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luccchu 於 2016-9-11 22:43 編輯
今天(2016/09/11)大雅路3**號的社區在舉辦中秋烤肉暨聯歡晚會,社區成員配合卡拉OK唱著實在不怎麼悅耳的歌聲,甚至薩克斯風也大音量地演奏。超大分貝的噪音搞得旁邊社區不得安寧,該社區成員卻自得其樂地烤肉、唱歌、跳舞,完全不知道已經干擾了鄰居的安寧。噪音之大,實在令人難以忍受,但在社區正對面的北大派出所卻視若無睹,並推說這不是他們管轄的業務。整個活動直到晚上9:30才結束,大夥兒只能私下電話互相抱怨,並且認為向環保局檢舉也不可能有效果。因為,該社區住著一位很有份量的人物,後台很硬的。也有人說這個晚會就是那位有力人士贊助的,不知是否屬實?
希望以後大家在自我娛樂之時,能多想想還有很多很多人需要休息,而且明天一早大家都要上班呀!
學成路四*社區…大門口人行步道,今天有7-8部胖卡,用餐車的方式,有點像園遊會,
但又不是在其社區內的中庭,可能影響行人(推嬰兒車者),同樣的晚上有卡啦…。
一年就這麼一晚的熱鬧,我覺得ok~
已經很沒有年節氣氛了,中秋節同歡沒關係啦,又不是常常
dely 發表於 2016-9-12 07:21 
一年就這麼一晚的熱鬧,我覺得ok~
已經很沒有年節氣氛了,中秋節同歡沒關係啦,又不是常常
...
把你低俗的快活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並稱之為同歡!這是共產黨還是納粹?
要快活的辦聯歡晚會我看也只有在學府路上了....{:4_161:}跟高速公路比大聲
講個小插曲, 快八點的時候大雅學勤路口出了個卡比獸, 好多車就這樣停著開抓了
各位訓練師們拜託起碼留個斑馬線給過呀~{:4_154:}
🔧 本文章最後由 房間裡的大象 於 2016-9-12 08:12 編輯
這幾個周末可用來檢驗北大社區居民的素質。有社區懂得躲在大廳或室內搞聯誼辦晚會;有社區在中庭大唱卡拉OK虐待鄰居及路人;有社區乾脆搬到馬路上轟死你燻死你如.....
我是從台北搬來的城市土包子啦,不知道原來北大社區有這些惡習!希望其他愛寧靜重視環保並對入住北大社區有興趣的人,一定要知道這裡八月是個(其實平日也是)燒紙錢重鎮,九月則變身為卡拉OK城!
房間裡的大象 發表於 2016-9-12 08:03 
這幾個周末可用來檢驗北大社區居民的素質。有社區懂得躲在大廳或室內搞聯誼辦晚會;有社區在中庭大唱卡拉OK ...
這真的是值得討論的話題。所以今年我們社區烤肉晚會是移到春天農場去了。給大家做參考不必因此把北大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蕊貝佳 發表於 2016-9-12 08:12 
這真的是值得討論的話題。所以今年我們社區烤肉晚會是移到春天農場去了。給大家做參考不必因此把北大一竿 ...
"有社區懂得躲在大廳或室內搞聯誼辦晚會" ....他沒有一竿子打翻一條船啊....
我出來客觀講一下,雖然的確會吵到某些怕吵的人
不過節慶就是這個樣子,而且也沒說很誇張到半夜都還是這樣
標準適時的放寬是必要的
房間裡的大象 發表於 2016-9-12 07:30 
我偶而到你家門口拉拉屎,可以嗎?
沒必要那麼情緒用語吧~~
您不喜歡不代表所有人都不喜歡,您的意見大家一定尊重,但是否您也要尊重其他人的意見!!!!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9-12 08:31 
"有社區懂得躲在大廳或室內搞聯誼辦晚會" ....他沒有一竿子打翻一條船啊....
農場很讚耶, 好特別~ 我懂那種感受, 想小睡補個眠, 一整個就是技安開演唱會的ECHOS...
腦壓變高...
音樂老師 ^_^"'
http://www.epd.ntpc.gov.tw/tw/noise-control/content/161.html
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到九點半結束完全合法喔
這麼怕吵建議可以搬到深山去 ^ ^
北大厲害的地方就是多數時間可以很寧靜...
