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定每年都要跟政府申報安檢,但是請大家去看看當層梯廳的消防栓箱貼紙停留在101年,昨晚救災的消防隊員告訴我,水箱內的水帶都破裂了,無法救災。當時廚房偵煙設備未發出警告聲響,起火點靠近天然瓦斯管線卻沒有廣播通報住戶。管委會、物管公司、消防公司都應說明清楚。而不是只貼簡單公告。
住戶有知的權利:
昨晚房子火災,我到消防隊了解情況.消防隊說消防栓箱內水帶都破裂.消防隊員用了三、四條都破裂,最後是使用房內後陽台的洗衣機上水龍頭才滅火.
糟糕的是,物管的總幹事,當下沒了解情況,當下表示當層積水造成損失由這戶賠償。而當時廚房警報器未響,物管也沒廣播警告.
社區主委上午打電話來,我有轉告消防隊反應的消防送水帶破裂無法救災問題,但是主委卻說事後有找消防公司到場說水帶沒破,因此主委認為還要釐清責任.但是今早我再打去消防隊員很肯定昨晚試了幾條都破了⋯
你們也許有回家時,試著打開當層消防栓箱,仔細看看裡面的水帶.消防隊員昨晚告訴我們,水帶是多年未更換,表面有纖維硬化破裂,比較扯的是換了三四條都ㄧ樣⋯
攸關社區安全,昨晚值班的管理員有告訴我,她親眼看見水帶破裂造成漏水,但是她語帶保留的態度.剛才物管秘書也來電不太積極,管委會和物管的處理態度太異常,請留意公共安全.
我也是F棟住戶,我到今早其他棟鄰居關心我的狀況才知道社區失火!
完全沒有警報或瘋狂廣播叫住戶疏散,是不是要四樓以上的我們就不用逃了,認命?
管委會是認真的服務社區,成員都非消防專業,相關資訊都仰賴物館及消防公司,所以主委這樣的回覆我個人可接受。
但,物館的處理真是不及格!適逢物館更迭的時刻,希望來日不見這批人!
🔧 本文章最後由 阿岳 於 2016-10-10 09:27 編輯
管委會和物管的處理態度太異常,請留意公共安全
對啊~管委會真的怪怪的
又不是自己的房子出事造成火災
居然在消防隊撤退後幾個委員自己上樓去清理善後
也太傻了吧!
樓主講的沒錯,在災害發生時,物管的確應該檢討緊急應變流程以及消防器材是否堪用的問題.
但是追究起火原因,是因為冷氣室外機起火,搞得大家人仰馬翻的,近百住戶大家攜老扶幼的擠到大廳去,(除了區權很難看到這盛況),同樣身為住戶的管委們,還去幫忙清理掃水善後,大家忙進忙出的,
親愛的樓主,是不是欠我們全體住戶一個道歉呢~
有關於屋主提到請留意公共安全,很有同感~請屋主向該廠牌冷氣提出賠償事宜,正常使用也會爆炸,也太可怕了
另外,是否應該請社區內和屋主使用同廠牌冷氣住戶,一同健檢,不然定時炸彈,誰受得了啊!
http://www.ctv.com.tw/opencms/data/news/news_2/news_2_3/news_25130.html
這次的事件真的很可怕,感謝熱心認真為社區付出的委員們,協助善後,讓災後現場得以迅速恢復。社區委員每次會議都要開到深夜,社區雜務又一堆,只能說委員真不是人幹的,做到這樣還要被嫌,若不是真心想做事,我想應該撐不下去,請大家多一點支持、鼓勵少一點責難。回到主題:火災,這次火災是某F棟四樓住戶安裝的不知名品牌冷氣室外機爆炸起火而引起的,這其實才是最大的肇事主因,在我們探討公共安全前是否也應該點出真正的重點,畢竟就像樓主說的住宅有知的權利。
消防安檢問題及物管應變流程,相信管委會一定會有後續做法
畢竟消防安檢每年都有通過消防隊檢查,再怎麼不濟也不會是整組壞壞去
應變流程在釐清後相信也會向全體住戶解釋
我是F棟住戶(剛好也是4樓),案發當時看到大家還是坐電梯下樓
其實社區也須找時間做疏散演練
真的警鈴大作時,當真的有幾個?正確走樓梯往下的人有幾個?
這次火災,反而可以讓住戶及管委們思考問題所在
不過樓主要請妳知道,再多的警報設施、再多的避難流程
都是事後把傷害降到最低的方法
防範事情發生才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
如果這戶是您自已住的,會用那個牌子的冷氣嗎?
會不注意家中電器的狀況嗎?
因為是要租人的,所以冷氣不用太好
然後就爆炸了爆炸了爆炸了
當層積水只是表面上的損失,真要說起來
連假第一天窩在沙發爽看電視的夜晚,變成抱著小孩衝到中庭的幹意
才是住戶最大的損失
而妳,只是在意,總幹事說,妳要賠償積水的損失。
所以F棟4樓梯廳走道的積水是因水帶破裂造成的嗎?還是由屋內滅火噴水溢出大門外呢?
關於消防水帶破裂的問題,去年我住北大其它社區時,在參與年度消防檢查時,確實發現消防水帶在加壓後,基本上每條都會破裂漏水,而安裝時間都是建商在申請使用執照時,意思是最少也有5-6年了。
經管委會開會後決定後全棟社區進行更換,我想我們社區在經歷此次事件後,定期進行消防演習與消防器材檢查也至為重要,而定期邀請消防隊過來做消防講習,對大家的消防知識有很大的幫助,生命財產與公共安全也更有保障。
祝福大家平安
這個月的管委會會議已緊急排入本次火災議題
針對消防安檢是否有疏失及火警逃生SOP也會進行檢討、討論
歡迎大家來旁聽
諸位管理委員自身也是住戶
住戶在意的問題(生命安全、財產保障)
管委會不可能漠視
建議你應該先找這冷氣廠商負責不是嗎?新聞有發過這是黑心冷氣可能爆炸的廠商之一,而還有另一台大的室外機,是否應該先換了吧?
您好
我是住在您對面的住戶,室外機爆炸當天,我嚇了好大一跳,到現在驚魂未定。
在您檢討賠償責任的話題之外,我想給您個建議。
我從對面看到您使用的冷氣機廠牌叫做萬士益,據我所知他是不合格的廠商。我看到爆炸的是小臺,還有一台是大的。
我建議您為了您自己以及其他住戶的安全,可以不再使用該廠牌的電器,以免同樣問題再次發生,造成彼此的安全與後續問題,感謝。
http://www.ctv.com.tw/opencms/data/news/news_2/news_2_3/news_25130.html
樓主也非使用不當引發失火,重點應該是不要漠視水帶漏水的問題,當天大家都受了不少驚嚇,還好沒什麼災情,已屬萬幸,鄰居間就互相多點溫馨的關懷少點口水才好。
另外,聽說因為此次火災事件,管委會要晚班的值班人員離職?
狗妹 發表於 2016-10-17 13:57 
樓主也非使用不當引發失火,重點應該是不要漠視水帶漏水的問題,當天大家都受了不少驚嚇,還好沒什麼災情, ...
關於晚班保全的問題,在這次的管委會例會記錄以及事件的報告,已經有明確的說明。
保全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維護社區的安全,在社區首次發生火警的當下,晚班櫃台保全犯了許多嚴重的錯誤,這不是一個已經有多年經驗的資深保全應有的表現,確實有必要予以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