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築社區管委會日前公告,社區金爐初一十五將移至社區大門口使用.
請問滿築管委會,社區何時及如何取得社區金爐? 是否有公告此事?
如果有人被金爐燙傷或發生意外,社區要負責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指出,露天燃燒紙錢是違法行為,有污染事實且經查獲者,可處行為人(屬個人行為者)新台幣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罰則不輕。 環保署說,燒紙錢會產生許多種空氣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不容忽視。
請問滿築管委會,要對違法及危害人體健康的事背書嗎?
如果只是供個土地公,應該是還好。但如果每月初一、十五都要燒紙錢,就要考慮居民的接受度。據我所知,行天宮從建廟之初就不燒紙錢,一、兩年前開始也不燒香,這是值得鼓勵效法的地方。
🔧 本文章最後由 wang-35 於 2016-4-22 03:32 編輯
隱身於社區大樓店面的土地公,
太有才了。
我們社區之前本來有一樣的金爐,是住戶公用,有一次有一位住戶初一十五在燒金紙,剛好在燒金紙的當下環保局來稽查(不知是否有人向環保局檢舉),人贓俱獲狀況下,環保局就直接把金爐沒收了!可供大家參考~~~
亮亮 發表於 2016-4-22 12:25 
我們社區之前本來有一樣的金爐,是住戶公用,有一次有一位住戶初一十五在燒金紙,剛好在燒金紙的當下環保局 ...
請問環保局就直接把金爐沒收了一事,是你聽人說的,還是確實的事?為什麼連滿築管委會委會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