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愛罵人的住戶,小心挨告.

2017-04-12 21:04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desperoda 於 2017-4-12 21:06 編輯


一個社區內如果有一小撮人 視法規如無物 仗勢欺人

用不雅的字眼 諸如: 垃圾(垃圾的女兒) 狗屎 狗屎蛋 XX媽的.....辱罵其他住戶

不然就是在網路通訊平台的群組中 公開指稱他人"說謊" "以謊圓謊" .........

公開羞辱其他住戶 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毀謗罪呢

請看看以下的新聞:


罵人「沒讀書」 下場竟和蔻蔻姐一樣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12/1096179/

楊男罵陳姓女管理委員「跟沒讀書人說話真好笑」遭判刑。2017年04月12日12:16

名嘴周玉蔻質疑前總統馬英九收頂新2億政治獻金,昨被法院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無獨有偶,台中一名楊姓男子(40歲)去年在社區管委會LINE群組罵另名陳姓女管理委員
「跟沒讀書人說話真好笑」、「沒讀書要學習」等,今也被台中地院今依公然侮辱、
誹謗等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去年3月15日晚上6點,楊男在LINE群組裡對李女說「你是沒讀書但是會認字」、「跟沒讀書
的人講話真好笑」、「沒讀書就是要學習、自認沒讀書又想當,姐你真好笑」。另又於同年3
月23日下午5點,在群組裡面討論事務時公然說陳女「你是吃案了吧」,損害到陳女名譽。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楊男說陳女「沒讀書」是沒具體事實的抽象謾罵,觸犯公然侮辱,判處拘
役20日。「你吃案」有具體內容但非事實,傷及名譽,觸犯誹謗,判處拘役40日,應執行50日
,可易科罰金。

(鄧玉瑩/台中報導)
2017-04-12 21:36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2 21:49 編輯


沒讀書是哪一國髒話? 現在的法律真不知該怎說{:4_194:} {:4_194:} {:4_194:}

乾脆都閉嘴當啞巴算了~連說話都不自由{:4_141:} {:4_141:} {:4_141:}

只能說有錢就是老大{:4_140:} {:4_140:} {:4_140:}

不虧是鬼島{:4_135:} {:4_135:} {:4_135:}

讓我回火星去吧!{:4_96:} {:4_96:} {:4_96:}

遇到惡鄰居 除非你不怕 不然小心他報復你呀 法律不可能24小時保護你!{:4_126:} {:4_191:} {:4_126:}

跟我一起回火星去比較安全!{:4_123:} {:4_123:} {:4_123:}

2017-04-12 21:59 · 3樓
台灣這鬼島還在公然侮辱罪,有些人就利用這鳥罪亂告人,這些立委早就該修法了。
2017-04-13 06:14 · 4樓
律師說: 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或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就是違法,就應該提告。

判得好!
2017-04-13 08:50 · 5樓
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
2017-04-13 09:45 · 6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7-4-13 08:50
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


「沒讀書」是言語暴力?我也是醉了 = =
2017-04-13 09:57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7-4-13 11:13 編輯


ICH 發表於 2017-4-13 09:45
「沒讀書」是言語暴力?我也是醉了 = =


你沒讀書, 跟沒讀書人說話, 說了也是白說.
2017-04-13 11:20 · 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3 11:34 編輯


LesterWu 發表於 2017-4-13 09:57
你沒讀書, 跟沒讀書人說話, 說了也是白說.


小心被提告喔! {:4_140:} {:4_140:} {:4_140:} 我也醉了!{:4_140:} {:4_140:} {:4_140:}

2017-04-13 11:39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3 11:44 編輯


LesterWu 發表於 2017-4-13 08:50
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


所謂語言暴力 因該是罵你家人,人身攻擊等等

沒讀書這三個字很嚴重嗎? 連這一點點抗壓性都沒有,該如何生存呢?

如果你身邊有這種人,你敢跟他說說話? 做朋友嗎? 一不小心說錯話,他就要提告你!
2017-04-13 11:48 · 10樓
gtr26740061 發表於 2017-4-13 11:39
所謂語言暴力 因該是罵你家人,人身攻擊等等

沒讀書這三個字很嚴重嗎? 連這一點點抗壓性都沒有,該如何 ...


跟沒讀書人說話真好笑.
2017-04-13 12:32 · 11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7-4-13 11:48
跟沒讀書人說話真好笑.


那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看電視算不算言語暴力.
2017-04-13 12:37 · 12樓
leonming54 發表於 2017-4-13 12:32
那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看電視算不算言語暴力.


這種問題還需要問, 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看電視.
2017-04-13 14:29 · 13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7-4-13 12:37
這種問題還需要問, 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看電視.


看你罵得也蠻爽的呀。
所以你到底支不支持公然侮辱除罪化嘛?
2017-04-13 14:33 · 14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7-4-13 11:48
跟沒讀書人說話真好笑.


