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請問這樣可以檢舉嗎?

2017-06-05 12:16 · 樓主
圖先貼


請問這樣可以檢舉嗎?

2017-06-05 12:24 · 2樓
可以吧....為啥占用2個停車格?停車規定有說可以嗎?
2017-06-05 12:42 · 3樓
會不會是因為旁邊要把車牽出來有移到車?

我覺得還是手下留情好了...
2017-06-05 13:05 · 4樓
這樣真的很顧人怨!
2017-06-05 13:16 · 5樓
你確定是他自己這樣停的?還是被別人移動的。
2017-06-05 16:30 · 6樓
有可能車身太長, 車主怕車身太突出,考慮自己和他人行的安全.
2017-06-05 17:55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7-6-5 17:58 編輯


好像只有右邊數過來第二輛是算是停好的..
不過是立側柱

第一輛停線上,第三輛停兩格
第四輛疑似停紅線,跟腳踏車一起擋到消防栓....{:1_756:}
地上還有亂丟的寶特瓶
2017-06-06 10:09 · 8樓

違規事實: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檢舉應備資料:

違規行為發生地點(路段名並請註明門牌號碼,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前)、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及違規事實內容(如違規停車或違規臨時停車)。

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違規證據資料(採證照片或錄影)

自違規日(違規終了之日,含當日)起,逾7日之案件即不予受理。

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不予受理。

如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之採證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數位圖檔),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無訛,並請敘明違規之日期、時間(時分)、地址等資料後,據以提出檢舉。

2017-06-06 11:04 · 9樓
就檢舉吧,這種車,一般不太會去移動它吧,倒是看起來有點像為了要停車而去移到其它車輛
2017-06-07 21:16 · 10樓
很簡單!!先拍照暫存,待車主回來問一問是否車子有被人移動??若是沒有被移動過,就檢舉,以免冤枉人
2017-06-08 09:43 · 11樓
A米米 發表於 2017-6-7 21:16
很簡單!!先拍照暫存,待車主回來問一問是否車子有被人移動??若是沒有被移動過,就檢舉,以免冤枉人 ...


萬一痴痴站了一整天車主沒回來怎麼辦?要叫便當繼續等嗎{:1_756:}
2017-06-08 10:17 · 12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7-6-5 17:55
好像只有右邊數過來第二輛是算是停好的..
不過是立側柱



第一輛或許是被移出停車格的....
我通常若是停在邊緣, 都會自行先拍照留紀錄,
以免被移出停車格時, 無端收到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