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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區權會有感

2011-03-15 13:15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3-15 18:24 編輯


北大幾年前開始很多新社區成立.招開區權會.
參加過幾個社區權會.不知道為什麼~保全業應該要很專業才對.
但常常是~
1.表決議案.事前未製作議題表決單.讓現場無法精確估算人數.而無法表決.會議形同虛設.
2.一般保全來承攬社區~都包山包海.但區權會時連個律師也沒請.為什麼要請律師到場.
原因是社區區權會常在修改規約等事項.但保全業有些總幹事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懂.
讓社區訂下一個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違反的內規.
如果有律師在場.就可以當場處理.這也是保全業應有的服務.
2011-03-15 13:25 · 2樓
因為很多社區很多住戶都會價格來決定得標的保全物管~雖然不是絕對~但便宜的通常不會太好....
2011-03-15 13:41 · 3樓
水平鯨魚 發表於 2011-3-15 13:25
因為很多社區很多住戶都會價格來決定得標的保全物管~雖然不是絕對~但便宜的通常不會太好.... ...


那有可能我們的社區是採用低價得標制:L

因為總幹事在大廳遇到住戶回家進門,本來在和大廳保全聊天,結果竟低頭跺步迴走,只見保全大聲問好。
2011-03-15 21:50 · 4樓
回覆 快樂讀書會 的文章

我不知到你是哪個社區
不過我們社區再區權會前都會有一些前置作業
而平時管理中心應該要設有意見箱
將大筆金額或是管委會無法立即處理之事項列在區權會會議中之議題
可先詢問是否有鄰居是律師(不然就得聘請律師)
區權會當天
一定要統計出席戶數
管委會可選擇小額贈品以鼓勵區權會參加人數(參加意願高)
誰有領走禮物誰沒領走禮物
表格上都會簽名蓋章
只能說社區是自己的
至於物業也只是聽管委會的差遣
所以貴社區的管委應該要有會前的協議
而不是只仰賴物業
站在物業的立場
他也只有提醒及執行的權利
並無決策權
希望上述能為貴社區帶來一些構想{:4_82:}
2011-03-15 23:13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3-16 12:28 編輯


回覆 雨果 的文章

以一個新社區成立.很多委員以前沒接觸過公寓大廈管理.所以會不知道.規定為何?
我買的其中有一個社區.規範每一位住戶只能接受3戶委託.並將他做成社區內規.要區權人遵守.
後我行文給縣府.後縣府來文要社區修正.但總幹事說~已經是社區內規.
不可以因縣府來文糾正就更改.他說要等到下一次區權會重新開會.才可以.~儍眼.
曾參加過某個社區議案表決.總幹事說~這個議案同意的請舉手.我問總幹事.沒有發題案表決單.
如何統計票數.我有3間房子.舉手算幾票.怎麼證明其他人到底幾票.最後因此流會.因為很多人報完到
就先離開囉.浪費大家時間.由此就可看出該保全~不夠專業.已經好幾年囉.現在再去別的社區開區權會.
還是一樣發生.
2011-03-15 23:33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3-16 13:45 編輯


回覆 白色月亮 的文章

要提需請律師到場~是因為曾到某社區跑攤.該社區正在開區權會.
只是該社區住戶討論修改社區規約部份.與法無據.所以才會建議應該有律師到場.
一般保全都應請其聘任律師到場才對.這樣可以節省開會時間.
社區一般總幹事要輪調比較好.否則有的總幹事坐大.社區就很麻煩囉.
2011-03-15 23:52 · 7樓
回覆 白色月亮 的文章

我買的社區~都是保全的服務項目.
2011-03-15 23:56 · 8樓
回覆 白色月亮 的文章

記得保全來承攬業務~都是包山包海.
進駐後~都沒那回事.但區權會時請律師到場~不用社區出錢.
2011-03-16 00:00 · 9樓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1-3-15 13:15
北大幾年前開始很多新社區成立.招開區權會.
參加過幾個社區權會.不知道為什麼~保全業應該要很專業才對.
但 ...


別期待太高,物業也是一分錢一分貨吧!
服務靠人,人的素質決定大部分,本人社區物業來打廣告頭頭是道,
但隨總幹事換人,服務水準一落千丈,做事十分被動,
推拖拉,對管委會之要求也是如此,對社區事務漠不關心,還主動私下破壞規約和區權決議事項.
為求便利,不按程序跑文,甚至自行編造內容,被抓包也無謂.
還會假便他人之名義,造成任戶間不信任,
可奇怪的是,縱使如此,還是有人挺他,還續約......
社區只有管委會沒有管理中心,社區便會停擺,所以十分重要...
說真的管理中心不行,管委會也是要負上責任,因為你有權可以要求物業
2011-03-16 12:27 · 10樓
回覆 白色月亮 的文章

也許每個社區不同.但我當委員的幾個社區.都是保全提供.
2011-03-16 12:34 · 11樓
去年開區權會我們社區就有發現這樣的問題,所以今年辦理物管公司公開招標時,都有特別提出這樣的需求,由物管公司提供法律顧問跟諮詢服務。
2011-03-16 12:38 · 12樓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對.一般物業來做簡報都會說~提供的服務項目包含律師諮詢等.
所以如果我有參與評選.就會要求物業.區權會需有律師到場.
2011-03-16 12:41 · 13樓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我堂姐也是台北市知名律師~林明珠.住萬寶隆.~假日.
2011-03-16 12:43 · 14樓
回覆 白色月亮 的文章

這一次社區要重新招標.就可以要求保全業~加入服務項目內.
2011-03-16 14:08 · 15樓
回覆 快樂讀書會 的文章

領取禮物的時候會一起發出出席證
在投票表決的時候
每個人的手上有幾張出席證
就表示有幾票
萬寶隆目前是這麼做的
2011-03-16 14:17 · 16樓
紫京城前三次區全會. 我都有出席. 良福 & 東京都都辦過.
會議都很完善. 鄰居都很滿意. 當然管委會也是很重要的歐.

PS: 期待 4/10 第四次區全會.
2011-03-16 14:47 · 17樓
回覆 白色月亮 的文章

嗯.辛苦囉.期望社區這次能選個適合的保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