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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訂牛羊乳的住戶請注意喔

2011-03-10 13:54 · 樓主
請住戶有訂購牛羊奶的要注意送來的時間喔~大廳發生有住戶訂購牛奶~結果沒來拿導致過期~
要求大廳保全賠償一個月牛奶錢~請有訂購的住戶要記得拿喔~
2011-03-10 14:04 · 2樓
挖勒......這樣也要賠喔
那下次請送貨員自己送到他家好了 再不然按電鈴請他自己下來收
不然物管太沈重了.....連這樣也要賠 暈倒
2011-03-10 14:29 · 3樓
太誇張了啦....自己訂了羊奶, 不必每天去看看有沒有送來?.....
2011-03-10 15:02 · 4樓
回覆 yjrong413 的文章

她是訂牛奶~2個星期送一次的~一般運送人員送來我們都是直接請他放冰箱~然後住戶會自己下來拿~
奇怪的是~她去年11月就訂了~11.12月都會來拿~怎麼會2月底才來說1月的過期了~
怪我們都沒通知她~要我們賠那個月的費用~實在是ooxx~半天薪水沒了~{:4_161:}
2011-03-10 15:15 · 5樓
好奇怪{:4_202:}
其實自己如果有訂東西的話,應該就要多注意了~
況且是這種有時間限制的食物...

哇一個月的牛奶費用應該也不少吧{:4_120:}
2011-03-10 15:19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3-10 15:26 編輯


真是奇了,自己訂這種東西都會忘記.......
下次直接放他們家信箱好了!



ㄚ~~~不然半夜12點,按他家門鈴,說"room service"好了....
2011-03-10 16:59 · 7樓
真是有點扯了
訂的是牛、羊乳
有期限,而且11、12月都是自己領取
到了2月才想起忘記領取已過期的1月牛羊乳
自己就應該檢討為何會如此粗心才對,怎可要求物管人員賠償?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此事
物管人員是否也可以每天稍微檢視一下
冰箱或倉庫內所寄放的物品
是否已有一段期間而仍未領取
在交接班時,請晚班的同仁以對講機通知該住戶來領取
會不會更讓人覺得有人性而感動呢?
2011-03-10 17:40 · 8樓
叫物管賠不合理!
2011-03-10 17:41 · 9樓
可能是送來的日期無法確定
他自己疏忽了
不過服務中心若能通知一下
或許能減少糾紛
畢竟大家都還停留在"世紀館仍是飯店式的管理"
才會這麼的依賴
2011-03-10 18:12 · 10樓
我現在住的社區物管只是一般的保全公司
但只要有掛號.快遞.郵購.....
保全人員一定緊迫盯人
除了按對講機通知到住戶外
甚至監看螢幕發現住戶從車庫搭電梯
就堵在電梯口
一定要"使命必達"
當然這有點誇張
在住戶無法預知掛號.貨物.罰單....何時抵達時
善盡通知的義務
還是有必要的

只是物管中心雖未及時通知到住戶
但住戶也不必這麼的理直氣壯
可以交待一下物管
東西到了請務必通知到住戶
大家互相體諒一下
2011-03-10 18:59 · 11樓
回覆 時捷飛 的文章

一般的貨物掛號寄放物~大廳保全都會按照規定通知~說真的~在這要替大廳保全說一句話~目前入住戶~300多戶~
掛號一天平均30~60件甚至要超過~每件都要登記key in~平信大概200~800件~還有裝潢戶寄放的磁卡鑰匙~
還要隨時接聽對講機~監視器128個螢幕~雖然這些都是一般保全基本要做的也是該做的~只是這裡目前的工作量比較
多一些~所以有時低頭在登記的時候~會被誤認在做別的事~而送牛羊奶這個~牛奶保存比較久~要前n天通知???
那如果有個1次沒通知到~過期了~保全就又要自行吸引~就當做優酪乳自己把它喝掉~{:4_133:}
ps:我是覺得這就像吃飯一樣~肚子餓了~沒人叫我吃飯~我一樣會去吃是一樣的~
2011-03-10 20:41 · 12樓
路人甲 發表於 2011-3-10 18:59
回覆 時捷飛 的文章

一般的貨物掛號寄放物~大廳保全都會按照規定通知~說真的~在這要替大廳保全說一句話 ...


