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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一定要看)

2011-02-23 17:52 · 樓主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
撥給對方手機。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台灣社會新聞】最新詐騙手法: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 注 意 : 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謹 慎 .....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
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 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

撥給對方手機。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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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3 18:05 · 2樓
大家要記起來
保護自己
2011-02-23 22:21 · 3樓
其是最保險的方法就是打110找警察來再說!
(如果有人受傷還要記得打119喔!)
2011-02-23 22:26 · 4樓
車上裝著行車記錄器,裡面有電池可以撐著一陣子。
如果出車禍,立即把機子拔下來戴著 現場錄影、錄音
不信對方能賴皮
2011-02-23 22:28 · 5樓
{:6_314:}{:6_314:}
2011-02-23 22:33 · 6樓
很實用.謝謝~
2011-02-23 22:34 · 7樓
回覆 可可的爹 的文章

車上裝著行車記錄器,裡面有電池可以撐著一陣子。
如果出車禍,立即把機子拔下來戴著 現場錄影、錄音
不信對方能賴皮



這招要學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