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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洗版的廢死議題

2016-03-30 13:51 · 樓主
這兩天都是關於這個的討論
乾脆寫一下好了

吵半天不外這幾個點

贊成廢死的人:
一、死刑沒有嚇阻力
二、誤判沒有挽回空間
三、基於人權沒有奪人生命的權力
四、世界潮流

但這四點都很無聊

一、一個刑度沒有明顯嚇阻力,是不是就應該被廢除?!
如果是的話,那所有的罰金、拘役、有期徒刑是不是都應該被廢除?!
反正這些刑罰都沒有明顯嚇阻力,一樣這麼多人在犯罪不是嗎

二、不要誤判就不需要挽回,所以該作的是確定犯罪者有罪,這應該是要限縮能判死刑的罪名
或是明訂某些確定無疑的証明方式。例如,自首殺人、有數人以上現場目擊、現行犯等等
這些狀況有誤判的可能嗎?沒有
因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

三、人權問題!?這託詞罷了,奪人性命是違反人權,那奪人自由呢?奪人財產呢?
都沒有人權問題???說到底,國家本就是合法暴力者,只要國家機器是遵循明定的法律行使
暴力手段,就一點問題都沒有

四、世界潮流???我根本懶得討論

最後、死刑可能沒什麼好
但用這些理由來說要廢死?!我看不出有什麼高明之處

2016-03-30 14:32 · 2樓
大大的第二點也是讓我最匪夷所思的,如同您所說的現行犯(這幾年的殺童案、鄭捷等)都已罪證確鑿,為什麼還要極力幫這種人爭取免死,每次都看廢死出來說很遺憾,有何意義?這些人要精神病不能判死、有教化"可能"不能判死,可為什麼你不帶回去治療?不帶回家教化?花全民的錢,讓大部分守法的小老百姓生活在恐懼之中,只為了成全你們的一個理念,而你們從死神手中搶下的生命未來可能要用更多人的生命去抵。
2016-03-30 14:48 · 3樓
hui_ching 發表於 2016-3-30 14:32
大大的第二點也是讓我最匪夷所思的,如同您所說的現行犯(這幾年的殺童案、鄭捷等)都已罪證確鑿,為什麼還要 ...


美國曾經做過的研究顯示,死刑對於重大刑案的確有嚇阻效果,每執行一個死刑,可以挽救十八條生命。
反過來講,放縱一個死刑,是不是要殘害另外18條無辜的性命?
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1165&page=1&extra=#pid1672186
2016-03-30 15:03 · 4樓
對於這樣沒人性又懦弱的人 為何只有死刑 無期徒刑的選擇 難道不能有其他處置方式嗎? 死刑太便宜他(又不是

馬上死 他還可享受幾年 ) 無期又浪費納稅人的錢 浪費世界糧食 (寧願給非洲小孩吃) 難道不能有第三種方式

嗎?
2016-03-30 16:27 · 5樓
寒皓媽媽 發表於 2016-3-30 15:03
對於這樣沒人性又懦弱的人 為何只有死刑 無期徒刑的選擇 難道不能有其他處置方式嗎? 死刑太便宜他(又不 ...


當然有啊

您的問題簡單說就是「如何死」!

是沒痛苦的注射毒藥,嚴重一點的一槍斃命,再嚴重一點的多槍斃命

各種處死方式請自行發揮
2016-03-30 16:38 · 6樓
arrowshin 發表於 2016-3-30 16:27
當然有啊

您的問題簡單說就是「如何死」!


我指的不是死刑 用甚麼方式死都是泛指死刑 而是除死刑及無期徒刑之外的方式 例如: 讓其無傷害他人的行為能力 既然他想吃牢飯 我偏不給他吃 要讓他靠自己生活 同時剝奪他的某種行為能力 讓他活著 至於他的人權就要靠他自己爭取(比如假釋之後 他真心悔改 認罪 爭取部分人的認同 )
2016-03-30 16:40 · 7樓
寒皓媽媽 發表於 2016-3-30 15:03
對於這樣沒人性又懦弱的人 為何只有死刑 無期徒刑的選擇 難道不能有其他處置方式嗎? 死刑太便宜他(又不 ...


