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片有「新舊標籤」?賣場遭控出售「過期肉」
http://m.news.ebc.net.tw/news.php?nid=55091
在家樂福北大店買了兩盒冷凍羊肉火鍋片,結帳時有一盒屢刷不過,結帳員招來幹部處理,該名幹部直接將羊肉拿走,回來時已在原紅標籤上重覆貼上了一張綠標籤,完成結帳. 回家後撕開綠標一看,赫然發現羊肉已過期8天,且單價,金額,條碼均不同.
經向衛福部食藥署檢舉,但新北衛生局食藥部的回覆卻是"允收期尚餘8個月...未發現過期".本事件也由違反食安變成了消費糾紛.
我想請問:標籤的作用為何?如果在發生了"改標販售過期食品"之事後,消費者卻被告知一直引為依據的"標籤",竟然不為官方採用?那又為何要設置標籤?耍人嗎?
根據現場收銀幹部處置"過期下架食品"之流程(賣場有錄影),本人合理質疑此事件應非一時一地一人所為.(難道,家樂福會獨厚北大店?)
在 此向諸位看官請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