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電梯門禁管制措施連署投票公告
說明:
一、依據工務局來函糾正,緊急升降機(貨梯)不宜裝置刷卡機,若經查獲現場設置刷卡機者,除面臨罰款問題外(可連續裁罰),若有公共安全等事故因其影響救災情事者,亦須負擔相對刑、民事等法律責任。爰此,區分所有權人決議之事項,理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承擔相關責任及其罰責。
二、本社區基於安全考量與落實住商區隔之需,將辦理住戶連署投票是否同意回復電梯刷卡機制。
三、區分所有權人1/2以上投票,1/2以上同意即做成決議,以上連署投票決議之結果,將於下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確認及追認。
四、連署投票時間自106年1月1日起 至 1月15日截止,連署投票結果將於106年1月17日公告。
五、附件:連署投票單,將於105年12月31日投入各住戶信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