參考這個連結
將「自殺者再利用法」改成「死刑犯再利用法」即可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sHnH8zi1PCo
2016-03-30 16:49 · 8樓
是這樣沒錯
但是現階段最困難的應該不是反廢死
廢死議題又還沒過關, 根本沒有實質影響力

現在應該要關切的, 是如何讓法官判死, 如何讓法務部長批決
這兩個職位的人都不動, 如何判死 ?
2016-03-30 20:12 · 9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3-30 16:49
是這樣沒錯
但是現階段最困難的應該不是反廢死
廢死議題又還沒過關, 根本沒有實質影響力


如何讓法務部長批決....

其實這一點也不難,就看政治人物敢不敢,要不要做而已!

請立法院立即三讀作成決議,新任法務部長一年內至少要打掉幾個死刑定讞的人,如果抗拒不執行,不但應下台負責,且要追究刑責,因為立院決議視同法令!這樣哪一個要接法務部長的人就要考慮清楚才接,接了以後沒有推拖拉的空間與藉口,我就不相信打不掉這些人渣!
2016-03-30 20:50 · 10樓
大哥大 發表於 2016-3-30 20:12
如何讓法務部長批決....

其實這一點也不難,就看政治人物敢不敢,要不要做而已!


那... 法官呢 ?

天大皇帝大 法官最大
自由心證, 還終身俸耶, 你奈他何 ?
2016-03-30 21:12 · 1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6-3-30 21:27 編輯


一、一個刑度沒有明顯嚇阻力,是不是就應該被廢除?!如果是的話,那所有的罰金、拘役、有期徒刑是不是都應該被廢除?!反正這些刑罰都沒有明顯嚇阻力,一樣這麼多人在犯罪不是嗎?

類比錯誤。廢死不代表沒罪,罰金、拘役、有期徒刑都與死刑無關。

二、不要誤判就不需要挽回,所以該作的是確定犯罪者有罪,這應該是要限縮能判死刑的罪名或是明訂某些確定無疑的証明方式。例如,自首殺人、有數人以上現場目擊、現行犯等等這些狀況有誤判的可能嗎?沒有因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

推論錯誤。「因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與「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兩者不可以這樣累推。與「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的類推應該為「因為有可能誤判所以就不判」,而不是「因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

三、人權問題!?這託詞罷了,奪人性命是違反人權,那奪人自由呢?奪人財產呢?都沒有人權問?說到底,國家本就是合法暴力者,只要國家機器是遵循明定的法律行使暴力手段,就一點問題都沒有。

自我矛盾。為了反駁廢死的主張,同時卻把殺人犯的行為合理化成不違反人權。

四、世界潮流?我根本懶得討論。

請看底下這段影片。如果不想全部看完,最少要看第7分40秒,以及第10分20秒起各30秒。
摘要如下:
演講人說,假如9班飛機中就有1班飛機會出事,那麼沒有人會同意飛機再飛。美國人9個死刑犯中就有1位是無罪被誤判,但人們卻還是要支持死刑。
德國沒有死刑,台灣反廢死者是否還能夠繼續認同德國的作法,購買他們的產品,比如雙B轎車?還是要唾棄她們,把雙B名車丟進大漢溪,讓車子流到大海中?德國人從歷史悲劇當中學會廢除死刑,台灣有類似的悲劇歷史,但台灣人並沒有學到這樣的智慧。

2016-03-30 23:05 · 12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3-30 20:50
那... 法官呢 ?

天大皇帝大 法官最大


這點倒不用擔心!
現在就是因為法務部嚴重職務懈怠,使得死刑定讞犯一直累積,讓法官也有怠惰空間,認為就算判了死刑也執行不了,徒增困擾,才會草草以無期徒刑來結案。如果法務部有正常執行"清倉"的動作,法官自然就有勇氣勇敢的判下去!
2016-03-31 07:29 · 13樓
大哥大 發表於 2016-3-30 23:05
這點倒不用擔心!
現在就是因為法務部嚴重職務懈怠,使得死刑定讞犯一直累積,讓法官也有怠惰空間,認為就 ...


