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 旨:更換汽車、機車停車證事宜。
說 明:
一、依據第七屆管理委員會九月份例會決議執行。
二、自即日起免費更換汽車、機車停車證。
三、更換汽車、機車停車證請攜帶舊證更換新證。
四、配合車位上方吊牌更新,請詳實核對所登記車號。
五、請遵守本社區管理辦法規定:
汽車停車證應貼於駕駛座前擋風玻璃左上方。
機車停車證需張貼於前擋風板右上方以利識別。










翡冷翠社區第七屆住店區管委會
公告字號:翡冷翠(七)告字第10610022號
公告時間:106年10月2日至10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