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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女遭霸凌 家長求助無門

2011-02-24 08:56 · 樓主
智障女遭霸凌 家長求助無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24/today-life10.htm

〔記者謝佳君/新北報導〕新北市某國中學生家長控訴,女兒小如(化名)國小時遭性侵,現在又被同學霸凌,學校不僅無法發揮特教功能,母親還須天天到校陪讀。多次向學校及教育局反映,卻未獲合理處置。

長期訪視該弱勢家庭的台北大學助理教授朱彥華說,小如及父母要的只是公道、真相及保障小如安全的求學環境,教育局的處理態度簡直形同「官僚霸凌」。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科長歐人豪說,將小如與其他學生的說法比對後,時間、地點及人物皆有出入,研判小如的認知及表達能力有限,因此,校方無法進一步了解實情。

小如來自低收入戶弱勢家庭,領有中度智障手冊,小如的媽媽說,小如生病不敢請假,一問之下才知道在學校被同學恐嚇「若不來學校就會對她施以拳腳」。

小如的父母說,當時有兩名學生承認曾欺負小如,但事隔不久又否認,懷疑校方暗助掩飾,企圖淡化事件;也多次向教育局陳情,卻未獲適當處置,甚至教育局人員還指稱,因他們是低收入戶,即使學生未完成九年國教也不會受罰,間接暗示要小如待在家中。

教育局表示,小如若在原校就讀,將增加助理人員照護協助,或依特殊教育法鑑定安置,進入集中式特教班就讀,可轉學至他校就讀。

歐人豪說,家長當初提出希望增加陪讀津貼或讓小孩在家自學,因此,教育局才會說明未完成九年國教的罰則。校方則表示,已派專人給予小如心理輔導。
2011-02-24 08:57 · 2樓
家長控訴女遭霸凌 陪讀還遭教育局刪津貼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30506/132011022400680.html

* 2011-02-24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李書璇】

新北市傳出疑似校園霸凌事件,一名患有中度智障的女學生,由家長出面控訴學校不處理女兒遭霸凌的事件,而為了女兒的安全,和學校協定以(助理人員)身分陪讀,教育局卻在助理人員陪伴費上刁難;不過對此新北市教育局表示,霸凌的部分因為女學生認知和表達能力有限,說不清相關情節,調查上有相當的困難,但也強調絕對會盡力協助女學生;不會讓女童生活在恐懼中。

教育部才剛宣導校園反霸凌,新北市就傳出校園霸凌事件,一名患有中度智障國一女學生的父母出面控訴,指女兒小學四年級時遭到三名同學性侵、現在升上國一,又被同學霸凌,但學校和教育局卻置之不理,對此教育局表示,學校在得知消息後就馬上進行調查,但發現女學生因為認知和表達能力有限,對於案發的時間地點和人物都無法說清楚,學校無法進一步了解;但教育局強調絕對對於霸凌從嚴處理,在合理範圍下會盡量協助女學生。

但女學生的媽媽和學校又有另一項糾紛,那就是女學生經由市府特教鑑定安置在普通班,而母親和學校協定可以"助理人員"的機制來陪女兒上學,每個小時可領98元陪伴費;不過媽媽控訴教育局把一週40小時的陪伴時數砍成10小時,讓低收入戶的他們更辛苦;但教育局表示,他們是經鑑定審查後,以女學生的學習和適應狀況,每週核給10小時的助理人員服務,現在家長向教育局反應,經專業評估後,他們再給予兩小時,目前每週會提供12小時的助理人員服務;希望家長不要誤解教育局的處理方式。
2011-02-24 08:57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2-24 08:58 編輯


家長控:孩子遭霸凌 卻被要求別上學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171217.shtml
【聯合報╱記者孟祥傑/即時報導】

2011.02.23 08:20 pm

新北市三峽區某國一女生「小如」,日前在學校遭疑似在小學時曾性侵她的男同學,拉到樓梯角落痛毆,還警告她若不到校上課,「見一次就打一次」;家長向校方反映,校方竟要求家長到校陪讀來預防,家長再向市府教育局投訴,得到的答案卻是「擔心就讓孩子不必上學」,讓家長傻眼。