法院認證「沒讀書」是侮辱,等於告訴國人沒讀書就是負面的事情,加深了「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刻板印象。你覺得這是好事嗎?
2017-04-13 14:44 · 15樓
台灣法官核准「罵人價目表」 罵這字最安全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14/908010/
2017-04-13 14:55 · 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3 15:19 編輯


LesterWu 發表於 2017-4-13 11:48
跟沒讀書人說話真好笑.


酸人的是你{:4_140:}

反對語言暴力的也是你{:4_140:}

自相矛盾{:4_140:}

跟有讀書的人 無法溝通{:4_140:}

我還是回火星找媽媽去好了{:4_140:}
2017-04-13 16:12 · 17樓
ICH 發表於 2017-4-13 14:29
看你罵得也蠻爽的呀。
所以你到底支不支持公然侮辱除罪化嘛?


我有駡人?
我說了什麼讓你反應如此激動.
所以你到底支不支持公然侮辱除罪化嘛?
==================

2017-04-13 16:14 · 1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7-4-13 16:24 編輯


gtr26740061 發表於 2017-4-13 14:55
酸人的是你

反對語言暴力的也是你

這樣就叫酸人?
"連這一點點抗壓性都沒有,該如何生存呢???????"

很明顯, 矛盾的是你.

稽首天中天, 毫光照大千
八風吹不動, 穩坐紫金蓮
2017-04-13 16:40 · 19樓
不同意法官的判決,就等於是同意罵人者的主張和行為嗎?每一位國民都應受到憲法的保護,連殺人兇手都有人權,對善良無辜人士惡意的批判辱罵,不都應該被禁絕嗎?
2017-04-13 17:20 · 20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7-4-13 16:12
我有駡人?
我說了什麼讓你反應如此激動.
所以你到底支不支持公然侮辱除罪化嘛?


你誤會了,我沒有激動。可能是因為只有文字、沒有表情,讓你以為我有激動。

我純粹不同意你先前關於「言語暴力」的評論。我不認為「沒讀書」跟「言語暴力」可以畫上等號,並且定罪。

該案被告公然指稱對方「沒讀書」固然屬於謾罵,並非根據對方有無讀書的事實而發表這個言論,此行為在我國法律仍有「公然侮辱罪」的情況之下,只能尊重這個判決。但我認為事出有因,當事人並不會沒事指稱對方「沒讀書」,而是雙方原先已有衝突。

我們局外人不知道雙方實際上的對話全貌,要在此時就評論該案被告是「言語暴力」,而對方完全站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恐怕有失公允。
2017-04-13 18:45 · 21樓
ICH 發表於 2017-4-13 17:20
你誤會了,我沒有激動。可能是因為只有文字、沒有表情,讓你以為我有激動。

我純粹不同意你先前關於「言 ...


我不認為「沒讀書」跟「言語暴力」可以畫上等號,並且定罪。


被罵的人 認為自己受到侮辱 所以提告

如果被告請教律師 律師認為對方確有犯行 應該提告

檢察官起訴了被告 表示被告確實違反法律 應予懲戒

法官判罰 也顯示被告有罪 所以被定罪

四位關鍵人物都認為被告有罪

罵人沒讀書是不是語言暴力的一種 該不該定罪

您怎麼認為 根本不重要



2017-04-13 19:46 · 22樓
ICH 發表於 2017-4-13 17:20
你誤會了,我沒有激動。可能是因為只有文字、沒有表情,讓你以為我有激動。

我純粹不同意你先前關於「言 ...


台灣還有許多早年因為戰亂關係而無法上學的人,這些人多半沒有機會念書,但對於社會的貢獻也很多。
對社會危害最大的,反而是那些讀很多書的人,比如造成華爾街金融危機的那些投資金童。
2017-04-13 20:01 · 23樓
在愛北大千萬不要筆戰,網管不會告你而且馬上讓你停權,不留情面粉可怕
2017-04-14 10:03 · 24樓
ICH 發表於 2017-4-13 17:20
你誤會了,我沒有激動。可能是因為只有文字、沒有表情,讓你以為我有激動。

我純粹不同意你先前關於「言 ...


讚....同意.
2017-04-14 10:17 · 25樓
desperoda 發表於 2017-4-13 18:45
我不認為「沒讀書」跟「言語暴力」可以畫上等號,並且定罪。




是呀,所以我說在目前我國法律有公然侮辱罪的情況之下,被判有罪只能尊重判決。

至於「沒讀書」扯到「言語暴力」,我們怎麼想不重要,這句麻煩也拿去跟 lesterwu 說。
2017-04-14 11:28 · 26樓
其實從討論版的言語文字之間,看得出個人修為
有沒有讀書跟涵養不是等號....

為大家獻上一首大咖藝人的御用製作人
阿弟仔的~"我沒讀書"
2017-04-14 12:16 · 27樓
ICH 發表於 2017-4-14 10:17
是呀,所以我說在目前我國法律有公然侮辱罪的情況之下,被判有罪只能尊重判決。

至於「沒讀書」扯到「言 ...