要熱鬧活力時也不輸人XD
不少社區改為室內辦聯誼晚會,這樣就還不錯~
9/10(六)晚上,學成大成路口的那間房仲也是很吵,好像也是辦活動。音量大到我家都18樓了,電視音量再大聲都蓋不過去,不時夾雜樂器聲和突如其來的尖叫還歡呼聲。
想想反正一年一次的活動,也不要打電話去抗議還是找麻煩,還好到九點多有結束;但整個晚上的情緒也是被搞的很糟。
我覺得如果店家還是商店要辦活動,能不能體諒一下週遭的社區居民,提早告知我們,如果很怕吵的人,可以安排外出,等他們的活動結束再回來,這樣就皆大歡喜。
店家如果能夠敦親睦鄰,相信對業績也是有正面影響的。
一年就這麼一次的熱鬧,我也覺得ok~只要在10:00pm前結束.
已經很沒有年節氣氛了, 忍耐一下吧!
合法活動在合法時間前結束,合理,台北市的小巨蛋,超時就上新聞了,而且還常常有活動
說別人低俗....結果一路看下來大家的發言, 最低俗的其實是你...
雖然說是一年一度…但就像七月中元節,每個社區的普渡拜拜時間都不一樣,昨天就是一個星期日(星期六還補上課上班),辦聯歡活動是社區的權益自由,但不要影響其他社區安寧為宜,四天的連假也許每天都有社區在辦(颱風也許會少辦幾場),其實,北大校園也有很棒的活動,繳一點場地費,在那邊一點也不會吵到誰!
🔧 本文章最後由 herolion 於 2016-9-12 16:27 編輯
說真的 我家隔壁社區也是把場地拉到人行道 再外加胖卡
當然還配著卡拉ok 是有點吵
但是也很守規矩的在九點結束
一年到頭 除了民俗月會在街上普渡外
也就只有中秋晚會最熱鬧 可以一起同歡
只要守法在規定時間結束
我覺得都可以接受 甚至我還想去買胖卡
的餐點勒
放輕鬆點 河濱公園已經不能烤肉了
如果連自家社區都不能有活動
那就真的矯枉過正了
至於想再別人社區拉屎的朋友 妳要不要考慮
再搬回台北市比較符合您的水準?
剛搬來這時覺得所有社區安靜到像在提早過退休生活,難得一年一次的活動可以增添過節氣氛,所以活動聲音大了些可以接受,或許可以跟該社區管委會反映音量控制的問題,比起10點後時不時聽到的改裝排氣管噪音、對棟陽台的狗狗吠叫聲好多了。
🔧 本文章最後由 cv168 於 2016-9-13 13:53 編輯
房間裡的大象 發表於 2016-9-12 07:35 
把你低俗的快活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並稱之為同歡!這是共產黨還是納粹? ...
都說自己是"從台北搬來的城市土包子"是高尚到哪裡去了 ~ 呵呵
九點半前結束 ,, 合情合理
結束完也恢復了..... 有什麼問題嗎?
原來大部分的人都不覺得有怎樣,好寬宏大量啊!
家有小兒要早睡的,九點還聽到魔音穿腦真的很怒。
(對我就是覺得那是魔音穿腦)
難得的聯歡晚會不是不可以
要辦在公共空間不是不可以
但是不能體諒一下鄰居嗎?
不能稍稍降低音量嗎?
為什麼卡拉OK就是要那麼大聲?強迫別人接收這麼難聽的歌聲?
小巨蛋演唱會雖然也擾鄰,好歹不是五音不全吧!!!!!!!
距離這麼遠還聽得到荒腔走板的歌聲
我覺得他們是根本沒有一絲絲的體貼別人的心意!!!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覺得沒什麼啊?????????
------------------------------------------
我承認我有失公允
如果是悠揚的樂音,我大概不會這麼計較
這一切怒氣都是因為多年以來總是遇到唱得越難聽越愛放大音量的卡拉OK族
讓人理智斷裂!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有些人特地說從台北搬來的就很火
這句話的意思就好像"我跟你們不一樣,我可是從天龍國搬來的呢!!!(外加眉毛抖動)"
就是有這種天龍人搬來這邊,讓有些在地的人認為我們這邊是小天龍國
我也是台北搬來的,有什麼不一樣嗎?
台北人比較高尚?我可不這麼認為,很多只是虛偽的皮笑肉不笑
事事說遵守法律,狗皮倒灶的事一堆,暗中扯人後腿,笑裡藏刀的人可多了
反而是一些小鎮或是偏鄉的人好相處,有人情味多了
其實鄉親們覺得太吵,請去檢舉,噪音超過就會被處罰,真的很簡單
如果音量沒有超過也在法定的時間內結束,就請大家互相一下
不然你說你家小孩九點要睡,那我上夜班假日要補眠是不是假日也不准辦活動
台北如果真的那麼好,您可以考慮搬回去,這裡就是會燒金紙也會唱卡拉OK,OK?