只要有通知
有記錄
東西壞掉
就不能怪別人
大家都是明理人
我覺徥多一道工還是有其必要的
2011-03-10 20:48 · 13樓
有通知有記錄可查證
即便沒連絡到人
責任就不在物管
住戶應自知理虧
不應責怪物管
2011-03-10 21:05 · 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seph 於 2011-3-10 21:05 編輯


前幾天有廠商要拿東西給我,我說請物管先收。
晚上回來我講我的棟別及樓層,物管說沒有,
心想可能廠商還沒拿來,就上樓了。
2011-03-10 21:06 · 15樓
回覆 時捷飛 的文章

嗯嗯~我了解~當然會請大廳加強控管以及確實的交接~該做的一定要做~能幫的上忙的盡力幫忙~以達到住戶的需求~
2011-03-10 21:06 · 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seph 於 2011-3-10 21:08 編輯


隔天打電話給廠商說怎麼沒拿來,
結果廠商說前一天白天已經給物管了...{:4_144:}
趁早上上班前去問物管,這次我講門牌號及樓層,
物管回答說 - 有!{:4_120:}
2011-03-10 21:07 · 1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seph 於 2011-3-10 21:08 編輯


啊是怎麼回事...{:4_147:}

是我講棟別與物品登記不同?
還是白天物管人員沒記錄在電腦中?
到現在還是不明白!
2011-03-10 22:31 · 18樓
回覆 時捷飛 的文章

我以前住的舊家也是如此
往往一進門..對講機就響了要我去領包裹或其他物品
保全也是跟我說看見我人在電梯就知道我回家所以就打對講機了
2011-03-11 08:46 · 19樓
回覆 路人甲 的文章

我們也知道目前物業因為人員可能尚未滿編,所以很忙,但是大廳,除了保全,還有秘書、督導與機動人員ㄚ,難道是各作各的?互不支援?若保全正忙而秘書或督導剛好沒事,難道不能支援一下嗎?還是大家都忙到不可開交無法彼此相互支援一下或者是你作你的,我作我的,涇渭分明?
要為成功找方法,而不是為失敗找理由。
所以物業人員如果能夠多一份同理心,住戶一定能夠感受得到滴,
當然,就本件而言,該住戶自己忘記所訂的食品以致過期,自應自負責任,沒有理由要求物管賠償。但是如果物業能夠每天將處理的郵件與所代收的物品,有條理有秩序的輸入管理擺放,製作每天的工作日誌簿並確實完成交接班的工作,就像醫院護理人員交接一樣,會無法發現那些郵件或物品是在正常期間內住戶應領回而仍未領回,而即時通知嗎?
事情不是只要有作就好,而是應該時時刻刻要想,如何能夠將事情做得更好,不是嗎?
希望以此與所有服務人員共勉。
2011-03-11 08:52 · 20樓
我覺得那個住戶的問題比較大啦!
訂了牛奶卻忘了去拿....(我是不知忘了幾天份,如果是忘了一整個月,就非常瞎了){:4_133:}
忘了拿,應該是自己的責任
如果只是忘了幾天,就要物管賠整個月,也非常不合理
但我想說晚上的保全如果有空時,可以針對冷藏、冷凍的物品再確認一下並通知住戶

有時不是要增加你們的工作量
而是有通知,就沒有你們的事,這是責任的歸屬部份,
2011-03-11 09:14 · 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豬阿魚 於 2011-3-11 09:14 編輯


有一次也是,我已經確認我訂的貨在物管了,請蜘蛛人回家時順便拿,結果,蜘蛛人也是當下打手機給我,說...物管說沒有,我只好再三跟蜘蛛人肯定的說,請物管確認再確認,明明就有....因為已經一早就跟督導還有廠商確認過了。哈哈~結果當然東西確實放在物管阿~這種事,好像常常發生....{:4_186:}
2011-03-11 10:49 · 22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4_113:}
我也認為是這位住戶的問題較大~~ 真的夠瞎的!!

