶嗎?!三峽北大一邊一國?!
2018-05-20 09:22 · 8樓
最好獨立建國
2018-05-20 10:58 · 9樓
有人是用反諷法,大家開心一下而已啦!
2018-05-20 13:31 · 10樓
最大的差別在於特區內的2~3萬選民所選出的民意代表

是屬區內共同推出的北大特區民意代表,不會區分三峽區與樹林區,

這有利於集中選民資源選出有利於北大特區的專屬民意代表。

2018-05-20 16:08 · 11樓
北大沒有成為行政區,沒有專屬民意代表,北大建設有不如三峽及樹林舊社區嗎?
正因為要北大特區居民的票,民意代表爭先恐後為北大居民當喉舌!
有了專屬民意代表,其他非北大區選出的民意代表誰理你,你為了開設外環道,經過三峽及數林舊社區土地,那裡選出的民意代表怎不出來維護他們選民的利益?
2018-05-20 17:16 · 12樓
看到此篇文章...再看到部分人的回應...再想到某些區域居民的心態...............矮額.....令人嗤之以鼻啊.....
2018-05-20 21:42 · 13樓
以後龍學里,龍恩里, 柑園里, 南園里都自成一格,各自選民意代表來以鄰為壑.....


超讚的,


原來團結就是力量只是課本上說好玩的!


2018-05-21 11:48 · 14樓
只的是應該是三峽段及樹林段可以合併^^

個人覺得都併成三峽段較合理^^

至於自成一區???那只是個沒頭腦的議題。
2018-05-21 16:01 · 15樓
hahaha 發表於 2018-5-20 21:42
以後龍學里,龍恩里, 柑園里, 南園里都自成一格,各自選民意代表來以鄰為壑.....




腦殘綠蛆的hahaha又出現了~~請大家活活的幹死牠吧!
2018-05-22 00:10 · 16樓
各里本來就有各里選出的里長,這有衝突嗎?
真是見識到愛北大的網路酸民,說人沒頭腦?
你可表達不同意見,但你真的有比較聰明嗎?
真不知道小時候學校老師怎麼教的
2018-05-22 07:32 · 17樓
文兒 發表於 2018-5-21 11:48
只的是應該是三峽段及樹林段可以合併^^

個人覺得都併成三峽段較合理^^


贊成北大特區併成三峽段

贊成樹林柑園併成三峽柑園

贊成板橋溪尾段併成樹林段

不要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
2018-05-22 08:21 · 18樓
airgarden 發表於 2018-5-22 00:10
各里本來就有各里選出的里長,這有衝突嗎?
真是見識到愛北大的網路酸民,說人沒頭腦?
你可表達不同意見, ...


抱歉

我只是直覺的反應,沒有要對特定人攻擊的意思

我修正說法,我希望樹林段合併入三峽

自成一區我個人較不建議,因為我目前感覺區別於三峽區及樹林區之外沒有實質上充分的意義。
2018-05-22 08:53 · 1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22 09:00 編輯


新北市里長權責
四'里長及鄰長之工作事項如下:
(一)里長受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下列里公務及交辦事項:
1.里公務事項:
(1)市政宣導及民情反映。
(2)里年度工作之策定及執行。
(3)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及里鄰工作會報之召開。
(4)里公文之批閱及處理。
(5)里長證明事項之開立。
(6)里內公共建設之推動。
(7)里內緊急事件之反映及應變。
(8)里幹事下里服勤之督導。
(9)鄰長工作之指揮監督。
2.交辦事項:
(1)里辦公處公告欄之維護。
(2)區政、戶政工作推動之協助。
(3)區(里)民活動中心維護之協助。
(4)區(里)環境維護之協助。
(5)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推動之協助。
(6)滅鼠、滅蟑及防治病媒蚊、登革熱推動之協助。
(7)敦親睦鄰及守望相助工作之推動。
(8)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及傳染病防治通報之協助。
(9)受虐兒童、婦女及里內獨居老人通報、訪視及救助之協助。
(10)社會福利及急難救助之協助。
(11)高風險家庭通報之協助。
(12)各類災害調查通報及疏散撤離、宣導之協助。
(13)其他區公所交辦事項。
(二)鄰長受里長之指揮監督,辦理下列事項:
1.市政宣導及民情之反映。
2.市(區)政宣導資料之分送。
3.區政、戶政工作推動之協助。
4.里鄰工作會報之出席。
5.里民參加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之通知及督促。
6.里內環境清潔維護之協助。
7.里內緊急事件之反映及救助協助。
8.敦親睦鄰及守望相助工作推動之協助。
9.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及傳染病防治通報之協助。
10.社會福利及急難救助之協助。
11.高風險家庭通報之協助。
12.各類災害調查通報及疏散撤離、宣導之協助。
13.區公所及里辦公處交付之其他為民服務事項。
2018-05-22 08:59 · 20樓
2)市議員的工作:
地方民意代表:直轄市議員、縣/省轄市議員及鄉鎮/縣轄市民代表,分別代表市民、縣市公民及鄉鎮縣轄市公民,在其所屬行政區域內行使立法權。地方民意代表從事的工作包括:

議決有關人民權利義務之直轄市,縣市單行法規(僅適用直轄市,縣市民之法規),及鄉、鎮、縣轄市之自治規約。


議決直轄市、縣市/鄉鎮、縣轄市之預算,並審議其決算之審核報告。


議決直轄市、縣市,鄉、鎮、縣轄市財產之經營管理及處分。


議決直轄市、縣市,鄉、鎮、縣轄市所屬事業機構之組織規程。


議決直轄市政府及議員提議事項:議決鄉、鎮、縣轄市公所及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提議事項。


參加縣市議會/鄉鎮縣轄市民大會等各種會議,並聽取縣市,鄉鎮縣轄市長施政報告,並提出質詢。


接受人民請願案,並行使其他法律所賦予的職權。
2018-05-22 09:01 · 21樓
里長只是受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里公務及交辦事項而已。
2018-05-22 11:16 · 22樓
wenjou 發表於 2018-5-22 07:32
贊成北大特區併成三峽段

贊成樹林柑園併成三峽柑園


我同意你的看法,這個主題的原意是 《北大三峽區/北大樹林區》要合併,
至於合併後有各種選擇 1. 歸屬三峽。2. 歸屬樹林。3. 自成一區。4. .......,
由市府決定。

就不要把北大特區拆成兩邊就可以了,這樣在投票表達民意的時候就不會分散票源、
減少籌碼。與藍綠無關、老實說外來遷入人口併入那區沒有特別意見,不拆兩區即可。

當然原三峽居民可能比較傾向併入三峽區,我個人不予置評。
2018-05-22 11:23 · 23樓
假如有民意代表看到這一訴求,麻煩推動一下,
我會找時間打電話給藍、綠辦公室關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