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3-8 11:32 編輯
對課奢侈稅,我比較中立,不是因為沒房子和我無關,而是因為課稅是行政處分,具有單方強制性,這種行政手段本質上還是剝奪財產權,即便包裹多少糖衣,無損侵益處分本質,應列為最後手段。但是如果房價超出社會正義過多,也應該管制,但是是不是要用課稅,不能用其他行政管制方式來作?我很質疑。
羊毛出在羊身上,課奢侈稅,可能最後都會回到中產階級身上,轉嫁到社會成本。而且,中央帶頭課稅,地方政府有樣學樣,一下子調房屋稅,一下子怎樣...,可憐的是誰?
重點應該是政府要回頭檢視自己的財政狀況,對全民交代,為何不得不課稅? 不是說外匯存底多少嗎?國安基金不是有進出股市投資嗎?那錢都怎麼用的?大舉資金來台導致台幣升值,你難道不能把資金導引到內需公共建設嗎?
一有赤字就課稅一但變成常態,此門一開,人民將變成最大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