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捷運4死殺人案 鄭捷執行槍決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男子鄭捷於103年犯下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最高法院4月22日判處他死刑定讞。法務部晚間8點47分執行槍決,鄭捷在死刑定讞第19天即火速槍決完畢,相當罕見。
廢死刑=保障人權?李昌鈺打臉「這種人該判死」 2016-05-10
http://bepo.ctitv.com.tw/2016/05/69150/
處理過多起國際重大刑案的李昌鈺,談及死刑存廢問題,他主張有些案件死刑是必要的,有些案件死刑是不必要的;他說,如果屬衝動型,像是夫妻吵架,「太太失手打死先生,這個就不該適用死刑,因為是衝動造成的遺憾,這類型的凶嫌犯後都會很自責。」即使判死,也無法彌補家庭傷痛,便不適用死刑;但如果屬於職業犯罪,就罪大惡極。
至於針對職業罪犯,李昌鈺進一步說明,「像是姦殺10多個婦女,已經沒有辦法感化了,不判死刑如何向受害者家屬交代,這種的死刑是有必要的。」他強調,人權與死刑是兩個不同的議題,專家學者應拿捏兩者間的平衡,一方面如何保護人權,一方面也保護被害人的人權,也保護社會的公義。
鄭父表達對鄭捷可能遭槍決的感想:「鄭捷雖然是我們的孩子,但犯下這個滔天大罪,讓受害者承受無比的痛苦,我們也嘗到家破人亡的苦果。法官應該會判他死刑,希望法官可以速審速決。教養他21年來一定有我們所不知道的疏失,我們難辭其咎。希望鄭捷能夠下輩子好好做人。」
談到鄭捷伏法她心情的轉折,解青雲母親哽咽地說不出話來,只說這是給大家一個公道,但孩子的死讓她的心痛一輩子。
另外,解青雲母親說,她要告訴鄭捷父母怎麼教出這樣的小孩,他們都是兢兢業業教解青雲。她很不諒解直至現在鄭捷本人和他父親都沒有向受害者和家屬道歉,也沒有透過別人來表態道歉
以利亞 發表於 2016-5-12 19:59
鄭捷伏法 歐盟籲台灣立即暫停執行死刑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我想問
1.歐盟有沒有特別點名呼籲美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暫停執行死刑?(不是「全球」這種概括性呼籲)
2.如果我們同意暫停執行死刑,歐盟要不要承認「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是否願意支持我們加入聯合國?
3.暫停執行死刑期間,所消耗的費用,歐盟願意完全負擔嗎?
我的結論是:我們依現行法律執行,干你歐盟啥事?
以利亞 發表於 2016-5-11 22:16
鄭捷伏法/鄭捷律師團新聞稿全文
2016-05-10 23:07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即時報導
phantom 發表於 2016-5-12 21:45
第1及第3個問題可參考台灣堅持死刑在歐盟可能的代價作者非常清楚的回答了你的提問。
另外,任何一個犯 ...
hahaha 發表於 2016-5-14 00:00
人家邱三太說的是 若未究因 恐有鄭捷第二

hahaha 發表於 2016-5-23 13:59
感謝國民黨立委加入廢死陣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