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desperoda 於 2017-4-12 21:06 編輯
一個社區內如果有一小撮人 視法規如無物 仗勢欺人
用不雅的字眼 諸如: 垃圾(垃圾的女兒) 狗屎 狗屎蛋 XX媽的.....辱罵其他住戶
不然就是在網路通訊平台的群組中 公開指稱他人"說謊" "以謊圓謊" .........
公開羞辱其他住戶 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毀謗罪呢
請看看以下的新聞:
罵人「沒讀書」 下場竟和蔻蔻姐一樣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12/1096179/
楊男罵陳姓女管理委員「跟沒讀書人說話真好笑」遭判刑。2017年04月12日12:16
名嘴周玉蔻質疑前總統馬英九收頂新2億政治獻金,昨被法院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無獨有偶,台中一名楊姓男子(40歲)去年在社區管委會LINE群組罵另名陳姓女管理委員
「跟沒讀書人說話真好笑」、「沒讀書要學習」等,今也被台中地院今依公然侮辱、
誹謗等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去年3月15日晚上6點,楊男在LINE群組裡對李女說「你是沒讀書但是會認字」、「跟沒讀書
的人講話真好笑」、「沒讀書就是要學習、自認沒讀書又想當,姐你真好笑」。另又於同年3
月23日下午5點,在群組裡面討論事務時公然說陳女「你是吃案了吧」,損害到陳女名譽。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楊男說陳女「沒讀書」是沒具體事實的抽象謾罵,觸犯公然侮辱,判處拘
役20日。「你吃案」有具體內容但非事實,傷及名譽,觸犯誹謗,判處拘役40日,應執行50日
,可易科罰金。
(鄧玉瑩/台中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