生肖屬恐龍的法官台灣有少嗎?

如果下一任部長又是不肯簽署死刑執行令卻想當官的偽君子..

寄望這些人..倒不如學武林行俠仗義痛快!!
2016-03-31 08:09 · 14樓
眼鏡SIR 發表於 2016-3-31 07:29
生肖屬恐龍的法官台灣有少嗎?

如果下一任部長又是不肯簽署死刑執行令卻想當官的偽君子..


這一任確定快下台沒有後顧之憂的老練法務部長都不敢殺盡死刑犯了
如何期待下一任的菜鳥部長 ?
2016-03-31 09:35 · 15樓
廢死聯盟說:死刑不會有嚇阻作用!

不過,根據本人親身經驗,

當兵時我擔任師部照像官一職,

有次我師接獲命令在廢棄的教練場執行死刑。

(我奉命去幫受刑者拍遺照。)

之後,半年內師裡以往調皮搗蛋者都乖得不得了!

誰說死刑不會有嚇阻作用?!

再說,經國先生接任行政院長時,

當時一度結夥搶劫者眾,經國先生治亂世用重典,

連續明快執行槍決。

結果,治安大好!

誰說死刑沒有嚇阻作用?!
2016-03-31 09:37 · 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芬妮絲 於 2016-3-31 09:39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6-3-30 21:12
德國沒有死刑,台灣反廢死者是否還能夠繼續認同德國的作法,購買他們的產品,比如雙B轎車?還是要唾棄她們,把雙B名車丟進大漢溪,讓車子流到大海中?德國人從歷史悲劇當中學會廢除死刑,台灣有類似的悲劇歷史,但台灣人並沒有學到這樣的智慧。





有沒有死刑,到底對犯罪情況有何影響,數據都非常的多
要找到支持廢死的或反廢死的都很容易
德國雙B的車是不錯,但不代表德國的任何政策和法規都是比較有智慧的,
難道只要不跟著德國走就是錯誤的???
2016-03-31 10:32 · 17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6-3-30 21:12
類比錯誤。廢死不代表沒罪,罰金、拘役、有期徒刑都與死刑無關。




看你的回文就覺得閱讀/理解力不足, 為了廢死而廢死..
說人家錯誤...
我只能說, 立點不同, 你那位? 是非對錯從何時依你為標準...

{:4_128:} {:4_128:} {:4_128:} {:4_128:} {:4_128:}
2016-03-31 11:04 · 18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6-3-30 21:12
類比錯誤。廢死不代表沒罪,罰金、拘役、有期徒刑都與死刑無關。




一、一個刑度沒有明顯嚇阻力,是不是就應該被廢除?!如果是的話,那所有的罰金、拘役、有期徒刑是不是都應該被廢除?!反正這些刑罰都沒有明顯嚇阻力,一樣這麼多人在犯罪不是嗎?

類比錯誤。廢死不代表沒罪,罰金、拘役、有期徒刑都與死刑無關。


可以的話麻煩您再看一下,哪個部分讓您覺得「廢死等於沒罪」?


二、不要誤判就不需要挽回,所以該作的是確定犯罪者有罪,這應該是要限縮能判死刑的罪名或是明訂某些確定無疑的証明方式。例如,自首殺人、有數人以上現場目擊、現行犯等等這些狀況有誤判的可能嗎?沒有因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

推論錯誤。「因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與「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兩者不可以這樣累推。與「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的類推應該為「因為有可能誤判所以就不判」,而不是「因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

可以的話麻煩您再看一下,確認一下是誰的邏輯有問題


三、人權問題!?這託詞罷了,奪人性命是違反人權,那奪人自由呢?奪人財產呢?都沒有人權問?說到底,國家本就是合法暴力者,只要國家機器是遵循明定的法律行使暴力手段,就一點問題都沒有。

