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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死雇主恐吃刑責..(那我想電子五哥老闆們準備進去了..)

2011-03-10 09:41 · 樓主
轉貼自網路新聞 2011/03/10
由於勞工過勞死問題接連浮上檯面,也讓勞委會修法,將勞基法罰則提高,甚至可能對雇主追究刑責。不過竹科同業公會則是希望不要矯枉過正,政府應通盤考量。至於業界也認為高科技業研發人員,難以限制工作時數是不爭的事實,也希望政府不能忽視現實狀況。(彭清仁報導)


除了科技業接連發生工程師疑似過勞死,最近也發生不少行業勞工過勞致死案例,也讓勞委會正視勞工過勞的問題。勞委會也修法將勞基法罰則提高,甚至打算對雇主追究刑責。表面上看來,追究刑責是極重的懲罰,但問題在於過勞如何認定,?模糊的空間相當大。


竹科同業公會指出,限制應在合理的範圍內,希望政府應通盤考量,不要矯枉過正。而竹科業界也指出,如果生產線以工時來規範仍屬合理,但研發人員的工作時數,以現實的狀況來說,基本上還是屬﹂責任制」,要限制工作時數,在施行上的確有些困難。例如研發人員雖然強迫下班離開辦公室,但分配的計畫如果沒做完,回到家後電腦還是連上公司的網路,只是工作地點從辦公室搬到家中而已,沒有任何的意義。業界也希望政府在訂定規範時,能多體諒現實的狀況。也有竹科中階主管不諱言的指出,景氣好才會有過勞的爭議,金融海嘯期間,無薪假和裁員壓力下,員工擔心的反而是假休的太多沒錢可領,勞方和資方的拔河拉距,是永遠沒有結束的時候
2011-03-10 10:24 · 2樓
公司通常是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
例如研發人員雖然強迫下班離開辦公室,但分配的計畫如果沒做完,回到家後電腦還是連上公司的網路,只是工作地點從辦公室搬到家中而已,沒有任何的意義。~~那乾脆讓員工在家上班~~
老闆永遠都想佔便宜阿~~
2011-03-10 10:40 · 3樓
大頭 發表於 2011-3-10 10:24
公司通常是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
例如研發人員雖然強迫下班離開辦公室,但分配的計畫如果沒做完,回到家 ...


公司都是利用員工們的責任心...來讓我們超時工作~但是之前有股票分紅!現在都沒有~加班費~別傻了!
2011-03-10 10:42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7846 於 2011-3-10 11:03 編輯


記得之前在相關企業裡也有同事趴在桌上休息一下就沒在起來過了,
之前去宏x電面試, 主管也是說平均日工作時數14~16小時,
後來打電話給跳過去的同事, 凌晨1點半了還在打報告 !
不過年終不錯, 6.8.10個月都有聽到, 職位高一點的還有發股票,
但是現在憎多粥少了!
努力一年可以當好幾年用
當然願意拼一點
反正過勞不可能那麼倒楣輪到我 !
2011-03-10 10:59 · 5樓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那我們公司還不錯,研發人員都可領到加班費~

話說回來電子業超時工作,本來就是大家心知肚明,
只有政府裝不知道,
現在死人了,還好幾個,
為了平息民怨才有所動作吧~
2011-03-10 11:19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阿彬 於 2011-3-10 11:20 編輯


kevin7846 發表於 2011-3-10 10:42
記得之前在相關企業裡也有同事趴在桌上休息一下就沒在起來過了,
之前去宏x電面試, 主管也是說平均日工作時 ...


我也差點掛掉~

有一次去蘇州出差!客人到當地...因為良率太低...PM都釘在工廠產線不讓他們停止生產...為了就是要用“多投入“來彌補低良率.

結果搞到出差隔天到第五天都沒洗澡沒刷牙~衣服也都沒換!每天都弄到早上三四點才找一間會議室睡~八點又要起床伺候客人..把每天的產出報告做出來. 原本老闆說只需要出差兩個禮拜~變成出差兩個月~這期間只休息三天...還是因為發燒才有機會休息.

