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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北大社區中管委會與建商點交發生爭議如何處理?

2011-02-17 12:37 · 樓主
真的...建商的大小似乎跟負不負責有關係
我們家的社區目前管委會跟建商針對點交的問題似乎相持不下
建商還說先點交再撥付社區基金是"慣例"
是這樣嗎?
貿然點交到時候出問題建商也不會鳥我們吧?
是否大家有遇過類似情形? 要如何處理呢?
2011-02-17 12:39 · 2樓
你的社區是???
2011-02-17 13:01 · 3樓
公設驗收點交切勿倉促從事, 很多瑕疵不是短時間可發現的, 經過大雨颱風地震的考驗及多數住戶入住一年後才知缺失所在, 爭議未合理解決前勿簽點交單.
2011-02-17 13:13 · 4樓
公設點交是跟建商打交道的重要一戰
住戶要團結點一路戰到底
才會有比較甜美的果實
就像蔣渭水說過「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
2011-02-17 13:14 · 5樓
台北小龍 發表於 2011-2-17 12:40
回覆 easonhuang 的文章

您好


麻煩的是我們都已經於去年預繳了1年份的管理費(不是建商的提撥基金喔)與1萬元管理基金給建商了
變成我們現在連這筆經費也無法使用
不知道社區該怎麼營運下去......
2011-02-17 13:46 · 6樓
存證信函+1
還有可以請建管單位來協調,這樣對管委會也比較有保障。
2011-02-17 14:01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1-2-17 14:05 編輯


easonhuang 發表於 2011-2-17 13:14
麻煩的是我們都已經於去年預繳了1年份的管理費(不是建商的提撥基金喔)與1萬元管理基金給建商了
變成我們 ...


自己繳的預付管理費本來就可以挪用. 各社區大多不是第一屆就點交. 不過建商給的(或稱點交獎勵金), 點交後才撥款是沒錯.
2011-02-17 15:43 · 8樓
回覆 半桶師 的文章

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


問題就出在這裡.. 對我們的同胞來說 團結永遠只是個名詞罷了
2011-02-17 15:49 · 9樓
回覆 easonhuang 的文章

建商的大小似乎跟負不負責有關係


說的對極了..

但這些建商再怎麽不大 都比住戶的實力大..
因為它是集中火力對付住戶 而住戶中有多少人是真正關心的?
2011-02-17 16:09 · 10樓
有很多社區好像都碰到這問題
請問是哪個社區
惡質的建商連自己預繳的都扣住實在沒道理
可以洽詢市政府看看有否解決的辦法
2011-02-17 17:17 · 11樓
公布出來吧~ 這樣還可以形成另一股壓力, 或讓有關係的人能夠協助 ...
2011-02-17 17:58 · 12樓
sp3292505 發表於 2011-2-17 17:17
公布出來吧~ 這樣還可以形成另一股壓力, 或讓有關係的人能夠協助 ...


抱歉
目前尚未到寄發存證信函的地步
所以不便貿然公佈建案名稱
否則我怕自己不小心要跑法院了
2011-02-17 20:23 · 13樓
回覆 easonhuang 的文章

建商還說先點交再撥付社區基金是"慣例""


有法可循最大啦.. 慣例只有在相關管理法條很模糊時讓法官做參考用的
2011-02-17 20:39 · 14樓
回覆 easonhuang 的文章

絕招
第一步 先口頭向建商說要請新北市工務局協同點交(謎之音:建商大概知道你還懂一點)
若不鳥
第二步 直接以民眾陳請方式向工務局陳情要求社區公設點交(謎之音:那就公事公辦吧)
大部分跟建商公設點交經驗都是不愉快的
某社區(別誤會,絕非本社區)用上述方法,逼建商除提撥金外,額外多交出數百萬元給社區善了
2011-02-17 20:43 · 15樓
回覆 easonhuang 的文章

貴社區目前的物管應是由建商所聘請,雖未完成點交,應不致社區無法運作
只能說物管比較不聽話而已
公設點交完成後,須與建商就財務部分點交清楚唷
2011-02-18 08:38 · 16樓
基本上公基金一定是點交後,縣府才會撥到管委會的戶頭,這是必須的程序,必須要用印政府才會撥款

至於預繳的管理費管委會成立後就應該撥回管委會,這不是建商的錢是住戶的錢,建商只需扣管理的錢

其餘管委會在跟建商協調,我們的社區是這樣做的,至於其他就一樣一樣慢慢來
2011-02-18 08:56 · 17樓
當初買房也業推人員高姿態
現在換住戶當然要點驗詳細錙銖必較
不可以再讓建商得寵
每個社區的住戶應該團結
才能有優良社區房價才能節節上升
住的品質才優良
2011-02-18 09:00 · 18樓
回覆 阿佳 的文章

沒錯 既然賣房時這麼的高姿態,那也要交出符合售價的品質,不能就此含混過去。
2011-02-18 14:12 · 19樓
簡單的是快速處理, 難的事簡單處理, 沒經驗不會的話就請老大公務單位來處理就好啦, 很多委員會都是依群沒有經驗的人在亂搞, 不會又不會問人,只會內鬥, 對建商只會在私底下叫叫叫, 也不曉得在叫神麼該怎麼做, 然後一托就是拖幾年, 不然就是隨便點交. 委員會很多人只是來鬧的自己以為有多利害只不過想當個委員耍耍嘴皮子, 甚至有的社區還有明目張膽的在社區還沒成立委員會的時候就用賤昭公然的傳播某某人在收建商黑錢來破壞團結....結果委員會成立後自己一群人也搞不出神麼名堂,人性的醜陋面一纜無疑. 就問主管單位阿+議員立委來偕同處理. 以前我的舊社區就這麼做的結合主管單位與有權的外立, 不用三個月圓滿解決.
2011-02-18 17:35 · 20樓
好不簡單挑到了自己喜歡的房子,遇到這種事真的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