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貓頭鷹 的文章
之前看「篤姬」時,學到了一句很重要的事「偏聽則暗」,所以我很認同貓頭鷹的說法和見解!
容我說明一下,我是殿爸!在新北市教育局負責中輟生防治的業務,
我就是這篇新聞中的主角之一,哈!所以應該有資格發表一下囉!
當初他們來局裡投訴,由我接待,
訴說著他們的辛苦(埋怨及批評的言語就不多說了),訴求有2點,
1.不要讓孩子上學!(怕孩子被霸凌)
2.補助要40小時。(家庭經濟才不會受影響)
第1點在現行的法律行不通,會變成中輟生,遭到強迫入學委員會罰錢(他們很擔心),
我基於想幫助他們的心情,告訴他們其實不用擔心,
因為強迫入學條例第9點有個例外,就是因家庭變故因素(含低收入戶),可以考慮別種方法解決,不會罰錢,
我的說詞大致是這樣,如果你真的擔心孩子而不讓她上學,
因為你是低收入戶,所以不會被罰到錢,家長愣了一下,
說自己是守法的國民,不能這樣,如果被罰,就要我(殿爸)付錢,
而且學校及公所會一直要求孩子上學,造成他們困擾,
並說我的意思就是要他們擺爛,
我說困擾一定會有,但並沒有要他們擺爛的意思,
我只是告訴他們正確的資訊,希望他們不要太擔心,
我說這段話和他解讀的意義完全不同,
但也就這樣上了新聞,我只是想幫助他,並沒有任何陷害的意思,
但卻成了他攻擊教育局的把柄,科長及許多人都變得很辛苦,
我覺得很對不起教育局的夥伴,要道歉,也是跟局裡的人道歉,造成他們困擾,
對於這家長,我沒什麼虧欠的地方,
(離題一下)公家單位服務真的有點吃力,因為目前陳情很容易,每個陳情人都很大,
結果不如意就一直上訴,上訴到總統府都有,動不動就會說找媒體、找議員,
錯永遠在別人,非得照他們的意思做才要罷休!
他們打一封信幾分鐘,我們要處理好幾天!收集好多資訊!還被責備回應速度慢,
就有人自嘲我們是人民的公「奴」。
回到主題,40小時真的是重點,分析一下:
他們家因為低收入、又有殘障的補助(學校社工幫很多忙,但無法滿足他們時又怪社工),
將近有2萬元,但因為房租、車貸加上生活費,
就不太夠,如果有40小時,那他幾乎不太用出去工作就能靠補助生活了!
至於他工作是開計程車(吃滿嘴的檳榔),努不努力,我不予置評(他說自己很拼,但旁人看起來不夠積極),
特教津貼,全新北市的特教孩子一個人平均只分到3.5小時,
只有一個玻璃娃娃有40個小時的補助,她已經得到10小時,還ㄠ至少要20小時(打對折)!
最後妥協給12小時,
而且為了解決家長的困擾,學校及教育局想了幾個辦法!
1.小天使下課陪伴。
2.義工媽媽下課陪伴。
3.轉介特教班(都是身心障礙的學生,有專業老師陪伴)。
這樣她媽媽還可以出去找工作,但是...全不接受!完全不信任,理由:
1.沒有人可以像媽媽一樣愛護自己的孩子,小天使及義工媽媽都不值得信任。
2.特教生也會欺負特教生!老師也不會特別照顧他孩子!(他非常篤定會發生)
3.要學校或教育局「保證」絕不再發生事情。
其實學校及教育局已仁至義盡地去想合理的辦法解決問題及協助家長,
但他們都有理由不接受,一直要人「保證」100%才行,要照他們的意思才行,
試問誰敢保證,如果不小心出問題,很有可能就會面臨民事賠償,賠錢給他,
我花了兩天下午和他們溝通,現在又因為他不滿教育局對媒體的解釋又一直到教育局鬧,
該推動更多的業務都沒辦法做,科長也被捲下來,
局裡得請我跟督學室解釋,有必要還要道歉,
我可以跟局裡同仁,跟社會大眾道歉,但真的沒對不起他什麼!
以後面對陳情人,我說話得更小心才行,這是我學到很重要的功課,
抱歉寫這麼多,藉機抒發也整理自己的想法,
謝謝貓頭鷹的話,有人能客觀看事情,不被媒體操弄,不被表像牽著走真好,
我常聽我老婆說愛北大的事,說這裡面有很多很有智慧及想法正面的人,
不隨便批評埋怨,果然是真的,希望這裡能更好,有需要我協助的地方可以跟我說!
能幫得上忙我會盡力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