【2011/02/23 聯合報】@ http://udn.com/


新北市教局:未說過要受害生不必上學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171218.shtml
【聯合報╱記者孟祥傑/即時報導】

2011.02.23 08:20 pm

新北市三峽區有家長向媒體控訴,市府教育局未積極處理孩子在校受到霸凌案,還要孩子不必上學,特教科長歐人豪喊冤表示,該女童疑遭霸凌案,因無法清楚交代相關過程,所以無法成案,且教育局只是建議家長將孩子轉至特教班或轉學就讀,從沒說過「可以不必上學」、「不上學也不會罰錢」等語。
2011-02-24 08:59 · 4樓
原來這起霸凌事件是發生在三峽區,希望大家多關心三峽區的教育問題,類似這樣的校園暴力,就跟學校教育一樣,都是值得關心與重視的問題。
2011-02-24 12:34 · 5樓
{:7_487:} 原來昨天女兒回家說學校有記者是這麼一回事呀
2011-02-24 12:36 · 6樓
看到愈來愈多這樣的新聞~
就很擔心小孩將來會不會也發生這種狀況~
唉,當了父母,擔心的事也愈來愈多~
2011-02-24 12:37 · 7樓
哎~
看到這種新聞都會深感遺憾與某些無力感........{:4_210:}
2011-02-24 13:23 · 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吳小比 於 2011-2-24 13:25 編輯


真的很無助。真的現在對於這樣的事情,我覺得不是全然的只有譴責,我認為在處罰或是處罰後的教導才是重點,不是道歉就是解決,而是發生之後對於被害者以及加害人的心裡輔導或是怎樣去做適當的處罰才是重點,很多學校發生這樣的事情,就是道歉,但是這樣只是對於這件事情的初步的處理,後續呢?還是陸陸續續在發生一樣的事情不是嗎?問題依然存在,因為不是被害人的家屬所以對於道歉感覺就算是負責嗎?知道這樣孩子之後的人生會有多大阻礙嗎。很多學校以及相關處理人員所不解的。不要漠視他。。{:7_486:}
2011-02-24 13:24 · 9樓
前一陣子 還吵的沸沸揚揚 但是現在電視都是討論 國格和某黨爭選總統的新聞
TMD這些政府官員 都是狗官 孬種 藍綠都一樣

教育局 敢不敢停課半日 辦一個 全國中小學大驗毒

2011-02-24 13:48 · 1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nie0828 於 2011-2-24 13:58 編輯


孩子不要再莫名被人欺負傷害
雖然學校不是育幼院
好孩子也要一起團結保護自己的同學~發現可疑人物要通報老師喔{:7_494:}
2011-02-24 14:03 · 11樓
霸鄰...舊反霸反打回去, 讓動手人被ko才有可能制止
2011-02-24 14:20 · 12樓
有時候要正反兩面聽完之後 再做判斷
因為現在的記者素質真的是差到不行
特別是有些車禍或命案現場 還問被害家屬傷不傷心 白目到極點
還有特別會斷章取義 遇到有爆點的就加油添醋

這件事情 大家請仔細再好好看一看!
裡面有很多問題
包含在家教育的伴讀助理終點 40小時降為10小時 是引爆點吧!
2011-02-24 16:16 · 13樓
許多大學法律系都有法律服務社,記得大學時,法服都義務幫國中小學校上簡單的法律課程或演講,甚至演行動劇教導孩子法律常識。霸凌要和相關法律構成要件作連結,較能反應重要性和法律效果,例如刑法上的 強暴 脅迫 恐嚇...等等要件,如果行為構成刑法或其他特別法相關規定,即需負法律責任。
一方面學校的基礎教育可以教導孩子彼此尊重,一方面輔導單位也協助發現行為偏差的小孩,以助矯治;也可以和有法律系的學校聯繫,讓法服適時的透過行動劇或演講,教育霸凌的發生會帶來何種法律效果,甚至拿實際案例出來講,以收規制勸導之效。
台北大學有法律系和犯罪學系,如果有學校老師或行政人員,可以主動聯繫看看,這就是教育資源整合共享的重要性,對大學生而言,能夠和實務互動,透過互動,更了解社會現狀;對國中小學生而言,學到法律常識,也知道暴力行為有嚴重刑責問題。
2011-02-24 16:25 · 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tarviolin 於 2011-2-24 16:25 編輯


