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目前就讀三峽國小一年級
那今年8月就可以轉回龍埔了
所以我們一收到學校的通知單
就趕快將基本資料填寫好
及戶籍資料等送回給導師
結果昨天竟然發現
被老師退回來了
原因是我沒有簽名
表格設計跟龍埔網站下載的有多2欄位
(1)非龍埔學區且願意繼續就讀本校 學生姓名 家長簽名
(2)龍埔學區填下表基本資料
這樣設計我覺得OK
利於學校區分
可是
我已經勾選(2)且填寫學生基本資料及家長基本資料了
老師竟然跟小孩說
你們要在(1)後面簽名字
為什麼我(1)後面要簽名
真是........
還要家長一大早拿進教室給她
並說明我們要轉學
所以(1)簽名欄
我們不簽
老師才收
這是一國好幾制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