只是,如同黑麻麻給物管的建議... 參考一下吧... 這樣做的話,往後如有遇到此類狀況時,還可以釐清責任
物管就不必再自掏腰包嘍~ {:4_153:}

2011-03-11 11:44 · 23樓
要為成功找方法,而不是為失敗找理由。

同意莉莉大所言{:4_113:}

物管是否應該檢討一下各分工事務
有無公平、確實做到應有的品質、
有時互相幫忙也是必要的
而不是閒的人在那裡閒的發慌
忙的人則是做到死還是被嫌
2011-03-11 11:45 · 24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千萬不要 "有空時" ....因為會變成 "沒空" ....
應該是要列入 "例行作業" ....
只要有任何冷藏、冷凍的物品都一定要確認及通知住戶....
最好有個紀錄在....確認你真的有通知....
2011-03-11 12:45 · 25樓
大廳的人員基本上都會互相支援~除非剛好有事在忙~不然大家都是很有同事愛的~
而住戶寄放轉交的物品~這的確是物管的責任缺失~因這不像一般的信件會登記簽收~
只有電腦登記而無簽收~已經有印制新的表格~並要求確實交接~感謝大大的指教~
2011-03-11 13:42 · 26樓
對了~如果有要寄放物品~請記得在保全櫃檯喔~因為那裡比較有空間可以放~
並會加強落實的~
2011-03-11 13:53 · 27樓
回覆 路人甲 的文章

這可能要釐清一下....所謂寄放....是住戶之間的寄放....或是住戶購買某些較大型的物品(例如椅子等....)廠商送來時寄放在大廳等住戶回家來領取...???
2011-03-11 13:54 · 2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bulywang 於 2011-3-11 13:54 編輯



Sorry....這篇離題....請短訊給我....tks....
2011-03-11 14:14 · 29樓
基本上不管什麼東西~都可寄放~危險物品外~還有需要付錢的也沒辦法喔~
ps:裝潢物料物件也不行喔~需要設計師或工人自己帶上去喔~
2011-03-11 17:39 · 30樓
換句話說服務中心及保全櫃檯二邊都可能會寄放物品
交接時一定要講清楚
不然東西明明有送來
但在另一邊
這邊的物管不知那邊也有貨
就會東西明明來了
不知道的物管卻只能說"還沒來"
那就........@#$%{:4_167:}
2011-03-11 17:50 · 31樓
回覆 時捷飛 的文章

嗯~這的確發生過~已經有交待櫃檯~如果有要寄放的~都會請到保全櫃檯~
秘書這邊的櫃檯空間有限~比較不適合放東西喔~
2011-03-11 18:11 · 32樓
前幾天去服務中心拿史莫莫大送給我的衣架
問服務中心
物管人員很明確的回答在保全櫃檯後面儲藏室
果然馬上就拿到了
這樣就對了!!
2011-03-11 23:33 · 33樓
訂生鮮食品又不按時去拿的人自己應該要檢討!!
除非問物管說東西來了沒,物管給錯誤資訊才應該賠,
否則600多戶中, 如果多幾戶這樣迷糊的住戶,物管豈不賠死!?
2011-03-12 13:31 · 34樓
回覆 獅子媽媽 的文章

『訂生鮮食品又不按時去拿的人自己應該要檢討!!
除非問物管說東西來了沒,物管給錯誤資訊才應該賠,否則600多戶中,
如果多幾戶這樣迷糊的住戶,物管豈不賠死!?』
獅子媽媽所言甚是
本件倘若確實是因為住戶自己的疏忽所致
當然無權要求物管賠償,
但透過這次事件
物管也可以藉此建立一套有條理代收、代管物品的作業程序
譬如有時效或期限性與非時限性物品的物品的分類、擺置與輸入建檔
先後有序、一目瞭然
再依物品或事件的類別,以書面或口頭通知領回
就如先前所言,倘真有應領回而尚未領回的物品
一來避免物品佔據有限的空間
二來也可以幫助迷糊的住戶早日領回還可以食用或使用的物品
三來也是功德一件ㄚ
不知
獅子媽媽以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