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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掉了如何辦理停話

2011-02-21 18:28 · 樓主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告訴大家該有的權益,──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
前陣子朋友手機晶片被人掉包,打了好幾萬的色情電話,向系統業者停話,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業者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電信警局也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拆招法】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
2、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3、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電信法第56條 )

~此文章來自網路,若有錯誤請不吝指正!~
2011-02-21 19:34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1-2-21 19:56 編輯


大大
這好像是網路謠言,而且有違常理
手機遺失第一時間就是要停話
而且復話也不需要任何收費,只要打電話予電信公司確認資料而已
為何不停話?難道要等到被打了高付費電話再去申訴??
板大這觀念不正確喔!
而且手機會被找回的機率很低
這則已經被網路追追追認定為網路謠言
而且已在網路上面被轉載無數次,應該是有心人士故意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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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手機遺失究竟應該先停話還是先掛失?追追追小組向警察局求證,警方建議先向電信業者辦理掛失停話,同時迅速向案發地或居所地之管轄分局或派出所報案,以利警察機關協尋。另關於法律是否規定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可扣除,警方則表示這要依據各電信公司與顧客之間的契約條款內容而定

根據中華電信的行動電話業務服務契約條款第三十二條:「乙方(用戶)發現本業務終端設備遺失或被竊時,應立即以電話通知甲方(系統商)辦理暫停通信,未通知甲方前,乙方仍應支付因該電信所生之所有費用,但自甲方接獲通知時起之通信費,不在此限。」

中華電信解釋:「當手機遺失時因內有SIM卡,為避免話費損失,請儘速與電信業者客服專線聯繫辦理停話。本公司停話免收停話處理費,因停話期間行動電話門號仍為客戶租用,每月仍會有月租費。」也就是說,若手機失竊遭盜打,在停話前所產生的費用仍應由客戶支付,但辦理停話後,將可確保不會有盜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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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19:47 · 3樓
很實用的分享
2011-02-21 20:26 · 4樓
我的手機過年前騎車中不小心自己弄丟了 (沒把手機放入口袋裡)

回頭找 已經找不到 電話一直沒人接

一小時 我去辦了 只能接不能打

過5分鐘電話就進入語音信箱

目前為止 我繳了這期電話費 (應該是上期 )

未超過基本費

我也很害怕下期帳單來臨會不會爆了

{:4_147:}
這個門號我又重新辦 就繼續用了

我想手機找不回來了

所以也沒有報警的動作

會有什麼情形發生嗎??

2011-02-21 21:43 · 5樓
Tony 發表於 2011-2-21 19:34
大大
這好像是網路謠言,而且有違常理
手機遺失第一時間就是要停話


謝謝您的回覆哦!{:4_134:}

我就是無法確定真假,

所以才PO文分享

想聽取各種意見!

{:4_196:} {:4_196:} {:4_196:}
2011-02-21 22:16 · 6樓
{:6_314:}{:6_314:}謝謝2樓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