回覆 evalee 的文章

學校教育教再多都不如家庭教育來的重要
希望每位家長都能教導自己的孩子懂得尊重
再輔以學校的教育,才是可行之策
看了很多生而不教的父母...實在是令人搖頭啊!
2011-02-24 19:12 · 15樓
回覆 starviolin 的文章

恩恩,家庭教育也很重要
2011-02-24 23:19 · 16樓
回覆 evalee 的文章

這件事北大通識老師有幫忙處理喔
可惜苦無證據
2011-02-24 23:47 · 17樓
回覆 芮芮媽 的文章

請問是那個學校?
2011-02-24 23:59 · 18樓
回覆 貓頭鷹 的文章

之前看「篤姬」時,學到了一句很重要的事「偏聽則暗」,所以我很認同貓頭鷹的說法和見解!
容我說明一下,我是殿爸!在新北市教育局負責中輟生防治的業務,
我就是這篇新聞中的主角之一,哈!所以應該有資格發表一下囉!
當初他們來局裡投訴,由我接待,
訴說著他們的辛苦(埋怨及批評的言語就不多說了),訴求有2點,
1.不要讓孩子上學!(怕孩子被霸凌)
2.補助要40小時。(家庭經濟才不會受影響)
第1點在現行的法律行不通,會變成中輟生,遭到強迫入學委員會罰錢(他們很擔心),
我基於想幫助他們的心情,告訴他們其實不用擔心,
因為強迫入學條例第9點有個例外,就是因家庭變故因素(含低收入戶),可以考慮別種方法解決,不會罰錢,
我的說詞大致是這樣,如果你真的擔心孩子而不讓她上學,
因為你是低收入戶,所以不會被罰到錢,家長愣了一下,
說自己是守法的國民,不能這樣,如果被罰,就要我(殿爸)付錢,
而且學校及公所會一直要求孩子上學,造成他們困擾,
並說我的意思就是要他們擺爛,
我說困擾一定會有,但並沒有要他們擺爛的意思,
我只是告訴他們正確的資訊,希望他們不要太擔心,
我說這段話和他解讀的意義完全不同,
但也就這樣上了新聞,我只是想幫助他,並沒有任何陷害的意思,
但卻成了他攻擊教育局的把柄,科長及許多人都變得很辛苦,
我覺得很對不起教育局的夥伴,要道歉,也是跟局裡的人道歉,造成他們困擾,
對於這家長,我沒什麼虧欠的地方,
(離題一下)公家單位服務真的有點吃力,因為目前陳情很容易,每個陳情人都很大,
結果不如意就一直上訴,上訴到總統府都有,動不動就會說找媒體、找議員,
錯永遠在別人,非得照他們的意思做才要罷休!
他們打一封信幾分鐘,我們要處理好幾天!收集好多資訊!還被責備回應速度慢,
就有人自嘲我們是人民的公「奴」。
回到主題,40小時真的是重點,分析一下:
他們家因為低收入、又有殘障的補助(學校社工幫很多忙,但無法滿足他們時又怪社工),
將近有2萬元,但因為房租、車貸加上生活費,
就不太夠,如果有40小時,那他幾乎不太用出去工作就能靠補助生活了!
至於他工作是開計程車(吃滿嘴的檳榔),努不努力,我不予置評(他說自己很拼,但旁人看起來不夠積極),
特教津貼,全新北市的特教孩子一個人平均只分到3.5小時,
只有一個玻璃娃娃有40個小時的補助,她已經得到10小時,還ㄠ至少要20小時(打對折)!
最後妥協給12小時,
而且為了解決家長的困擾,學校及教育局想了幾個辦法!
1.小天使下課陪伴。
2.義工媽媽下課陪伴。
3.轉介特教班(都是身心障礙的學生,有專業老師陪伴)。
這樣她媽媽還可以出去找工作,但是...全不接受!完全不信任,理由:
1.沒有人可以像媽媽一樣愛護自己的孩子,小天使及義工媽媽都不值得信任。
2.特教生也會欺負特教生!老師也不會特別照顧他孩子!(他非常篤定會發生)
3.要學校或教育局「保證」絕不再發生事情。
其實學校及教育局已仁至義盡地去想合理的辦法解決問題及協助家長,
但他們都有理由不接受,一直要人「保證」100%才行,要照他們的意思才行,
試問誰敢保證,如果不小心出問題,很有可能就會面臨民事賠償,賠錢給他,
我花了兩天下午和他們溝通,現在又因為他不滿教育局對媒體的解釋又一直到教育局鬧,
該推動更多的業務都沒辦法做,科長也被捲下來,
局裡得請我跟督學室解釋,有必要還要道歉,
我可以跟局裡同仁,跟社會大眾道歉,但真的沒對不起他什麼!
以後面對陳情人,我說話得更小心才行,這是我學到很重要的功課,
抱歉寫這麼多,藉機抒發也整理自己的想法,
謝謝貓頭鷹的話,有人能客觀看事情,不被媒體操弄,不被表像牽著走真好,
我常聽我老婆說愛北大的事,說這裡面有很多很有智慧及想法正面的人,
不隨便批評埋怨,果然是真的,希望這裡能更好,有需要我協助的地方可以跟我說!
能幫得上忙我會盡力的!謝謝!






