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標資格:
1.符合政府規範消防安全檢修專業機構合格廠商。
2.附營利事業證。
3.資本額登記新台幣貳百萬元以上公司執照影本。
4.最近一年完稅證明。
5.現場維修人員具備消防、機電證照,並有大樓消防機電維修
2年以上經驗(附證明文件)
6.社區住戶本身或親友等從事相關工程者,亦歡迎住戶介紹
殷實廠商參與投標。
二、投標作業:
1.標單文件:檢附消防設備證照及丙種以上電匠證照等相關資料。
2.標單請密封逕送或掛號郵寄管理中心主任處。
3.收件時間:106年9月18日起至106年9月28日下午18時止。
4.決標時間:10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