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翡冷的管理..

2011-03-16 14:40 · 樓主
昨天有維修人員來家裏, 一進門就說, 我們這兒的規定好嚴格, 我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 剛才樓下有送便當的人, 物管不讓他在大廳等, 堅持叫他在外面等..
如果再對照之前地板施工人員說的, "工人與狗"不准走大廳的說法, 他們覺得來這邊施工很不受到尊重, 把他們視為下等人..
這樣的說法其實不是第一次聽到, 之前也有人在愛北大上面提出, 說有做過翡冷裝潢的工人再到他們那邊施工時, 覺得翡冷這邊的管理很苛刻, 刁難之類的...

這種距離感是我們希望外界所感受到的嗎? 還好來我家上鋼琴課的老師長得不像工人, 不然可能會被關在外面~
2011-03-16 17:52 · 2樓
這一屆物管還要再做一年........{:4_137:}
2011-03-16 23:48 · 3樓
其實觀察了不算短的時間了,為了維持合諧的氣氛不想寫出重話,我是對事不對人,任何住戶都有機會當委員,建立制度,尊重制度從一開始就要建立起來,不然只怕一屆比一屆誇張!

1.委員會可以延長自己的任期嗎?
如果可以,以後各屆隨便找一個理由延個半年 一年又如何!

2.委員會可以決定續約而不用經過公開招標的程序嗎?
個人對物管沒什麼意見,但應該照制度走,若要續約應由區全人會議出席人數過半同意,也可以讓物管服務人員知道所有住戶都是老 闆,才會尊重所有住戶,而不是少數幾個人
其實第4次委員會議就已經訂定"遠雄翡冷翠社區管理費支用額度權限限定",所有權限都很清楚

3.委員會可以自行以各種名目向住戶收取額外費用嗎?
就像行政院要開徵奢侈稅也要充分討論後由立法院通過,同樣的精神在社區也要經由區全會討論後表決通過才能施行

4.財務透明?
預繳6個月管理費的使用都公告了嗎?有開收據嗎?和遠雄如何結算?遠雄有無動用?如果有動用而管委會沒收足那遠雄要開發票給住戶啊!
"抓大放小"結果如何?就算沒有抓到大魚也不會有人怪罪,畢竟又不是遠雄欠我們的,只是想多要一點罷了

應該把該決議該討論了事項整理成冊,預先通知住戶如期招開區權會,不要在拖了!
2011-03-17 10:52 · 4樓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這....不會吧...
我對這個物管感覺很無言ㄟ
2011-03-17 10:54 · 5樓
stephen 發表於 2011-3-16 23:48
其實觀察了不算短的時間了,為了維持合諧的氣氛不想寫出重話,我是對事不對人,任何住戶都有機會當委員,建立制 ...


不過上述是說物管延一年, 管理委員今年還是要改選的啦.....
2011-03-17 11:53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3-17 11:55 編輯


Yvonne63 發表於 2011-3-16 14:40
昨天有維修人員來家裏, 一進門就說, 我們這兒的規定好嚴格, 我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 剛才樓下有送便當的人, ...


我經常遇到主人帶著狗由大廳走出大門
似乎沒有禁止狗走大廳或大門吧

至於工人方面.我猜想是因為一方面怕工人搬運器材及物料傷及大廳石材.另一方面怕工人身上恐有沾上水泥油漆或沙土
為了環境整潔才會被禁止由大廳進入的吧.應該與職業歧視或服裝打扮無關吧
2011-03-17 12:01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3-17 14:24 編輯


stephen 發表於 2011-3-16 23:48
其實觀察了不算短的時間了,為了維持合諧的氣氛不想寫出重話,我是對事不對人,任何住戶都有機會當委員,建立制 ...


1.就記憶所及.似乎第一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當時就已通過第一屆委員的任期有延長好幾個月吧.以利配合曆年制.

2.乍看之下.委員會如無授權應該不可以決定物管續約.而不用經過公開招標的程序.但是會不會決定物管續約就是委員會權限.