2011-02-25 01:30 · 19樓
每每看到這種新聞.心裡總是揪一團.{:4_92:}
自己身為人父人母的.總是更能感受體會這種心情.
好像都是弱勢者.越容易被欺負...難道真的該送小孩去學跆拳道了(思考中...)
我孩子班上一個案例:
之前我小孩班上新來一位男的班導師.這位男老師常常情緒控管不佳.生氣時總是踢講桌.踢椅子...
班上一位同學便寫了一封信給校長.講述老師的行徑...
想不到.....隔幾節課後...老師竟叫寫信的這位同學去他那問他為什麼寫信給校長等等....
這~ 不就是官官相互嗎?
有家長寫信到教育局陳述...教育局回給他的是..會去了解...到也寫道說: 請家長有問題請先和校方溝通等...
如和學校溝通有用.家長還需要陳情到教育局嗎?
***那位男老師任教沒多久(一年多ㄅ).聽說又到鄉下學校去了...在之前的學校也是有問題.才來我小孩的學校.但...鄉下的學生不就很#@!#$#@@...
2011-02-25 08:05 · 20樓
回覆 殿媽 的文章

辛苦您了!
對目前社會多元 民粹化 一昧討好的政府
基層公務員的確是愈來愈辛苦
而媒體一副唯恐天下不亂 斷章取義的作法 讓我很少看電視

以這件個案來看
這個家庭就是要錢錢錢!(抱歉 個人講得坦白一點)
這種人也不是沒遇過 還遇過很多次
天霖雖豐 不育無根之草 佛門雖廣 不育無根之草
窮不是罪惡 不是錯
但是常常藉由窮就想要更多的補助 更多憐憫 這就令人不齒
更甚者是只想要補助 自己還不努力
在台灣 只要你肯做 不會餓死人
外勞在台灣有多少?
當每個人都是大學畢業 那又如何?
菲律賓的外勞很多也是大學生畢業!
2011-02-25 08:07 · 21樓
回覆 FUJI16800 的文章

這種老師 遲早要下台!
在身教這一關 他就無法適任
官官是否相互 要看主事者態度
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掩護這種人!
重要的是收集證據 會有暴力行為 體罰!
可以依教師法第14條 不續聘 解聘!
2011-02-25 08:29 · 22樓
回覆 殿媽 的文章

聽過您的說明才知道原來事情背後的故事是這樣.

現在的媒體真的太過偏頗, 只選擇對它們有利的部分報導, 最好天下大亂, 他們才有源源不絕的題材可以發揮.

對事情真的要從正反兩面去看, 全盤了解後再下決定, 否則很有可能因此被蒙蔽, 而做出錯誤的判斷.
2011-02-25 08:45 · 23樓
回覆 殿媽 的文章

殿爸:
真是辛苦您了.........{:4_82:}
2011-02-25 13:09 · 2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nie0828 於 2011-2-25 14:28 編輯


回覆 殿媽 的文章

認真好心出手幫忙
卻反被披著羊皮貪得無厭的狼咬一口...
面對狼心叵測請小心保重

2011-02-25 16:47 · 25樓
回覆 Ludy 的文章

{:4_134:} 給北大師生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