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出門回家一定會經過的大觀路,也是違停最嚴重的地方之一,這種現象只能說"永無止盡",消極點的想,也慢慢得去習慣他,畢竟在台灣就是這個樣子,北大特區當然也不會例外,但就在剛剛回家的時候,從搬新家進來到剛剛,看過最誇張的違停,左右兩邊都要違停的話通常也會留個兩個車身左右的距離,結果這兩位老兄,不知是誰先停後停,居然就這樣"正對面"違停,小弟開的算是中小型房車,雖然技術不敢稱太好,但也不致於太差,這樣的情況都要"一ㄅㄞˋ 一ㄅㄞˋ"的僑過去,中大型房車甚至休旅車絕對不用過了,而稍微看一下裡面似乎車主也沒有在車上。
PS:如果這樣的PO影片上來的行為有侵權的問題,請告知!
🔧 本文章最後由 change1221 於 2011-3-8 16:48 編輯
=.=
每天上班
都是這種情況................
{:4_120:}
似乎還越來越嚴重............
{:4_155:}
新相機入手,晚上不用閃光燈,也能悄悄的擊殺...:lol
這兩輛真是同樣誇張ㄚ!{:4_137:}
不只是紅線停車,還逆向.......只為了圖自己方便ㄚ,不可取!{:4_207:}
學林路我目前最多看見四輛車同時閃故障燈, 我想附近的修車廠應該很高興北大有很多生意可作{:4_87:}
我猜這邊的警察應該都帶墨鏡視而不見吧????
這樣子不抓要抓誰阿{:7_519:}
這不是日本吧~~~我看到招牌很清楚用中文寫著""歡迎來到南極""({:4_187:}
我覺的貪一時方便,造成他人不便
真的很糟糕
第一台車停這樣就算了
第二台車還停並行
不僅沒有sense而且比第一台車還嚴重
除了檢舉應該沒有更好的辦法
順便請教各位大大一個問題
如果在二台並停的情況下
行進中不幸擦撞了某一台(例如對方板金凹陷..等)
當下沒有處理而離開,日後對方車主找上門來索賠
請問這糾紛誰對誰錯??
另外,說個題外話
這個情形讓我想起前陣子拍了一張在大觀路與學勤路口的照片
這位駕駛雖然也是違規
但是他的行為很不難讓人理解他想表達什麼
有圖有真相 (請看紅色 PEUGEOT )
之前也快受不了,所以就當起攝影師,不知道我是不是違規停車的拍照大戶,警局直接給我範例,二個檔案,(案例/移交表)
也不用大費周章寫一大堆,讓警察快速處理
檢舉信箱:police@tcpsung.gov.tw
檢舉人要留下姓名電話及地址
回覆 小六 的文章
大家都來當糾察隊吧....如果檢舉有獎金那就更好了!!
沒影響其他車輛 就可以影響行人的權益:dizzy:
法蘭克 發表於 2011-3-8 23:43 
回覆 iTea 的文章
我是覺得那台紅色的還算有良心
所以佔用人行道是有良心的表現?! {:4_186:} 不太對吧
NicolasLin 發表於 2011-3-9 09:03 
回覆 法蘭克 的文章
良心....
最早以前在"鬼城"{:4_186:} 租房時, 當時大觀路達人這一側很多車也這樣停. 映像中還是照樣被拖吊啊. 因為停到人行道了
iTea 發表於 2011-3-8 19:42 
我覺的貪一時方便,造成他人不便
真的很糟糕
第一台車停這樣就算了
下次記得拍違規車輛前面跟後面的照片,然後把照片連同拍攝時間、地點、路段等資訊,寄到「市長信箱」,就可以直接舉發,既然要拍照了,就乾脆連檢舉的動作一起做了吧!
市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這種情形若是在新店地區,不用三分鐘馬上就會有拖吊車前來拖走,誰還敢這樣停呢?
🔧 本文章最後由 musky 於 2011-3-9 09:31 編輯
回覆 avatar2005 的文章
{:4_186:} 別氣~~不要跟他們一樣"違法"...不划算~~
回覆 boss_lee 的文章
沒錯! 一天比一天誇張 之前還覺得寬 現在兩邊都停著是車 尤其靠近學勤路的十字路口!!
特區就要有特別法.......否則就沒意義.......
calcandy168898 發表於 2011-3-9 09:50 
特區就要有特別法.......否則就沒意義.......
很多人都說這裡不是特區(特別)啊, 是特定社區. 哪來特別法啊?! {:4_186:}
calcandy168898 發表於 2011-3-9 09:50 
特區就要有特別法.......否則就沒意義.......
北大特區的特區指的是都市規劃的特定區,不是像香港那種行政獨立的特區,所以不應該有所謂的特別法吧!
iTea 發表於 2011-3-9 10:25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謝謝海哥的提醒~
你可以順便錄影,看哪個車主惡行惡狀亂罵人,大家一起制裁他{:4_121:}
白色月亮 發表於 2011-3-9 09:36 
沒有侵權問題
如果是我 當然有時間的話
小弟不會當場打電話,誰知道車主會不會剛好來牽車,但寄照片不知寄幾次了,還是沒好轉,小弟真的不奢望完全沒有違規停車,因為在台灣這已經是個習慣了,去到哪,警察不抓,就是違停,台北市也是一樣,但拜託這些車主要違停也請挑一下位子吧!
廢棄 發表於 2011-3-9 09:23 
這種情形若是在新店地區,不用三分鐘馬上就會有拖吊車前來拖走,誰還敢這樣停呢? ...
如果全台灣都可以徹底執行法規,台灣就不叫台灣了!
順帶一提,北新路違規的狀況也是嚴重,公車專用道都可以停滿車了!
假日的北大真的很難停車耶......
以後搬去第二台機車都還不知要停哪??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3-9 10:42 
北大特區的特區指的是都市規劃的特定區,不是像香港那種行政獨立的特區,所以不應該有所謂的特別法 ...
地方自治法也可來個特別行政命令.........陸一特....戒嚴令......只要來個行政命令規範有可能的阿.....
calcandy168898 發表於 2011-3-9 11:22 
地方自治法也可來個特別行政命令.........陸一特....戒嚴令......只要來個行政命令規範有可能的阿..... ...
可是政府不太可能為了一個小小的北大特區,去發布特別行政命令,因為這樣的行政命令發布,其他地區會不會一樣要求?那是否執行得來?人力可否負荷?這都是市府要考量的。
而且這件事情的處理角度,我也不希望北大特區有其獨特性,畢竟這是共通的問題,該思考的是共通的解決之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3-9 11:28 
可是政府不太可能為了一個小小的北大特區,去發布特別行政命令,因為這樣的行政命令發布,其他地區 ...
海大這分析的極為正確!
要遏止違規亂停車的歪風,就得要靠大家不斷的拍照舉發.
讓那些亂停車的駕駛被罰到會怕才有效果的啦!
哪需要什麼特別法、行政命令
其他地方的警察都是拿抓交通違規當業績賺
要不然就是民間拖吊業大街小巷到處巡
拖吊車像掃街車一樣,巡到哪裡拖到哪裡
三峽不知道為什麼警察好像沒有時間管交通
也沒有人願意做拖吊業似的
只要多幾輛像吸塵器一樣的拖吊車
就沒有人敢亂停車了
說真的這樣停車是真的很不好
但是人就是會常常為了方便
哪怕是那一分鐘十秒鐘
我想只要是人10各裡面只有1各會認命
完全按照規定
不做任何違規的事
我想這樣說應該很多人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