3.委員會可以自行以各種名目向住戶收取額外費用嗎?
這我不知.基於管理上的變相收費或許可以吧.例如使用溫泉時.扣幾點的點數
就像行政院要開徵奢侈稅也沒經過跟國民討論.只是經過代議士(立法院)通過,同樣的精神在社區也要經由管委會(代議士)討論後表決通過就能施行

4.財務透明?
我們管委會的財務公告是幾個月乙次.我也不知.但公司法是規定公司每年公告一次財報.
預繳6個月管理費是交給遠雄吧..那應該找遠雄要吧
如果是繳給管委會.應該找管委會要吧
如果自己都不知道是繳給誰??管委或或許可以幫您問問.畢竟他是管委會啊
2011-03-17 13:33 · 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3-17 13:41 編輯


回覆 stephen 的文章

對事不對人,我支持您的觀察與論述。
制度建立非常重要,一旦依循制度走,不論誰當管委,都不會逾越權限,引發住戶災難。
我非常肯定並感謝委員們這段時間的付出,但是委員們是否有嚴謹按照制度走,並多方尊重住戶意見,以多數決來做決策?!
提供大家一同思考!!




2011-03-17 19:59 · 9樓
Yvonne63 發表於 2011-3-16 14:40
昨天有維修人員來家裏, 一進門就說, 我們這兒的規定好嚴格, 我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 剛才樓下有送便當的人, ...


大家應該都體驗過學勤路的風吧......要送便當的在外面等好像有點殘忍吧= =

上上禮拜,我跟我朋友走進大廳,走到第二個物管櫃台被警衛叫住= =
『先生,請留步。』(叫了第三次我才聽到)
『請問你是住戶嗎?』
我一頭霧水的回他 『是阿。』我還拿門禁卡舉起來給他看....
回到家之後我感覺非常差,
【我是自己刷門卡進來的,不是跟在其他住戶的後面進來的】
保全是我每次走大廳都要被問是不是住戶嗎?
還是我的長相不像是會住在這裡的人?
問這句話我覺得根本就是非常的不專業,大樓保全應該是控管沒有門禁卡在大廳徘徊的人
而不是問人你是不是住戶......說坦白話有門禁卡的人不論是居心不良的人或者是住戶都進的了門廳
,上的了門禁卡能上去的樓層,問人是不是住戶根本就是不專業的舉動。


總之我個人的感覺保全非常的不專業




2011-03-17 21:32 · 10樓
建議各位找出社區規約出來從頭到尾看過一遍就知道權利和義務了
另外管委會是行政機關,區權人會才是立法機關
預繳管理費是遠雄代收,所有權人是管委會,就像你去超商代繳管理費,超商要原封不動轉給管委會一樣
2011-03-17 22:42 · 11樓
"sugar100"大大提到了公司法,"翡冷翠社區規約"裡規定是每月

其實社區管理有內政部頒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各社區會依據該條例另頒適合自己的社區規約

懇請各位住戶務必仔細閱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翡冷翠社區規約"

裡面都有委員和住戶的權利和義務

其實我用疑問句是較委婉的說法,我的認定是都不可以!

不管是續約與否,如果續約金額未達"遠雄翡冷翠社區管理費支用額度權限限定"(第4次會議)就儘管去續約吧!

只要支出金額達"遠雄翡冷翠社區管理費支用額度權限限定"(第4次會議)就應照規定去做

再次請各位詳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翡冷翠社區規約"!!
2011-03-17 23:13 · 12樓
回覆 stephen 的文章

因為還沒住進翡冷,所以對這家物管公司的好壞感受並不深刻
但是,如果很多已經住進來的住戶都反映這家物管"好像不適任"的話
那續約這問題真的得好好討論!

