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本報記者王汝聰】 2011.03.13 03:04 am
台灣房地產市場行情一路走俏,都更開發、營造、廣告代銷、仲介代書業者,無不荷包賺滿滿、笑顏逐開。然而,民眾省吃儉用一輩子,才能買到一個窩。辛苦買下了房子,誰也想不到屋仍算新的房子,地板磁磚竟然會隆起、爆裂,不清理整修,根本無法住人。
磁磚爆裂,小市民得節衣縮食,挪用其他預算雇工修復,屋內裝潢走樣讓人難過。但財大勢大的建商只要一句「已過保固期」,就打算把修繕復原的責任都推給住戶自己承擔,讓小市民氣結,卻拿建商沒辦法。認為與建商銷售時講得天花亂墜,不僅沒有誠信,更有損建商的企業形象。
石英拋光磚維修費用,每坪至少得6千元,對房貸族是沈重負擔,對建商卻是九牛一毛。沒有仔細雇工做好石英拋光磚鋪面,理應是建商的過失,建商當然該把企業聲譽及對住戶的承諾列為前提,努力彌補善後。
畢竟,建商賣給房貸族的,是個完整的「家」,可不是磁磚隆出膨管、滿目瘡夷的景象。不落實這個承諾,恐怕再著名的建設公司,傳開後也會影響到消費者的觀感,更期待消保官的介入,能為小市民權益把關。
【2011/03/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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