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yapi 於 2017-8-27 12:46 編輯
opp12317 發表於 2017-8-27 10:40 
為何不去怪騎車的人亂停車,沒人騎就沒放車的必要性了是嗎?ubike也佔用很多行人道空間只因為它有繳權利金?obike有繳稅就沒人會說了?
二者都是計時收費
ubike要放回站點才算,否則就是一直計時收費。
obike隨時可結束收費。
obike看似對使用者很有利,但卻沒有促成使用者良好停車的機制,把社會成本丟給其他用路人負擔。
相對ubike使用者因為收費機制關係,一定會"被迫"找站點停好。
以台灣都市地區的環境來說,ubike的規劃還是比較適合。
至於繳稅或權利金,那又是另外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