就我目前住的社區對物管的續約與否,都會事先調查住戶意見
再經由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投票表決,管委會只提出建議,不會擅自決議。
另外,如果碰上有打混摸魚或態度舉止不良的保全
只要住戶檢舉後沒改進這人就會被調走~因此我們社區的物管人員對住戶態度都很好~~

好的物管公司,讓你處處方便
不好的物管公司,讓你處處受限
請管委會重視啊
2011-03-17 23:44 · 13樓
抱歉,規約內任期到12/31沒問題!!
2011-03-18 00:50 · 14樓
我們的門廳很氣派,
但走進來物管的感覺並沒有很優,
門廳的警衛都是坐在櫃檯後方,
屬於被動式的服務,
很期待我們翡冷翠真的能邁向"豪宅"之路,
每天自己用磁卡開著側邊小門進入,
心中真的五味雜陳,
之前參觀過中悅,
門廳警衛給人的感覺就非常專業,
希望我們真的要加加油!!
2011-03-18 03:01 · 15樓
回覆 Yopapa 的文章

本人差一點也成為中悅住戶,所以他們的管理確實是有我們借鏡學習之處。
為何要與良福物管續約,原因是目前管委全力要和遠雄釐清公設問題與建立社區各項管理細則,這些事務實不容許管委在此時換將,畢竟他們比我們大家更早進駐,個人參予管委數年,物管招標,檯面上公司差不多都交涉過,我認為只有強有力的管委會才能有令住戶滿意的物管服務品質,加上一次招標完成要耗時近2月,而我們採購之商品為人力與其他東西不同,往往淪為說是一套實際執行又是一套,換掉他們,我們有把握會有更好的備胎?此次續約,在合約裡管委有備註一些但書(例如每3個月咱們有權對物管細部考核評比如未達標準管委會即可無條件解約撤換,目前管委正在研究考題,應該4月就要開始,合約內容住戶如有興趣可以到辦公室要求參閱。)
另外社區費用支出通常會有分常態性與非常態性,如物管他是有固定合約ˋ固定金額ˋ按時給付,所以大都直接授權管委處理,本社區規約亦是如此,至於非常態性支出,唯恐管委濫權不知節制產生弊端,故要約定金額上限,本社區也是授權管委來做(99.11.29曾公告)由於當初整個配套過於鬆散,公告實際內容是為請款程序流程與取款用印人數,考量後我們還是希望最終金額還是由大家定案,但是管委會該立的規矩還是得進行,畢竟這裡是新社區新設備皆還保固中,大額支出機會應該沒有,何況這些內容最終還要公告受檢視!!
2011-03-18 09:27 · 16樓
回覆 yrj24 的文章

側邊小門開也讓我頗為納悶, 那中間的氣派大門何時會開呢? 有大官來時嗎?
之前遠雄業務在推時, 主要不是講這門有多高, 多氣派嗎? 結果到頭來, 我們進出的是旁邊的小門, 氣派門用不到.. {:4_202:}
2011-03-18 10:16 · 1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桂格 於 2011-3-18 10:17 編輯


singer鄭 發表於 2011-3-18 03:01
回覆 Yopapa 的文章

本人差一點也成為中悅住戶,所以他們的管理確實是有我們借鏡學習之處。


感謝鄭副主委在百忙之中還抽空上來回覆大家的問題.

本家族成立在愛北大平台上, 從來就不是一個正式的溝通管道, 我們家族的路線應該是輕鬆且團結和諧的路線.
管委們願意撥冗來回答大家的問題, 站在群主的立場, 已經非常感激. 其實翡冷翠的住戶, 有許多還未入駐, 有些是假日才來, 多數人都很忙, 也無暇旁聽管委會的會議.
因此, 像駱哥以及鄭主委這樣能夠常上來給大家一些資訊, 對大家是非常有幫助的.

管委會是代議政治, 是大家選出來的無給職的義工, 許多決策必然都經過集體討論, 許多決定背後一定也有很多因素, 是家族的族友不知道或未曾想過的. 當族友有疑問或建議, 也可以多利用這個非正式管道讓管委諸君了解, 但也不要忘記走正式管道如櫃檯的意見書. 同樣的, 管委如能適時針對大家的疑問釋疑, 那更是大大的便民又有效率.

也希望家族繼續成為一個建議與溝通的平台, 讓每個族友皆能理性的發言, 以建議取代批評, 如發現缺失也能提出(更棒的是直接拍照), 讓委員們與物管皆能快速反應. 最後, 我還是要謝謝鄭副主委這麼重視這個平台, 打字慢;P 還願意花那麼多時間回覆大家. {:7_361:}

2011-03-18 10:26 · 18樓
Yvonne63 發表於 2011-3-18 09:27
回覆 yrj24 的文章

側邊小門開也讓我頗為納悶, 那中間的氣派大門何時會開呢? 有大官來時嗎?


