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6-6-22 09:20 編輯
這是多年前一位非常值得尊敬的某社區監委,有感而發的一封公開信,
文中所提到幾個令人匪夷所思的違反規約,不合事理的案例,
或許和所有社區和住戶所遭遇的困境,如出一轍.
告OOOO社區全體住戶書
緣起:
大家好!第O屆管委會從去年成立至今也快半年了,在這近二分之ㄧ的任期中,本人執行監委的權責,
發現有些不合程序及規約之事,因循正常管道反應無效,故有必要讓全體住戶知道。
一、
機電保養公司換廠商不合程序:
據悉年度付款金額高達約六十多萬元之機電採購案,沒有公告採購規範,也
沒有公開招標之情況下
,就更換廠商,你們同意嗎?
二、
社區乙存及支存之印鑑卡刻意做成兩式,而未經議決及事前告知:
(一)、兩家往來銀行,實際印鑑用印人與會議紀錄之規定不符。
(二)、本社區第三屆管理委員會於OO年10月23日召開第一次先期工作會議,其記錄明確記載社區財物支
票流程,應由五位委員用印蓋章,分別為主委一人,監委二人,財委兩人,而社區大章決定由區分
所有權人OOO監委及OOO財委二人保管。
(三)、日前本人發現OO與OO兩家銀行所存之印鑑卡用印人共有兩式,並註明任一式有效,因其中一
式並無本人之印鑑,而本人為社區管委會現任監委,故顯有規避及妨礙本人執行監委職責之嫌。
(四)、
委員會前往銀行開戶用印時,並未通知本人,其擅自改變會議決議,亦未告知本人,不知其用
意為何?
三
、多項工程未合法招標:
(一)、耶誕節佈置花費有兩筆支出,一筆是56,070元,另一筆是20,000元,未按合法程序辦理召標。
20,000元這一筆,不知為何要開成四張收據,每張5,000元來核銷 (依上屆採購辦法,5,000元以
下不需比價議價),順帶一提,這家廠商位在台北市東區的OO路上,難道OO附近都沒有廠商?
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強調,採購一定要有招標流程的原因。
(二)、O棟所謂之「文藝走廊」案 ,為幾幅借來的畫,花費約六萬多元,亦
未按合法程序召標辦理。
四、
園藝花圃之維護無故換高價新約:
(一)、原廠商 「OOO」 合約未到,不知何故中途解約,疑點是OOO每月維護費用12,500元,而現
在的新廠商維護費用為14,000元,社區每年多付18,000元,多了12%。
(二)、
植栽補植共170,000元為「一魚三吃」手法,分成三案(70,000、40,000、60,000),以園藝方面
所花費之金額加起來共33.8萬,其程序如同上述各案一樣,沒有公告採購規範,也沒有公開招標,
您同意嗎?
(三)、
第O屆管委會所訂之採購流程規定,已全盤被本屆否定,不予採用,但又沒有訂出新的採購規約
來替代並依法辦理。
五、臨時區權會召開理由及重要議題為何:
(一)、依相關辦法規定增開區權會,必須說明原因及依法召集,請問是什麼重大的議題要召開?
(二)、要提昇出席率之獎勵金額,只要達到效果即可,但若每戶發出席車馬費2,000元,以X百戶出席
計算,其總額即逾1XX萬,還不包括油電行政人事等費用,
若是覺得社區存款太多,直接減免管理費即可,不必如此勞師動眾。
(三)、由上述各點,
顯然管委會花錢不手軟,也不依程序行事,沒有本人的印章,也可以
提領社區的錢;另外,社區信託基金案虛應故事,只存入最低門檻三百萬,大家真的放心嗎?
六-八項略.
結論:
(一)、2,000萬元應作基金信託。
(二)、
採購應法制化,一切依程序辦理。
(三)、前屆移交未完成之社區重大建設如冰水主機保養等項,非常急迫,應優先辦理,並加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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