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致X展興業公司~負起管理之責吧!

2016-04-10 14:11 · 樓主
[公司簡介
為配合社會趨勢潮流,現代民眾逐漸重視休閒生活品質,再加上政府極力推廣全民運動及水上運動之必要性與安全性,本公司建立一套完整資源制度與專業人員之配合客戶及對象所需提供優秀之專業人員指導。
經營理念
誠信、負責、品質、效率]

試問貴公司做到了嗎?
怎麼在耶魯俱樂部沒見到安全性,優秀,專業,負責...?
連接待人員的禮貌也嚴重喪失

進入女湯區的門經常沒上鎖
怎麼就沒顧慮到安全性?怎麼就沒想負責經常性巡查把門鎖上呢?
櫃檯的林X婷更是沒禮貌到極點
之前就沒見過她用雙手遞還卡片給住戶
這次問她張貼公告的內容何意
竟然啞口無言一問三不知
到櫃台換磁鎖也沒馬上接待(推說她有很多事要忙)
看起來經理也沒在管,因為本身素質就很差(他說只管進出有沒有扣點數)
今天去泡湯門又沒鎖,清潔人員知道後,臉很臭很用力把門甩上
員工從上到下一個樣高姿態,不用心管理,連句疏於管理抱歉的話也沒有

不具服務精神的福X興業公司
各社區接受投標時請審慎
千萬不要被這種低下的物業給綁架了
2016-04-10 19:50 · 2樓
感謝樓上的回覆
不過似乎離題了
我怎麼覺得我反應的是物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哩
2016-04-10 19:56 · 3樓
evalily 發表於 2016-4-10 19:50
感謝樓上的回覆
不過似乎離題了
我怎麼覺得我反應的是物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哩 ...


管理人員的素質提升不是靠錢培養,而是需要砸錢請好的素質人員,您的社區有提供誘因,請好的管理人員才能解決素質問題
2016-04-10 20:17 · 4樓
總幹事職業道德與工作範圍 (文化部台灣社區通)

工作態度:

(一)對所有服務之對象,均以同一標準親切對待。

(二)委員會交辦或住戶委辦事項,若屬自己能力無法完成,則應即時說明;屬工作範疇內應執
行事項,則應積極完成(一己之力無法達成時,應詢求反映公司或協力廠商予以協助)。

(三)對每日(月、季、年)應執行之事務及活動,均能於事前準備妥善並提報管委會。

(四)與所有協力配合廠商保持良好的互動,並替社區爭取優惠條件。

(五)執行工程、採購案件時,應擇優(品質、價格、口碑等)上呈,絕不敷衍塞責及收
取回扣之行為


(六)對所督導之人員(保全員、清潔員、協力廠商),應要求依規定執行相關工作及維護事項,
絕無鄉愿之情形。


(七)抱持「視社區住戶如恩人,待員工同仁如家人」之心態從事工作。

http://sixstar.moc.gov.tw/blog/tybca/communityPublishListAction.do?method=doRead&type=3&resultId=11062
2016-04-10 20:35 · 5樓
事務管理人員的工作態度及專業事項 陳志良老師

事務管理人員的操守很重要,每天要收管理費每筆金錢進出都要有單據,敬業很重要,這個工作屬於責任制手機24小時不關機方便下班或休假時社區有任何狀況保全或委員隨時可連絡隨時掌握社區動態,專業很重要,社區各項設備,設施所在位置須了解機電,電梯或各個保養或維修工程親臨現場監督兼學習了解。

專業化的事務管理人員,是協助社區制定因地制宜的社區公共政策,並協助管理委員會執行社區公共政策,所以除了要有正確的法制觀念及執行的能力外,態度要親和熱忱外更要主動積極

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4&ved=0ahUKEwi_rPLZh4TMAhXC5KYKHSlQCXMQFggwMAM&url=http%3A%2F%2Fwww.taipeibma.org.tw%2Fuploads%2Fresourceshare%2F0000033.doc&usg=AFQjCNH9c6gierbtybHbvay8j58mHUPdBQ&sig2=6HwZXe5t5JT8QF79RqXlRw
2016-04-10 21:47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6-4-10 21:51 編輯