應該是結婚迎娶或有大活動時.

其實夏日若有冷氣, 不見得需要洞開大門.
身為高級住宅, 我個人認為平時門是緊閉狀態是OK的. 外型也很體面優雅.
進出走小門是因為那片大片門重達幾十公斤, 不好推開吧....
2011-03-18 11:14 · 19樓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嗯, 我可以猜想的到原因, 只是覺得, 好想體驗一下開那扇門的感覺啊~~{:4_82:}
2011-03-18 12:34 · 20樓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桂格哥哥:
我倒是建議管委會設立網路平台,紫京城物管有提供網路平台,可將社區公告及管委會會議資料,社區相關規章規則,甚至是財務報表一律提供住戶參考。
物管需要維護社區網路平台,住戶對管委會或物管有任何建議,均可透過社區平台溝通。
當然針鋒相對的言論,就不會在肥冷家族出現。
畢竟現在是E化時代,現在用筆寫信的變少了,不知大家意見如何?!

2011-03-18 15:51 · 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inger鄭 於 2011-3-18 15:59 編輯


回覆 小柚子 的文章

此平台社區已經在規劃,我也將新店社區之網路架構內容經驗提供給管委參考,廠商已和權責委員敲定細節,應該很快就可運作吧。
另外也計劃利用第四台現有機制讓社區住戶可透過電視螢幕監看社區動態,不過此事還在等家和有線系統回應。
2011-03-18 16:01 · 22樓
回覆 singer鄭 的文章

感謝鄭SIR幫忙回答與付出,謝謝!!
2011-03-18 18:57 · 23樓
singer鄭 發表於 2011-3-18 15:51
回覆 小柚子 的文章

此平台社區已經在規劃,我也將新店社區之網路架構內容經驗提供給管委參考,廠商已和權 ...


疑, 遠熊不是各個社區都有一個網路平台嗎?
我記得翡冷翠也有啊.....
2011-03-19 08:57 · 24樓
其實沒人喜歡找麻煩,我也很厭倦扮黑臉,
只是不能理解物管續約一年是一份總價7,8百萬的合約(應該吧!),為什麼可以如此便宜行事?
不管是固定支出,非固定支出,定額,不定額,就是一件事-"花錢"
沒人知道將來會選出什麼樣的委員,如果選到別有用心的委員,只要回你一句"作業不及,第一屆就這樣做,我們為什麼不可以"
把前例當慣例,現在的委員,現在不質疑的人到時更沒理由有意見,只怕很快就被吃乾抹盡!
衷心希望不要有這麼一天!!!
2011-03-19 09:43 · 25樓
提出我對社區運作的法律見解,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住戶繳交管理費以維持社區正常運作,但總不能每次付款時找所有住戶來蓋章,所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7項授權管理委員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以簡化支付流程,
請注意是用"保管",就是開一個共同帳戶(管委會帳戶),住戶把管理費存進共同帳戶中,實質上是住戶所共有
假設每月運作需用10元,住戶要存進多少到共同帳戶,15,20,如果不在乎存進100也可以,但總不是遠雄幫住戶決定的吧
公設是住戶花錢共有的,我去使用公設時要扣多少我存在共同帳戶的錢(以點數來替算),因為扣的是我自己的錢,當然也應有參與決定的權力,不分委員或住戶都是寶貴的一票,基本上我不認為委員有比住戶更大的權力,即便我當委員也一樣
當然管理委員額外幫住戶做事,所以有些地方有車馬費之類的津貼,有些則沒有,各人有各人的看法
2011-03-19 10:01 · 2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3-19 10:09 編輯


stephen 發表於 2011-3-19 09:43
提出我對社區運作的法律見解,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住戶繳交管理費以維持社區正常運作,但總不能每次付款時找所 ...