自我矛盾。為了反駁廢死的主張,同時卻把殺人犯的行為合理化成不違反人權。

可以的話麻煩您再看一下,國家跟自然人在侵害人權上的差別,然後確認一下您在說些什麼,謝謝


四、世界潮流?我根本懶得討論。

請看底下這段影片。如果不想全部看完,最少要看第7分40秒,以及第10分20秒起各30秒。
摘要如下:
演講人說,假如9班飛機中就有1班飛機會出事,那麼沒有人會同意飛機再飛。美國人9個死刑犯中就有1位是無罪被誤判,但人們卻還是要支持死刑。


所以問題是誤判,這點我已在前文談過

德國沒有死刑,台灣反廢死者是否還能夠繼續認同德國的作法,購買他們的產品,比如雙B轎車?還是要唾棄她們,把雙B名車丟進大漢溪,讓車子流到大海中?德國人從歷史悲劇當中學會廢除死刑,台灣有類似的悲劇歷史,但台灣人並沒有學到這樣的智慧。

德國是內閣制,美國是總統制,照您的說法,請問您認同哪國的作法,然後您是要抵制德貨還是美貨?
2016-03-31 11:21 · 19樓
arrowshin 發表於 2016-3-31 11:04
一、一個刑度沒有明顯嚇阻力,是不是就應該被廢除?!如果是的話,那所有的罰金、拘役、有期徒刑是不是都 ...


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

不能「因噎廢食」推論「不能因可能誤判要廢死」

這部分推論的邏輯本就不嚴謹


人類不吃會導致死亡
所以不能廢食

除非你能證明沒有死刑
社會安定會被瓦解

這個比喻才有意義
2016-03-31 11:38 · 20樓
當然,

冤案被槍決,國家機器以死刑大量屠殺人民

都沒落到你們頭上,說起風涼話也不怕風大閃了舌頭?

看阿婆甲雞鞬,哥也脆脆喔!
2016-03-31 11:46 · 21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3-31 11:21
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

不能「因噎廢食」推論「不能因可能誤判要廢死」


反之,您能證明廢除死刑就不會有冤案?就能讓社會更穩定?維持死刑對社會穩定沒有幫助?

支持死刑不是宣揚仇恨,只是希望藉由這種方式讓在猶豫犯案的人思考後果,而當這些後果都不考慮的人還有人要為其維護?
2016-03-31 12:05 · 22樓
hui_ching 發表於 2016-3-31 11:46
反之,您能證明廢除死刑就不會有冤案?就能讓社會更穩定?維持死刑對社會穩定沒有幫助?

支持死刑不是宣 ...


我無法證明,
只是提出「不能因噎廢食」與「不能因可能誤判要廢死」是不相干的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應不會提出就不會有冤案的主張(與事實不符)

只是發生冤案時有救濟的機會

也鮮少有人提出廢除死刑能讓社會更穩定

只是以歐洲國家廢除前後發生重大犯罪率及美國各州實施死刑情況

說明二者無明顯差別

2016-03-31 12:08 · 23樓
當國內有重大議題發生時
法務部長就會簽署死刑執行書了
講難聽一點 槍決死刑犯只是做為轉移焦點之用
如此廉價的成本卻屢試不爽
只要槍決 焦點馬上變成挺死跟廢死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取消法務部長簽署的權責
只要三審定讞後即執行死刑
就可消除死刑犯排隊抽號碼排槍決的日子

重點應在於如何讓法官勇於判決死刑及避免誤判冤刑
先前的冤刑在於嫌犯自白
但早期或有刑求等不人道手段以致嫌犯受不了簽下自白書
若能落實司法改革避免冤獄
死刑也不必然一定要廢除

當然若能有優於死刑之嚇阻犯罪方式以取代死刑
或許真能有可以完全廢死的一天
2016-03-31 12:17 · 2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3-31 12:18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3-31 12:08
當國內有重大議題發生時
法務部長就會簽署死刑執行書了
講難聽一點 槍決死刑犯只是做為轉移焦點之用


刑事訴訟法是否要修改可以討論

依據刑事訴訟法
法務部長可視個案有無再審或非常上訴的可能而命執行檢察官斟酌 (授權行政權介入司法權)

授予法務部長實質審酌的職權。

總統也可以行使憲法特赦權而變更確定的司法判決
2016-03-31 12:44 · 25樓
誤判沒有挽回空間....