可惡的是~當地的代理主管竟然不讓我跟另外一位同事輪流回去休息~就我們兩個在那邊死撐...然後他回宿舍洗澡睡覺!

想到就悲哀~

2011-03-10 11:22 · 7樓
right.........................
2011-03-10 11:22 · 8樓
香草巧克力 發表於 2011-3-10 10:59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那我們公司還不錯,研發人員都可領到加班費~


是喔~哪一間?電子五哥嗎?
2011-03-10 11:23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7846 於 2011-3-10 11:24 編輯


阿彬 發表於 2011-3-10 11:19
我也差點掛掉~

有一次去蘇州出差!客人到當地...因為良率太低...PM都釘在工廠產線不讓他們停止生產.. ...


工作是一時的
健康是長久的
生命是你自己的
小心"肝"
有空去檢康檢查一下!
2011-03-10 11:26 · 10樓
kevin7846 發表於 2011-3-10 11:23
工作是一時的
健康是長久的
生命是你自己的


恩~那種生活我已經沒過很久了!

那時後是菜鳥PM, 每次都要幫女PM去蹲工廠...陪客戶...真是性別歧視.

現在已經是中生代 呵呵...
2011-03-10 11:43 · 11樓
可能等到類似鴻海大陸廠連續很多人跳樓自殺,或者某個電子公司一次過勞死很多人(就像台中的大火一樣),
這時政府才會比較嚴格的正視這件事,然後相關單位都說「相關訪視、檢查都正常」、、、、、
2011-03-10 12:37 · 12樓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非也,中小企業而已
2011-03-10 13:15 · 13樓
香草巧克力 發表於 2011-3-10 12:37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非也,中小企業而已


阿~OK! 讚拉!
2011-03-10 13:34 · 14樓
講歸講,操歸操...待不下去自己辭啊,老闆還可以省下大筆資遣費(老闆就在等你開口)...
可是為了生活,為了還債(房貸)還是要撐..

上下班不打卡(沒加班紀錄)
下班就算想準時走也沒辦法,明天開會的東西還是要準備好 (回家死命趕吧)
這樣過勞掛點還沒辦法舉證哩...(罰不到的啦..)

我可憐的老公,每天七點多出門,晚上11點多回到家,吃個晚餐(沒錯, 回到家才吃)
吃完晚餐去睡一下,半夜三點鬧鐘響了又起來做功課到天亮直接出門,真擔心他會上新聞哩..{:4_137:}



2011-03-10 13:56 · 1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3-10 13:57 編輯


真的很可憐,一個人死亡代表一個家庭的破碎,那種陰影揮之不去,而且一但變單親家庭,小孩的成長有缺憾,也可能造成另一種社會問題。何時修法通過還是未知數,輿論應該繼續撻伐,只要持續有民怨,政府可能會加速動作。那些科技人真的很可憐,為了維持家計,沒日沒夜,犧牲與家人相處的時間,用年薪百萬除以工作時數和壓力,搞不好基本工資都不到,如果加班還有加班費就算了,偏偏沒有,一批肝爆了,還有新鮮的肝前仆後繼進來,如果回家作更可怕,做倒掛點很難舉證是過勞死,連賠償金都沒有。

除非嚴格執行上下班制,而且嚴禁回家做,更不可以三更半夜主管來越洋電話,call人起來工作上程式....等等配套,也不可以每天公司11點準時關大燈,執行柔性勸導,做給勞委會看,但實際上還是放任員工熬夜加班。在還沒有立法之前,科技人要對自己好一點,只要一不舒服就請假,平常要參加公司的健身班,或者去爬山 做按摩等等,說實在的,每天坐著12小時以上,要身體強壯是不可能的。
臺灣的經濟是很多小人物撐下來的,企業要將心比心 有社會責任 感激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