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恐龍學長 於 2016-9-19 13:10 編輯
某一植物或樹木的學名,書寫時採用的是所謂「二名法」 。
學名主要由兩個拉丁文構成,第一個字為屬名,是名詞,代表該生物的分類關係。第二個字為種小名,用來描述生物的特徵、產地或是其他意義的形容詞。也可以簡單解釋:屬名代表的是在哪一個家族,而種名就類似名字。
另外,屬名的第一個字母為大寫,種加詞則全部小寫,而且要斜體,例如:Quercus glauca 青剛櫟。
舉例來說:有(1)Lithocarpus formosanus、(2)Castanopsis formosana、(3)Quercus tarokoensis、(4)
Quercus tatakaensis等四種植物,哪兩種植物的物種較接近?
解:依分類原則來說,(3)和(4)的學名都是Quercus 開頭,意味著是屬於同一屬的。這兩個物種是比較接近的。
最後,說明一下上面所提到的四種植物,
這些植物都是同一科,Fagaceae 殼斗科。
學名解答:
(1)Lithocarpus formosanus:臺灣石櫟,石櫟屬 Lithocarpus
(2)=>Castanopsis formosana):臺灣苦櫧,栲屬 Castanopsis
(3)=>Quercus tarokoensis):太魯閣櫟,麻櫟屬 Quercus
(4)=>Quercus tatakaensis):塔塔加櫟,麻櫟屬 Quer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