住戶要存進多少到共同帳戶,去使用公設時要扣多少?我當然也應有參與決定的權力,不分委員或住戶都是寶貴的一票
************************************************************************************
還是一句老話.每一個住戶都是有權力及權利的.{:4_82:}
但是人多口雜.辦不了事情.為了節省時間解決問題.所以才設有管委會
管委會就是延用代議士的精神.幫所有住戶監督及管理物業管理中心
所以當然由管委會決定存進多少.使用公設時扣多少點.

若認為管委會的處理有任何嚴重不當.
當然可依一定程序串連住戶.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來改正或解除之
但若大多數住戶認為不需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那就是默認或贊成管委會的權宜決策吧

有人要依程序串連住戶.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嗎?????
2011-03-19 10:06 · 2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3-19 10:36 編輯


stephen 發表於 2011-3-19 08:57
其實沒人喜歡找麻煩,我也很厭倦扮黑臉,
只是不能理解物管續約一年是一份總價7,8百萬的合約(應該吧!),為什麼 ...


現在不質疑的人到時更沒理由有意見,只怕很快就被吃乾抹盡!
**********************************************
上面這句話是推測還是真有耳聞??措詞硬了些吧{:4_144:}
2011-03-19 10:25 · 28樓
我不是說現在,將來的事誰也說不準,請不要斷章取義!
我不會再發表意見了
2011-03-19 10:35 · 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3-19 13:55 編輯


stephen 發表於 2011-3-19 10:25
我不是說現在,將來的事誰也說不準,請不要斷章取義!
我不會再發表意見了


沒有傳言.當然最好{:4_153:}

我會提出來.是因為有很多認真負責的委員看了您寫的字.會認為被誤解了而灰心啊
有意見提出來討論.這是很好的啊{:4_113:}
即使是意見完全相左.也無妨啊
防微杜漸未雨綢繆.也是為了大家啊{:4_82:}
大家現在或未來都是鄰居.大家同在一條船上.不需傷了和氣啊{:4_171:}
2011-03-19 11:01 · 30樓
還是忍不住
當你經歷過,就會知道未雨綢繆的重要
不再多嘴了
2011-03-19 12:41 · 31樓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遠雄也有幫社區建購一個數位平台是依附在他們的系統,內容固定,而管委會想建制符合咱們住戶實際需求較溫馨專屬網頁,恰巧管委同時也正在架構規劃公設無線上網區域,而廠商也願意幫忙,如此一來以後在翡冷翠社區網站裡,例如:住戶可透過網頁反映社區問題當下物管主管也能明白改善,財務也會更透明,我想就算是管委會有按時公告內容,大多數人應該也不會站在佈告欄前細心研究,至於其他內容則交給權責委員處理,也歡迎大家提供寶貴訊息。
2011-03-19 14:00 · 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3-19 14:02 編輯


stephen 發表於 2011-3-19 11:01
還是忍不住
當你經歷過,就會知道未雨綢繆的重要
不再多嘴了


就是啊.事非經過不知難
您就海涵小弟一下吧
您有經驗.可以上來提點大家一下.多多增加溝通啊

以前我也是曾住過800戶集合社區
或許真被吃乾抹淨過也說不定.只是自己並不知情而已
2011-03-19 15:33 · 3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inger鄭 於 2011-3-19 20:59 編輯


回覆 stephen 的文章

感謝大大近日PO文,我是社區副主委,您所談的內容應該是愛之深,責之切,未雨綢繆都是為了社區好,溝通ˋ溝通,就是有溝才會通,但凡事切勿流於情緒,希望在此不會言重。
公眾之事,就是要以符合大多數人見解利益與便利為優先,至於看法見解不同那一區塊,執事者就該漠視嗎!?那也不對的,所以事後才會有交流ˋ溝通ˋ解釋,今日就由我來做這個事,但PO文前先告知,我都是以一指神功打,很慢 ! 很累 ! (一次就好) 從您po文看,想必曾也研究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但是請將所謂的第36條管理委員會之職務為何小計共13項一併瞭解,咱們翡冷翠管委會有沒有瀆職擴權違背住戶所托(如以母法之嚴格精神來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為社區管理章程尚未成立,由建築商依此範本着墨修改,交給此建案承購入,在第一次區權大會上追認ˋ討論ˋ修訂以符合咱們住戶全體利益所需,翡冷翠社區規約也正是在如此情形下產生,不知您有沒有參加99.7.24第一次區權大會?
我非常注重我的權利,所以在看到遠雄買賣和約,內附之翡冷翠原使規約,即著手參考與修改,並提給大會計有7個修正案吧,也順利讓鄰居們了解通過,而當日通過之內容我想對於社區長久良性發展應該是很有幫助的,這就是我對社區之情感態度,我想本管委會其他同仁應該也是抱持此態度加入,坦白說,參加第一屆管委百事待興,吃力又不討好,用形容詞來說簡直就是跳火坑,那為何還要做,容我肉麻說,這就是使命感 ! 以各成員身家背景來看,應該不差那些有的沒的不上檯面之勾當。
如果您對於本社區規約還有更好想法也希望提案第二屆區權會討論,規約如有不合時宜就是要共同修訂表決,如此社區發展管理才會健全,那麼咱們社區房價也才有機會高人一等 ! (這就是我的私心)。 共勉之-翡冷加油!!!