有很多案件明明就在眾目睽睽之下犯行,怎麼可能會誤判呢?法官腦袋有問題嗎?
2016-03-31 13:25 · 26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3-31 08:09
這一任確定快下台沒有後顧之憂的老練法務部長都不敢殺盡死刑犯了
如何期待下一任的菜鳥部長 ? ...


若不是廢死聯盟在國際社會上到處鬼吼鬼叫..借用外國力量施壓政府..應該早就有幾件大快人心的事發生了!!
2016-03-31 13:30 · 27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3-31 11:21
為有可能誤判所以要廢死?有可能噎死就不要吃東西好了

不能「因噎廢食」推論「不能因可能誤判要廢死」

成 語 因噎廢食
成語解釋 噎:食物堵塞在喉嚨;廢:停止;食:吃。因為吃飯噎死瞭,從此就停止吃飯。
比喻受過挫折後,連該做的事情也不去做瞭。

文字游戲不是這麼玩的....
2016-03-31 13:37 · 2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3-31 13:45 編輯


LesterWu 發表於 2016-3-31 13:30
成 語 因噎廢食
成語解釋 噎:食物堵塞在喉嚨;廢:停止;食:吃。因為吃飯噎死瞭,從此就停止吃飯。
比 ...


無須成語解釋

成語解釋的遭受挫折

與"死刑"與"誤判"也無法產生邏輯上的連動

主要是二者不相干

一般人不會「因噎廢食」
是因為吃飯是必要的

如果要以此來說嘴

還是要證明"死刑"對社會的必要性

有些人可提許多理論

但絕不是簡單的說「不能因噎廢食」



2016-03-31 14:08 · 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6-3-31 14:11 編輯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3-31 13:37
無須成語解釋

成語解釋的遭受挫折


還是文字遊戲......少陪.

與"死刑"與"誤判"也無法產生邏輯上的連動
主要是二者不相干

<<
這就要去請教廢死主張的人, 他們堅信是有關的


還是要證明"死刑"對社會的必要性

還是要證明"監獄"對社會的必要性

還是要證明"廢死"對社會的必要性

.
.
.
2016-03-31 14:26 · 3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3-31 14:46 編輯


LesterWu 發表於 2016-3-31 14:08
還是在玩文字遊戲....唉...少陪.




是你在玩文字遊戲

還成語解釋....

我不是說"誤判"與"廢除死刑"無關
是你解釋的"受過挫折"與"誤判和廢除死刑"無法產生邏輯上的連動
你提出的"受過挫折"是個不相干的解釋

我也不是要求"反廢死主張"者要證明死刑的必要性

是希望提出「不能因噎廢食」主張的人

提出"不能因噎廢食"與"不能因誤判而廢除死刑"邏輯上的關聯

不然請你用你提出的成語解釋

"受過挫折,連該做的事情也不做"與"不能因誤判而廢除死刑"

提出「不能因噎廢食」的理由

2016-03-31 14:34 · 3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6-3-31 14:46 編輯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3-31 14:26
是你在玩文字遊戲

還成語解釋....


