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流星雨 於 2011-3-15 22:04 編輯
今天又收到房屋仲介親自放入我家信箱的廣告信(問我們是否想賣房子)
不知其他住戶是否也有收到
信件外並未貼郵票
表示是親自投遞信箱內(是物管?還是仲介人員?)
我想請問為何住戶的個資(姓名)會被仲介知道?
是誰將住戶個資提供給仲介?
另外管委會是否可以禁止廣告信件
或請物管根本不用花時間幫忙投遞未貼郵票的廣告信件
若是商店需要廣告可以統一張貼在大廳處
(有些社區張貼廣告還會向商家收取費用_)
培爸 發表於 2011-3-16 13:02
「有酌收廣告費用,充作社區經費」這個不錯,布告欄需要管理!謝謝!
gogohsu 發表於 2011-3-16 15:06
提到關於布告欄的管理,突然的一個想法...
目前大門進來處有一個大的布告欄。這樣各梯間是否仍有需要做 ...
如果要管理,是不是看看...
1. 大布告欄主要公布整個社區的消息,而小布告欄用來公布該棟的消息..
2. 或者大布告欄放大消息,小布告欄放詳細的訊息(比方說財務報告、詳細會議記錄)。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把事情弄複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