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6-10-17 06:52 編輯
為了"建設社區",管委會可否違反規約和法令(商業,稅法,刑法,民法)?
為了"促進住戶情誼",管委會可否違反規約和法令(商業,稅法,刑法,民法)?
為了"便利和效率",管委會可否違反規約和法令(商業,稅法,刑法,民法)?
因為"委員都是無給職",管委會可否違反規約和法令(商業,稅法,刑法,民法)?
因為"主委是社區的代表",權大勢大,主委可否違反規約和法令(商業,稅法,刑法,民法)?
"退休人士"擔任管理委員,可否違反規約和法令(商業,稅法,刑法,民法)?
總幹事執行管理維護業務,須遵照管委會的指令辦理,可否違反規約和法令(商業,稅法,刑法,民法)?
監察委員職司管理維護之監督與審查,以及合法與否,監委是否應遵照法法規,秉持善良誠信,恪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