謝謝指教....少陪....
2016-03-31 16:38 · 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3-31 16:40 編輯


猶如見到蝙蝠俠大戰超人

是個很深沈的議題...
2016-03-31 16:48 · 33樓
同一件事情, 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

我就一直不能理解, 為何每次有隨機砍人事件發生, 輿論都支持殺人者死, 最好能株連九族, 甚至神經病就應該關起來之類的

但是老共那邊三不五時就放話要殺人, 要地動山搖, 要血洗台灣, 比精神異常還瘋狂的話語, 卻還是能獲得部分台灣人的認同... 切 ~
2016-03-31 17:45 · 3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1.618 於 2016-3-31 17:57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6-3-31 16:48
但是老共那邊三不五時就放話要殺人, 要地動山搖, 要血洗台灣, 比精神異常還瘋狂的話語, 卻還是能獲得部分台灣人的認同... 切 ~


談問題,若不能大約了解對方的立場及想法,最後只會變成各說各的.
談廢死,談兩岸都一樣,
若以你舉的例子,
老共一直都認為台灣是大陸的一部份,(對或錯不在討論範圍,重點在於他們就是這樣想)
台灣若真要獨立,以他的立場當然會有大動作
試想,若我們其中一個縣市要獨立,今天不論是馬政府或蔡政府,不會有大動作嗎???
若不知道對方是如何想的,討論是很難有結果的.
另外就我知道,大陸官方應該是從沒用過什麼 殺人,血洗台灣 這樣的字眼
(若談兩岸,就要用官方說過的話來討論,一般市面上的言論就不必了)
以上跟支不支持台獨或支不支持廢死都沒有關係
只是表答一下,討論事情時應該有的基本認知



2016-03-31 19:18 · 35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3-31 13:37
無須成語解釋

成語解釋的遭受挫折


無須成語解釋
成語解釋的遭受挫折
與"死刑"與"誤判"也無法產生邏輯上的連動
主要是二者不相干
一般人不會「因噎廢食」
是因為吃飯是必要的
如果要以此來說嘴
還是要證明"死刑"對社會的必要性
有些人可提許多理論
但絕不是簡單的說「不能因噎廢食」


您因為害怕發生車禍 ,於是從此不開車出門,這種行為真是「因噎廢食」啊

不知道這成語這樣用行嗎?!

我明白您想指出進食是必要的,死刑不是必要的

兩者本質有所區別 所以不能類比!

即便如此

拿掉這句話後

我的論點並沒有什麼不同與改變,謝謝
2016-03-31 19:28 · 36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3-31 12:05
我無法證明,
只是提出「不能因噎廢食」與「不能因可能誤判要廢死」是不相干的



另外,看了一下您在其他版面對此事的看法

跟您提醒一下,現行制度是有死刑存在

變動現狀應提出改變的理由與改變後的進步所在

可以的話,請您對於「應廢死刑」的理由作些陳述

如果只是單純的價值觀不同

說實話,那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謝謝
2016-03-31 19:30 · 3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3-31 20:14 編輯


arrowshin 發表於 2016-3-31 19:18
無須成語解釋
成語解釋的遭受挫折
與"死刑"與"誤判"也無法產生邏輯上的連動


應確實有人因害怕出車禍而不敢開車
(因此選擇坐車)
對大部分人來說出門是必要的

如果因害怕出車禍不僅不敢開車
連坐車也不敢
我覺得因噎廢食這時說的通
(前提是出門對大部分人來說是必要的;沒有爭議)
因為你用“不要因噎廢食”當成論述理由
個人覺得就應說明死刑的必要性
2016-03-31 19:33 · 38樓
arrowshin 發表於 2016-3-31 19:28
另外,看了一下您在其他版面對此事的看法

跟您提醒一下,現行制度是有死刑存在


我在別篇的第一個文章
有提出我認為應廢除死刑制度的理由
謝謝
2016-03-31 20:08 · 39樓
原本看來 終生監禁,可能是交集,但

http://udn.com/news/story/1/1600647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表示,根據歐洲人權法院的見解,判處無期徒刑又不得假釋,是對受刑人的酷刑,對於國際人權有所違背。”

若支持廢死的也認同這部分,那應該是無解了
2016-03-31 20:20 · 40樓
1.618 發表於 2016-3-31 20:08
原本看來 終生監禁,可能是交集,但

http://udn.com/news/story/1/1600647


可提高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
現在規定是25年
如提高到30年
一個30歲的惡徒
至少要60多歲才能出獄
出獄後;他對社會可能的危害
已大大降低