十方 發表於 2016-4-10 20:46
沒有離題。
你是因為女湯門鎖沒換,才來抱怨這些。
沒有那件事之前,你沒有抱怨這些。



■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認識公寓大廈的管理委員會■■


 本專題召集人:呂民賓老師
 編輯整理:崔媽媽基金會 張偉瑜、郭寶珍
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651262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中,對於管理委員會的職務有清楚的
規定,但基於社區事務的龐雜,無法僅依賴義務職的管理委員來負擔所
有職責,因此我們嘗試將十三項法定職責,進行分類介紹,其中「不可
授權」部分之職責,則定由管理委員會執行,而「得授權管理服務人」
部分,則可由管理委員會親自執行或交由管理服務人執行
,說明如下:


§不可授權管理服務人

.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
 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
 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得授權管理服務人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即: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
 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規定之協調。
 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
 及改善之執行。

.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門壞了,不就是屬於"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之工作範圍?

得授權管理服務人:不就是物業管理公司,而總幹事肩負督導與考核之總責?

2016-04-11 08:39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6-4-11 10:03 編輯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中,對於管理委員會的職務有清楚的規定,但
基於社區事務的龐雜,無法僅依賴義務職的管理委員來負擔所有職責,因此我們
嘗試將十三項法定職責,進行分類介紹,其中「不可授權」部分之職責,則定由
管理委員會執行,而「得授權管理服務人」部分,則可由管理委員會親自執行或
交由管理服務人執行


個人的觀點是,門鎖壞了這件事情,應該是很容易處理的:

1. 一個修繕或者採購"需求"的產生,可能是來自住戶的反映,也可能是物管工作人員巡查時主動發現的.

2. 這個"需求"應會循管道被逐級反映,可能先傳達至管理中心,也可能是到管理委員,最終提報至管委會.

3. 社區的財務收支管理辦法規定,單筆金額10,000元以下的修繕或採購,屬承辦管理委員之權限,可
由其直接辦理,或授權總幹事和管理中心辦理,完成後提報至管委會議追認.修理一個門鎖,千元左右吧!

4. 既然管委會授權管理服務人(物管),工作人員自當恪盡職責,迅速處理.

5. 同一個問題,既經住戶多次反映,卻無法獲得正面回應,更不見實際行動,確有人為疏失,應予追究.

[backcolor=Yellow]問題不在大小,關鍵是承辦人員做事情的觀念,態度和方法.
[/backcolor]
2016-04-11 10:24 · 8樓
常常都是看到這樣,把人員素質跟務業費用綁在一起,但是否想過現在實際上每家物業都是人手不足的,給高的物業費大多只是讓物業公司有較多的銀彈去搶人而已,品質會改善嗎?這樣的問題已經是沒有辦法解了,大家多互相體諒就好,各取所需.
2016-04-19 13:49 · 9樓
十方 發表於 2016-4-10 14:30
你這種事情直接怪到物管是很奇怪的事情。
請問一下,你們繳的管理費是直接放進物管口袋嗎?
東西壞了不修, ...


文主因該不是要反應物管的服務而是會館的服務,這是兩家不同的公司,各有各所簽訂的合約及工作內容!!
2016-09-14 03:48 · 10樓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6-4-11 08:39
個人的觀點是,門鎖壞了這件事情,應該是很容易處理的:

1. 一個修繕或者採購"需求"的產生,可能是來自住戶 ...


朋友住在新店的知名社區(一坪至少60萬,管理費也真的算中上)。其實物流公司的素質跟服務真的很難控制,然後流動率也大。

週邊聽到諸多狀況如:櫃台先生小姐臉臭(門面問題),找不到人行蹤不明,無理斥責社區的孩子們,或無視社區兒童公設安全(明明就是有孩子在游泳池玩,硬是要把消毒藥劑放進去@@),管理員在大門口抽煙...或是樓下1F便利店店家店長在門口抽煙,煙味飄到社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