這點不需要去爭啦
一句話是不是毀謗, 法官通常換依據"客觀的ˊ情境"與"主觀的犯意"來衡量是否構成誹謗
也就是依照個案判斷,
不是完全死板板的啦(當然遇到政治除外)

單就本案來講
客觀上,LINE的社群是有加入社群者均可看到訊息, 意即這是公開的場合~被告也確實在這裡指稱原告"沒讀書..."之類的語詞
主觀上來講, 被告顯然知道LINE的社群上發言會被所有加入者看到, 被告又蓄意以社區相關事務對著原告稱其"沒讀書..."之類的語詞, 且原告與被告很明顯應該曾因為社區相關事務意見不同,或有所爭執, 主觀上來說顯見被告發言內容有其詆毀原告之犯意

因此法官可能才因此判決被告有罪
2017-04-14 12:51 · 28樓
ICH 發表於 2017-4-14 10:17
是呀,所以我說在目前我國法律有公然侮辱罪的情況之下,被判有罪只能尊重判決。

至於「沒讀書」扯到「言 ...


律師說: 既然是罵人,即無善意 ,批評其他人"沒知識", 聽者自是不舒服,

既然不是一種友好的,有禮貌的"問候語",被起訴和判刑 ,屬合情,合理,合法.

2017-04-14 13:15 · 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7-4-14 13:26 編輯


"言語暴力" 定義

語言暴力是精神暴力的一種。我國法令目前沒有明確界定什麼是語言暴力,但根據學者的定義,辱罵、貶抑、否定人格、恐嚇、威脅等,都是語言暴力的一部分。

「語言暴力指使用嘲笑、侮辱、誹謗、诋毀、歧視、蔑視、恐嚇等不文明的語言,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感受到痛苦或傷害。」

言語暴力:以謾罵、嘲笑或威脅等激烈言詞攻擊他人。企圖以字眼、聲調來控制或傷害受害者。包括以言語威脅、威嚇、惡言辱罵、惡意毀謗、使用傷害他人的自尊的言語等,足以引起他人強烈的不舒服情緒的字眼。
2017-04-14 13:53 · 3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4 14:02 編輯


大大別太激動,只不過是文章討論而已{:4_140:} {:4_140:} {:4_140:}


2017-04-14 14:12 · 3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7-4-14 14:16 編輯


jibei 發表於 2017-4-14 12:16
這點不需要去爭啦
一句話是不是毀謗, 法官通常換依據"客觀的ˊ情境"與"主觀的犯意"來衡量是否構成誹謗
也 ...


同意。

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有侮辱之意,「公然」及「侮辱」的事實合乎公然侮辱罪的定義。

縱使我希望將來廢除公然侮辱做為刑法罪,應使用民法來權利救濟,也只能尊重現行法律。

---

以下部份,很抱歉會離這個討論串的主題有點遠。整理了一下我的想法之後,寫出來供參考:

lesterwu 後來貼出來有關言語暴力的轉貼內容,我可以理解,我也同意你說言語暴力應被限制。但你一開始的評論發言說「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

這句話,我之所以特別反彈,是因為你提到「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句話雖然說兩者都應該被限制,但也暗示了兩者程度相當。也就是說當某人受到所謂的言語暴力 (定義不明,也許只是聽了不爽的話也算) 時而施予肢體暴力的反擊,照這個邏輯是可以合理化的 (雖然你並沒有直接這樣說)。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若有誤會,請見諒。以上。
2017-04-14 14:15 · 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4 15:05 編輯


很多人的問候方式都是以 髒話 代表問候

這種方式 在鄉下 非常滴常見!

女性很少辣,多以男性為主!

難道大家都要抓去關? 抓不完吧!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這只是一種問候方式呀!

連輕微的酸人 也要提告! 那人跟人要如何相處呢? 一不小心說錯話,就被告!

整天告來告去 浪費時間 金錢 何必呢!

互相討論 希望大大別跟另一個人一樣太激動! {:4_140:}
2017-04-14 17:22 · 33樓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拜託! 你已經先定義是"好朋友"了,和新聞中被罵"沒讀書"和言語施暴者的關係,是不一樣滴!
2017-04-16 08:40 · 34樓
ICH 發表於 2017-4-14 14:12
同意。

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 ...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不同意"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畫上等號 甚至意欲將打人都合法化和合理化,問題滿嚴重的

現在開車上路危機處處 逼車 辱罵 砸車 毆打等傷害事件 天天上演,其來有自

台灣 豈止是經濟倒退嚕


2017-07-17 05:46 · 35樓
罵高鐵女站員「神經病」婦人被罰3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86485

林姓婦人去年底持悠遊聯名卡要搭高鐵,在高鐵台中站已刷卡進入站區內,未料她又向黃姓女站員表示,要暫時外出拿外套,因悠遊聯名卡要暫出,需要進入系統驗票,引起林不滿,高聲辱罵黃「神經病」,被告妨害名譽;一審認定林觸犯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3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