2011-03-19 17:53 · 3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桂格 於 2011-3-19 17:54 編輯


大家加油! 翡冷翠加油!
大家都是愛之深,責之切!
我希望家族在言論上可以廣泛, 可以自由; 態度上則是和諧, 團結, 社區才有正向與好的磁場!

像我個人目前於社區公共事務上暫時只能是嘴砲一族, 給予建議並幫忙找出一些缺失, 幫助管委們更快發現一些改進重點.
大家也都很忙, 所以先暫時做到這樣也ok了.

但別忘了給無給職的管委諸君們多多鼓勵與感謝喔!
2011-03-19 22:40 · 3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3-20 12:02 編輯


雖然Stephen的口氣比較直接,相信他絕無惡意,若有得罪,希望大家見諒囉。
但他所提醒的幾點,我個人基於法律專業,是認同他的觀察,管委會大大們不妨多方仔細推敲考量。

換個角度想,假如有住戶有專業,也有熱心提醒社區營運應注意事項,以避免未來訴訟問題,也是美事一件阿。
就像之前我們討論逃生梯問題,假如管委會因為不諳法律而錯誤決策,不只勞民傷財,甚至有可能還得面對刑事責任問題。
有不同意見住戶提出專業意見或觀察,可能還為管委會避掉不必要的麻煩,不是嗎?!

歡迎有專業或熱心的住戶,多多提出建議,讓我們社區發展更順暢{:4_209:}
ps我個人比較擅長的科技業法務領域,歡迎多多指教交流囉~~
其他法律問題,大家也可以一起研究討論。



2011-04-04 12:05 · 36樓
回覆 piaoshang 的文章

我也曾經有一次,大門是打開的,結果我一走進去也是被攔下來
問我是住戶嗎?我跟他說是,他還問是哪一戶哪一樓,一直要等他們查好(不知道在查什麼)
才肯放行,感覺真的不是很好.......
2011-04-04 22:58 · 37樓
camille 發表於 2011-4-4 12:05
回覆 piaoshang 的文章

我也曾經有一次,大門是打開的,結果我一走進去也是被攔下來


可能您比較少進出, 也或者警衛還不認識你.
當時物管不應該讓大門打開的, 以至於警衛無法確定你是不是住戶.

我覺得社區畢竟不是hotel lobby, 遇到這種狀況, 就出示一下門卡也好.
我覺得當警衛無法判定身分時, 謹慎一點也好.
2011-04-05 22:58 · 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菲比 於 2011-4-5 22:59 編輯


回覆 singer鄭 的文章

加油!委員總是比較吃力不討好,大家都是希望社區更好,您們都辛苦了!
2011-07-17 20:10 · 39樓
因為我沒有一項公設用得到
又沒搬進去
所以都是好久好久才去檢查信箱
這次過去感覺現在的物管小姐比較親切專業
終於有一點心動 想住進去
不然以前都覺得 一進去就一整個冷漠不舒服說
2011-07-18 07:39 · 40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1-7-17 20:10
因為我沒有一項公設用得到
又沒搬進去
所以都是好久好久才去檢查信箱


最近我也觀察到服務態度確實改善許多.

快搬來啦......{:4_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