🔧 本文章最後由 andy58585 於 2016-9-13 02:45 編輯
生活在北大已經很幸福,{:4_196:}
音癡又愛搶麥克風
無法讓人感到愉悅
不像在過節
反而讓人想哭
本人支持社區辦活動 社區也有愛搶麥克風的阿姨...
忍一下 就過去了
我偶而到你家門口拉拉屎,可以嗎?
這顯然是個疑問句,而且答案當然是
絕對不可以!我想說的是勿以惡小而為之, 缺德無品的行為一年一次也不該被允許。我相信你們心知肚明我所指為何,但由於我的舉例措詞不雅,卻給了這些人見縫插針、轉移焦點的機會。我會反省,但在此也要提醒那些對我進行人身攻擊,習慣躲在鍵盤後面從事網路霸凌之徒,要揪出你的真實身份不難,為了維護名譽必要時我是不畏打官司的。
對版主感到很抱歉,原本該被理性討論的嚴肅話題,因為我不夠謹慎的發言引出一張張醜陋的嘴臉在此混淆視聽模糊焦點。
近年來台灣沒有是非對錯觀念的人越來越多,試圖跟這群人講道理只是浪費力氣。我呼籲不想讓秋節晚會噪音形成慣例的北大居民今後周遭遇到類似情形,逕行請環保局來鑑定甚麼叫噪音並依法開單。誰說噪音防制法對22:00以前的分貝上限沒有管制?
不必擔心某些人後台硬,這年頭在台灣誰沒有一些關係?我就有在法務部當官及在報社當總編的好友,何況台灣畢竟仍是個法治國家,豈能縱容這些人如此囂張?
🔧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6-9-13 09:19 編輯
房間裡的大象 發表於 2016-9-13 08:38 
這顯然是個疑問句,而且答案當然是絕對不可以!我想說的是勿以惡小而為之, 缺德無品的行為一年一次也不該 ...
講句公道話
今天是你措辭太難聽,又這麼的有攻擊性
被電是正常的好嗎...
你都覺得別人講話讓你不舒服了,但你講的話卻讓人更不舒服!
至於你說『後面是問號,這是疑問句』這就更難讓人苟同了
我每句罵人的話後面打問號就沒有法律責任了嗎?
更別說法律已經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了..
大家都大人了,還保持這種想法...
會被群起攻詌不是沒道理的
cv168 發表於 2016-9-12 16:44 
你的ˊ主人有隨身攜帶撿便器的話
你的屎要拉在哪裡都可以
已將你的發言存檔轉寄給我的律師,提醒你不要刪文喔!
社區辦活動很開心的
但是唱歌難聽又愛搶麥克風...
聽的人真的很難過
為什麼唱歌難聽的人 自己都沒發現
而且都以為自己唱歌很好聽
{:4_144:}
風俗習慣不是不能調整的
早年婚喪喜慶都是路邊圍起來辦, 現在在許多縣市也還可以見到, 當然頻率是沒幾十年前高
但是在北大特區就很少看到有人這麼幹
神明出巡放鞭炮, 也有許多縣市開始建議不放鞭炮來維護環境品質
這也通常是一年一度的事啊, 而且得罪神明比得罪社區大條吧 ?
人家神明還不是「同意」(或委由乩童代為表示同意)不放鞭炮
社區辦晚會熱鬧熱鬧其實也無可厚非
不過, 過大的音量, 對現場觀眾殺傷力才是最大
要揚棄的應該是「大聲才熱鬧好聽」的觀念
反正外面的人也看不到社區裡邊在表演啥, 音量讓裡面的人聽得適量最重要
不需要到震耳欲聾的程度啦, 對自己社區的居民來說, 很傷聽力啊
🔧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6-9-13 10:12 編輯
房間裡的大象 發表於 2016-9-13 09:04 
已將你的發言存檔轉寄給我的律師,提醒你不要刪文喔!
提醒你一下,這種看起來就告不成的東西
告到法院去結果自己被法院認證,那就好笑嚕!!
每個人都有提告的權利,但是濫訴根本叫做浪費資源
尤其是你自己講的東西本來就可受公評
話講到這邊,希望不要還天真可愛的跑去被法院認證。
PTT已經太多例子,動不動提告是想嚇唬誰?
不過看你也只是虛張聲勢不敢告啦!!
這種人看太多,趕快告一告拿三聯單上來貼~
不要出張嘴~
為什麼 ˊ主人有隨身攜帶撿便器 撿大便的話,要通知律師??
沒撿乾淨應該是通知環保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