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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黨團:不會讓奢侈稅快速過關

2011-03-10 17:12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wdwd 於 2011-3-10 17:13 編輯


藍黨團:不會讓奢侈稅快速過關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2011/03/10

行政院院會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奢侈稅),送交立法院審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雖然是執政黨黨團,立場與行政院希望快快通過立法不同調,黨團表示,不會讓它快速過關,一定會詳加審查,不會傷及無辜,也不放任黨團成為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說,立法院本會期初,國民黨中央黨部舉行行政立法會議,當時並未將奢侈稅列為優先審查法案。這項法案是倉促成軍,還有一些可以討論的空間,不會在立法院立刻過關。

謝國樑說,這項法案是回應社會大眾期待促成,除了要有效打擊投機的利益取得之外,也不希望傷及無辜。部分國民黨立委對於這項法案還有意見,擔心影響地方發展。法案打擊投機的精神不變,還有很多細節要斟酌。

出身新北市中永和地區的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也說,這項法案的確會對不動產的購買發生影響,青年安心成家的貸款額度已經掉了五成,這些人不能說是投機客,但的確受到影響,這都是要細細討論的,絕不能傷及無辜。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李述德上午表示,對於民眾建議奢侈稅應有不溯既往原則的規定,因為奢侈稅是以銷售時點或移轉時才課徵,沒有追溯不追溯的問題,要看持有時間是否超過一年或兩年,做為是否核課的原則。為宣示政府健全房市發展,不必訂定落日條款。

他表示,有人建議是否應分地區或訂定金額門檻,但因房市關鍵問題是漲幅大小,不是金額大小,只要是短期移轉非自住的房地產,各地區都有,只是量多量少的問題,雖然大部分都集中北部,如台北市、新北市某些地區,中南部相對比較沒有,既然沒有,就沒有影響,不必分地區或金額。

他表示,也有人認為應該是有賺錢才課稅,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一種交易稅形態,是營業稅,有沒有賺是另一回事,不論賺賠的問題,目的就是希望加徵這個稅,讓相關交易行為回歸正常,避免高房價、短期移轉的行為,讓房市趨於不正常。

對於如果是因失業被迫賣房子是否也要課奢侈稅,李述德表示,草案中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的概括性規定,可以對法案未規定到的其他合理、常態、非自願情況有所補救,因為樣態太多,無法一一規定,有前述這條款可以避免 傷及無辜。

對於不誠實申報,他表示,凡走過必留下記錄,一定可以被查到,大家應依法申報,否則會被罰三倍的稅額。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對於奢侈稅立法有疑義,李述德表示,大家可以一起指教,讓它越修越好,如財政部堅持的是不好的東西,那也不通,財政部尊重立委意見,因為他們代表民意,可從各種角度給財政部正面意見,讓法案更可行,但目前以草案的內容言,已是一個可行的草案。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7&f_SUB_ID=4072&f_ART_ID=231703

2011-03-10 17:18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耳朵 於 2011-3-10 17:19 編輯


雷聲大雨滴小~~~~~~
呵~~~真搞不懂政策要表現的目的是什麼{:7_498:}
2011-03-10 17:27 · 3樓
若是我是十年前買的房子,因為要到其它地方生活,所以要將房子在今年十月賣了,要不要交奢侈稅呢?
2011-03-10 17:28 · 4樓
大耳朵 發表於 2011-3-10 17:18
雷聲大雨滴小~~~~~~
呵~~~真搞不懂政策要表現的目的是什麼


政策要表現的目的...就是上新聞呼攏一下...
得罪小老百姓跟得罪建築大老...再笨的人也知道要找對自己荷包有利的...
2011-03-10 17:33 · 5樓
high-temp 發表於 2011-3-10 17:27
若是我是十年前買的房子,因為要到其它地方生活,所以要將房子在今年十月賣了,要不要交奢侈稅呢? ...


已經持有超過兩年啦~ 不用繳
2011-03-10 17:53 · 6樓
對北大來說影響真的有限耶~~~
因為主力社區大約落在三~五年屋~
除了短進短出以外{:7_478:}
2011-03-10 18:01 · 7樓
文中:「有人建議是否應分地區或訂定金額門檻,但因房市關鍵問題是漲幅大小,不是金額大小,只要是短期移轉非自住的房地產,各地區都有,只是量多量少的問題」
前述說法有個問題,如果是用「奢侈稅」的名義來課,有可能有人出售台北市中心一坪上百萬的房子,沒事。有人出售北大一坪二十多萬的房子,被課了奢侈稅。很怪吧
2011-03-10 18:06 · 8樓

這就是台灣啦
所有的政策瞬息萬變
2011-03-10 18:06 · 9樓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3-10 17:28
政策要表現的目的...就是上新聞呼攏一下...
得罪小老百姓跟得罪建築大老...再笨的人也知道要找對自己荷包 ...


{:7_375:} 哈哈哈哈~~~~~{:7_400:}
對ㄚ~~選舉總是要經費的嘛~~~
我了我了!!!!
2011-03-10 18:19 · 10樓
呵呵呵~~我只能用笑的!
如果一個政府只是都為了選舉為了政權做事...............那怎樣做都是枉然的!!
我等著看這齣戲的結果!!~~~ 過或不過一定都是不出我所料!! {:4_140:}
2011-03-10 18:20 · 11樓
立法院.....當然不會讓這個法案太容易過關囉....
原因...自己想!
2011-03-10 23:06 · 12樓
我不是投資客,如果我是在兩年內必須賣掉,其原因是生活過不下去了,也還要繳奢侈稅喔!好像不太合理唷!
2011-03-10 23:14 · 13樓
剛看2100 說這則新聞是錯誤的!! 藍黨團基本上會過關~~{:5_254:}
2011-03-11 07:08 · 14樓
回覆 大耳朵 的文章

{:4_113:}
2011-03-11 08:58 · 15樓
政治人物說的話跟八卦新聞沒兩樣聽聽就好不必太認真 , 對政治我們關心但不必熱心 , 不然人家吃香喝辣我們在後搖旗吶喊何苦來哉 .:shutup:
2011-03-11 10:12 · 16樓
選舉還需要財團的資金, 誰選舉需要大量的用錢灑大家都明白.......還要三讀裁會過的勒.......拭目以待巴...........
2011-03-11 10:14 · 17樓
仔細看是哪幾個立委諸公在擋的
通常這種是最有可能收建商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